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昆明10月13日电 10月11日,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在昆明理工大学圆满落幕。在本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来自全省的会员代表在云南省民政厅及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领导的指导下,听取了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筹备委员会关于筹备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理事会及监事会。
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由云南省物业管理学会变更成立。云南省物业管理学会自2011年成立以来,按照学会章程开展工作,学会已经成长为云南省民政厅4A级社会组织。在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2014年荣获云南省优秀学会。学会荣获首批录入“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示范项目”云南省社会组织人才库的荣誉。2013年、2014年云南省物业管理学会“物业爱心工作站”项目连续两年荣邀参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主办的“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在刚刚结束的2014年9月中国经济学界享有盛誉、并已拥有30年辉煌历史的莫干山会议中,云南省物业管理学会会长宋有兴受邀参加会议。与来自五湖四海的老中青三代学者齐聚一堂,就中国改革、外交战略、经济发展前景等多个议题进行了讨论与激辩,为国家未来的发展献言献策。宋有兴会长作了以“社会组织作用和力量” 发表专题演讲。
经过三年来的发展,学会工作已经有了重大的延伸与发展,学会严格参照国家民政部、云南省民政厅对行业性社会组织评估的标准承担了大量物业管理行业工作职能。创办了中国物业管理领先的专业刊物和网站,承担了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在规范与监督管理、组织市场开拓,发布行业信息等方面的工作。多年来坚持开展行业调查、咨询活动。长期致力于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职业道德教育、行业维权,组织与省内外、国内外同行的交流合作等行业协会管理和建设的工作。
为了更好的提高学会自身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能力,协助政府在制定行业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方面提供预案和建议。推进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内部协调,维护物业管理行业公平竞争时代变革的需要,推动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云南省物业管理学会变更为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得到了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科协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各会员单位的积极响应和热心参与。
对于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工作重点,协会会长宋有兴阐述道:“在云南省物业管理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没有解决的问题,例如云南物业管理法制建设滞后于一些发达地区,建管之间缺乏有效衔接,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双向选择的机制尚未建立,物业管理的服务和物业管理收费的质价相符标准还未明确,单一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需要突破,物业管理企业人才短缺、市场招投标行为和高楼的设施设备管理有缺陷等问题。
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工作方向将严格参照国家民政部对行业性社会组织评估的标准,在基础条件、发展规划、组织机构、人力资源、内部治理、学术活动、建议咨询、科普公益、人才建设、交流与合作、创新工作、社会评价等方面承担行业的管理和建设工作。规范与监督管理、组织市场开拓工作。将开展行业调查、致力于从业人员培训、职业道德教育、行业维权等协会管理和建设工作。协助政府在制定行业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方面提供预案和建议。推进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时代变革的需要,参与行业发展政策、行业标准的制定,提供决策论证咨询;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以及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参与纠纷的调解工作。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成立后,协会将起到企业和各政府主管部门之间桥梁与纽带的作用。”
宋有兴会长在发言最后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高度重视团结。包括协会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工作人员的团结。协会成立后,要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分工和工作人员职责,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做到团结一致,工作高效,缩短磨合期。
二是明确重点,扎实推进协会工作,正确履行协会职能。通过服务会员,开展课题研究,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帮助会员解决实际困难,成为“会员之家”,并向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反映会员的诉求,促进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协调发展。
三是建设诚信协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以章程和规定对社会体现承诺,以自身诚信赢得社会公信,在社会实践中,提高协会公信力,扩大协会影响力。
四是搭建促进行业发展的基础平台。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利用行业内外各种资源,逐步建立行业互动交流、管理咨询、技能培训、业务推广、技术提升等基础性平台。(祝崇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