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业主投票权、公约、议事规则 44、业主投票权(持分权)计算: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45、投票方式: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46、投票代理人: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47、一般事务投票生效: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48、重大事务投票生效: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49、业主大会决议效力和后果: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决议一切民事责任由全体业主承担; 50、业主公约: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5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物业管理入门100”系列是现代物业杂志社原创的物业管理入门培训教材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