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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CO:物业企业进入退出机制研讨会

时间:2015-11-16 09:30来源:未知 作者:现代物业 点击:
张大宪认为,讨论物业企业的准入和撤出不能脱离实际的市场环境,应当考虑物业企业的运营成本和业主对物业服务成本及盈利的理解两方面内容,目前“应该是广大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学习、理解和提高的一个阶段,提高了以后,双方在小区里面相互紧密地配合。
  和谐社区发展中心(GOCO)现代物业简讯:根据我国物业管理发展20多年的情况和目前在北京市出现物业企业在进入、退出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为了更好的总结经验,进一步探讨解决问题的新途径,由北京建委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和谐社区发展中心共同于2008年9月20日下午在人民大学汇贤楼C—401会议室举办“物业企业进入退出机制研讨会”。北京建委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和谐社区发展中心、北京市物业商会、海淀区物业管理协会、广外街道工委、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 教授魏耀荣、中律原咨询公司项目官员杨洁、物业管理企业代表、社区业委会和业主代表、有关专家和学者、律师和媒体记者等38人出席了会议。蔡若焱理事长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为:目前北京市物业企业进入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物业企业进入退出机制的对策。和谐社区发展中心副理事长陈幽泓、新天地业主委员会主任张大宪、北京市物业商会会长徐北风、太月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嘉吾、海淀区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郭健、人民大学教授张丽曼等人进行了专题发言,与会代表交流讨论。
  
  张大宪认为,讨论物业企业的准入和撤出不能脱离实际的市场环境,应当考虑物业企业的运营成本和业主对物业服务成本及盈利的理解两方面内容,目前“应该是广大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学习、理解和提高的一个阶段,提高了以后,双方在小区里面相互紧密地配合。”徐北风分析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市场属性和企业属性,同时提出了人员配备的重要性。陈幽泓指出,物业管理不仅仅是一种商业的买卖关系,还有一种有公共事务的属性,导致了问题的复杂性,应该依靠好的合同契约、建立经常沟通协调的习惯和机制以及采取理性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北京建委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王颖主任做会议总结。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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