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劳动力成本急剧上升和“用工荒”现象席卷,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特性的物管行业,其赖以生存的物业服务费“涨价难”问题,已成为当前困扰物管行业发展的顽症。破解“涨价难”这一难题,除政府通过市场引导和政策支持等举措外,物业服务企业自身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才是化解这一急症的关键。笔者分析“涨价难”的原因和影响,并以所在公司管理的成都丽都花园小区两次上调物业服务费为例,认真分析了物业服务企业上调物业服务费的程序和措施,就企业上调物业服务费提出应对之策,供行业同仁参考。
成都市物管行业当前面临的形势
随着中国经济的悄然变化,沿海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规模性转移,直接导致了原本作为劳动力提供大省的四川出现了用工荒问题。2012年,成都富士康招工简章显示,试用期月综合工资2,200元到2,400元,转正为2,500元-3,800元,比2011年上调幅度更大,福利项目相比2011年更多。成都物业服务企业不可避免地遭遇了与这些企业的劳动力争夺战。
2009年,全成都市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650元,从2012年1月1日起,锦江区、青羊区等14个区县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050元,月上调了400元。社会保险方面,2010年年底前,停止办理本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将已有的这一社会保险并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这一政策直接导致了社保费用由原来单位每人每月支出197.6元上升为431.54元。2012年6月1日起,用人单位为职工交纳社保最低标准为561.1元/月。这成倍增长的费用加剧了企业成本,现阶段依赖物业服务费生存的企业必然要求上调物业服务费。
以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在《2009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研究报告》中的数据显示,百强企业物业服务费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73.7%,物业服务费依然是百强企业收入的重要支柱。但目前“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市场价格机制尚未形成,业主大会运作机制和业主委员会功能有待发挥,企业调价措施难以保障,由此致使“涨价难”。如2008年重庆龙湖花园就有龙湖物管的“涨价门”事件,成都远大物管因涨价因素宣布退出远大都市风景事件等,都折射出物业服务费上调的难言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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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2年第10期/总第2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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