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2日至4月13日,辽宁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处举办了主题为“创新与发展”的辽宁省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论坛,邀请全省具有一级、二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到会企业共85家,占全省94家一级、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的90.43%,其中一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到会12家,占全省19家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的63.15%;二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到会51家,占全省75家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的68%。
为了解全省一级、二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以指导全省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辽宁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处委托沈阳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鲁捷教授设计了调查问卷,并借论坛举办之际进行问卷发放、指导填写与问卷分析。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85份,收回63份,回收率74.12%,符合问卷调查的基本要求。
一、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的结构
一级资质12家,占被调查单位的19.05%;二级资质51家,占80.95%。若考虑全省物业服务企业2,643家的总数,那么,94家一级、二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仅占3.56%,可见我省一级、二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比例明显偏低、数量不足。
二、企业是否在注册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城市开展物业管理服务
被调查企业中,有外阜物业管理服务的24家,占38.10%;无外阜物业管理服务的39家,占61.90%。从问卷看,实际进行外阜战略发展的企业比例较低,如果综合考虑在全省一级、二级资质中还有相当数量的省外入辽企业,说明本土企业在省内外阜拓展经营的比例实际低于问卷数据的显示。可以估计,本土企业外阜拓展经营,或只停留在理念,并未进入实质阶段,或只是出于投标形象的考虑。
三、物业服务企业市场化状况
属于开发商下属的19家,占30.16%;市场化企业40家,占63.49%;未填写企业4家,占6.35%。从数据显示的比例结构看,我省一级、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独立性较强。
四、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的类型结构
被调查企业中,承接写字楼项目的有29家,占46.03%;承接住宅项目的有47家,占74.60%;承接商业项目的有16家,占25.39%;承接工业项目的9家,占14.29%。数据显示基本反映我省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类型结构的大致情况:工业项目、商业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覆盖率明显偏低,尤其是工业项目的结构偏低与我省工业大省的发展定位存在严重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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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2年第10期/总第237期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