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4日,为指导和规范柳州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及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物业管理区域突发事件及其危害,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订《市区物业管理区域预防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柳州市将物业管理区域内可能发生的灾害性突发事件(例如火灾、水灾、台风、爆炸、电梯坠落、高空坠物、煤气泄漏、共用设施设备漏电等对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造成重大损害并发生人员死亡的事件)、可能发生的物业管理企业行为突发事件(例如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造成物业服务中断、新聘企业与退出企业在物业服务交接时发生纠纷等情况),以及断水、断电、断气、重大财产被盗、物业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按严重性和影响程度依次分为一至四级,并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示警。其中三级和四级事件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处理。
柳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唐毅平告诉《现代物业》,受柳州市住建委的委托,柳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于8月初开始着手制订柳州市物业管理区域应急预案的细则,通过实地调研和参考以往其他省市的应急预案,制订了18套针对不同类别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目前行业协会理事会正在审议该预案。
(连线/唐毅平)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3年第8期/总第26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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