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把成立业主委员会当做任务分配给了各区、办事处,于是业主委员会成了时下的流行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尽管截至2008年年底,郑州上千小区仅成立业主委员会187个,且“从其发挥的作用来看,只有15%左右名副其实,有10%麻烦不断甚至处于瘫痪状态,还有一部分处于麻木不仁状,其实是名存实亡”(引自郑州晚报),但郑州市政府仍热情不减。
对于业主委员会社会各界认识有着很大差距,即便是业主也各怀心思。但有一点在业主却是惊人的一致--那就是针对物业管理企业。
郑州晚报记者在一次采访时有位郑姓业主表示:物业公司有服务不到位的地方,但也有服务很周到的地方,能过得去还得过,不到万不得已就暂不考虑成立业委会“对付他们”。
看到这样的言语,真令人脊背发凉。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目的就是为了“对付”物业公司,这就是一些业主们的真实的想法。从业多年笔者一直觉得不论物业企业怎样努力都难以换取业主的真心,那位郑姓业主也许就是业主们的典型代表。物业公司干得好是应当应分的,稍有差池业主就会用各种办法对付你了。因为从骨子里他们就没有拿你当回事,物业公司只是被业主豢养的仆人。
应当承认有一些物业公司存在着侵犯业主权益的行为,但公平的说把业主当作对手而自绝生路的物业公司实在鲜见。
我们都应该看看宋有兴先生的文章《对物业管理纠纷媒体报道的反思》,由于政府的不作为和一些媒体的错误导向,许多业主往往把自己的不当行为误认为十分正确,无知作为真理被放大,结果导致悲剧反复上演。
我们没有理由苛求业主们在某一天忽然素质大大的提升,但物业企业应该期望获得公正。不要再去侈谈什么弱势群体,在今天应当受到重视的是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均衡,不要因为对公平错误的理解造成新的对立,使正在筑就的全新的公民社会遭到破坏。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一种进步,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或可推进这种进步,但必须了解当事人的心态,一切都应当顺应社会需求,而不是刻意而为之。
手段的不纯洁,必然导致结果的不纯洁。甘地的这句话已经反复被引用。
2009-5-24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