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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入门100(59-65): 接管验收

时间:2015-08-27 14:26来源:现代物业 作者:方可 点击:
接管验收

  七、接管验收

  59、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60、物管验收: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61、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手续移交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62、手续移交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63、手续移交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4、手续移交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5、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归全体业主;

  “物业管理入门100”系列是现代物业杂志社原创的物业管理入门培训教材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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