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4日,为了健全沈阳市物业管理行业自律机制,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发布《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员自律公约》。《公约》对提供服务质价相符、公平竞争、向业主公开物业服务资金使用情况等作出要求,并对违反公约的处罚办法也进行了明确。
除颁布《自律公约》外,下一步沈阳市物协将在协会内部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培训委员会等4-5个专业委员会,以优化现有的组织结构,方便开展专项工作。协会亦将推动本市物业服务标准的建设,同时推行新的项目经理证书制度,规范行业管理,推进落实去年10月颁布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
与此同时,各行政区的物业管理协会分会建设也在进行当中。11月29日,市物协皇姑区分会成立,并计划于近期开展企业信息档案建设、校企合作、与业主委员会联合开展邻居节、向企业全面引入质量体系认证、从业人员培训、注册物管师考试培训等工作。
(连线/鲁捷)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