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中共领导人核心团队集体换届,新一届领袖喊出“实干兴邦 空谈误国”的口号,亦强调继续推动改革的重要。这是长期的“和谐宣讲”中民意潜行的一个出口,是民众对体制变革的要求在日积月累作用之下的一个结果。因为社会向前的力量已经对束缚它的种种桎梏发出了怒吼。
2012年,民意对社会公共事件的参与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最近有如“闯黄灯”的讨论、节日放假的讨论,微博甚至成为反腐的一条重要途径,许多重大的安全事件也是在微博上得以最先曝料,许多比官方新闻通稿中描述更为详尽的,甚至是大相径庭的消息无形中起到“兼听则明”的作用。让人欣喜的是,民意的参与换回的并非是对民意的打压,相反,是更多民意的参与。
为什么民意在2012年显得如此重要?领导层的新口号也许只是民意大爆发的一个诱因,在经历自2009年起物价飞涨而工资不涨的几年之后,民意开始从关心经济数字背后所隐含的自身权利,逐渐转向了保障权利的制度考量。民众发问的,已经不再是“为何悲剧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民众想要知道的是导致悲剧的制度何时能够终结。
那么,这一切和物业管理又有什么样的关系呢?
长期旅居美国的沈克明先生在为2012年7期《现代物业》创刊十周年撰写的纪念文章中写到:“物业管理行业在全世界是个稳定、平淡、无霸气可露的行业。”在中国,这个稳定、平淡、无霸气可露的行业,在其发展的前30年中,不明不白,不清不楚,偶尔对不公正发出的呼声,零星而渺小,甚至因大众对物业管理的长期误解都谈不上是民意“潜行”中的一员;无意之中即使被卷入其他领域的民意潮水之中,对外部的世界,或选择义愤转发,或选择失声围观。
2012年,这个行业的民意终于成型——结束前30年的旧模式,重新开创一片新天地!
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变化。在长期被营造出的对峙氛围中摸爬滚打,这个毫无霸气的行业终也发现了制度之善与制度之恶。还记得不久的从前我们对“政府指导价”措辞强烈的抨击么?那其实正是行业民意聚集的初始。无论是《劳动合同法》、高税率营业税,还是最低工资标准一年一提、房地产调控大局,行业越来越发现,尽管依然无霸气可露,日子也或许还是那么平静,但早已不再像十年前那样淡定。参与民意,和时代的民意合拍,才是最佳选择!
所以,行业开始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来回应来自外部和内部的种种质疑甚至非议。在保障权利成为民意诉求的共识之下,物业管理人士和业主人士都开始摒弃一贯的对立态度,以业主物权作为基本出发点,寻求共同管理中的妥协与合作,寻求确保公平竞争的制度改良并注重应时应景的意思自治。在这一年中,看到的是更加丰富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与更少的物业管理诉讼案例。
行业也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去接纳似乎并不属于“传统”物业管理范畴的事物,向房地产产业链的两端延伸,开发“人无我有,人有我绝”的服务项目。有实力的企业已经实现跨界经营,探索中的企业也接受了跨界的整合性思维。“蓝海”成为新的共同追求,而几年前遍布全国的“做大做强”之口号几乎已经绝迹,恰恰暗合“实干兴邦”之理念。
除了良性的竞争机制,企业所期待的,无疑是更具消费力的市场,这与打破垄断,实现全民富裕的民意高度契合。
过去我们被时代选择,今天,我们与民意一起,选择一个新时代!
民意,于“2012物业管理十大事件”评选而言,体现在几个关键的对照之上:
“物业管理师注册姗姗来迟”——物业管理师话题在2009、2010、2011、2012年连续入围且三年中“十大”榜上有名。期待一个制度,并不是期待一本证书和期待一个钢印,而是期待它变现,期待专业价值的被承认。价值的被承认,是劳动者的民意。
“1,000万套保障房计划完工情况不详”——这是对去年排名NO.1的一次追问:所谓“保障房物业管理模式”是否真的存在?它或许看上去不像是一个“事件”,可是从“民意的追问”的角度去看,这就是一个大事件。
“贵州毕节5男孩垃圾桶取暖身亡”——物业管理者参与社区管理心态的开放,是社区实现善治的一个决定性因素。所谓“红线内、红线外”,在本可以挽回却逝去的幼小生命面前实在显得微不足道;而管理的真谛,应该在于弘扬民意之善。
“测量师梁振英当选香港特首”——没有什么比这更能说明“民意”的力量了!
请允许我重申“物业管理大事件”采访信函中的那句话——您的意见很重要!感谢本次参与投票和推选的400余位物业管理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士、政策和理论研究专家、教师和学者、司法界人士、政府官员以及著名社区活动人士、律师、记者和财经评论员们!
下面,让我们一同开启2012物业管理十大事件。
2012物业管理十大事件
NO.10 北京女子坠热力井烫伤身亡
2012年4月1日,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东侧栅栏外便道路面突然塌陷,行经此地的杨二敬女士意外落到坑里,被热力管道渗漏的热水烫伤,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去世。
由安监、公安、市政市容等部门组成的北京西城区政府“4·1”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北京东方大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造成事故的热力管线日常维护不到位,由热力管道小室进入物华大厦的热力管道腐蚀破裂,裂缝漏水导致路面塌陷。北京市热力集团输配分公司管网管理三所工作人员虽采取了关闭阀门措施,但未对事故地点周边人行步道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阻止行人通行,导致人员坠落。北京万华置业有限公司作为造成事故的热力管线的产权方,未及时督促北京东方大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除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不到位。
上榜理由:
事故发生后,涉事几方各执一词。孰是孰非的背后,有对城市公共设施管理体制的诟病。每一个悲剧过后总是习惯说“希望不会再重演”,推进体制改革的道路却依然漫长而充满艰辛。
受访人点评:
宁波 黄开亚:悲剧在提醒着行业主管部门注意,水、电、气、热等设施的管理、维护、维修、收费等始终都是建筑后续管理过程中扯皮的问题。有些地方责任是划清了,但是作为服务业的物业管理行业,还是不敢在各个垄断事业“老大”们面前直起腰来,最后只能“被担责”。
北京 李云亮:我对这事的关注指数高,是关注一个人以及她亲人的不幸。首先关注一个具体的人的不幸。其次关注补救措施。愿坠热力井烫伤身亡的那个北京女子是如此意外的最后一个。关注指数高是对其家人的安慰。
NO.9 测量师梁振英当选香港特首
2012年3月25日,梁振英以689票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行政长官,并于2012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15周年纪念日就职。
梁振英于英国布里斯托理工学院毕业,获估价及地产管理学位,特许测量师,2000年创办梁振英测量师行,后并入戴德梁行。1995年任香港测量师学会会长。
上榜理由:
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位有测量师背景的行政长官,梁振英的当选对香港房地产、土地政策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备受关注。与业内知名大行戴德梁行关系密切,梁振英的人生轨迹成为行业中人衡量自身价值的一个重要参照。今后物业管理专业的同学可以骄傲地说:想当特首吗?不如先来学物业管理吧!
受访人点评:
北京 李明华:确实让我们这些物业管理“科班”出身的人很振奋,但中国大陆的物业管理是劳动密集型的,用不了那么高的学历,没有学历从基层一步步做起更适合行业——这也能折射出国内教育和实际工作的巨大脱节啊!
新乡 韩山华:在和编辑聊天时,我调侃说:一名优秀的物业管理员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长!梁振英恰好给了我这个理由。其实,我最初想给这个事件关注为No.1,但是,仔细考虑之后还是认为:一个特首(市长)的当选远没有一个人的生命更重要,所谓“安全大如天”;同时,一个特首(市长)远没有整个社会的机制更重要。
NO.8“十一黄金周”高速公路免费通行 景区管理压力大
2012年9月30日-10月7日,中秋、国庆双节合并形成“最长黄金周”,全国首次实行高速公路7座(部分为6座)以下小客车免费通行,自驾游人数暴增。9月30日,三亚大东海景区3公里沙滩一夜产生50吨垃圾;10月2日,北京故宫博物院接待游客超18万2千人次,创单日历史最高;同日,陕西华山景区游客数量激增,超过景区缆车运力,造成大批游客滞留山顶;9月30日-10月3日,南京中山陵风景区创下连续4天累计接待游客74.5万的历史纪录。
上榜理由:
有报道称,“十一”长假期间全国出行人数达6.6亿人次,近全国总人口数的一半。人潮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产生大量问题:道路拥堵、游客滞留、垃圾如山、停车艰难……景区物业管理压力大,景区内信息服务、游客疏导等软件保障告急。
受访人点评:
石家庄 李季平:旅游业快速发展将为传统物业管理创新和拓展提供更大空间。
广州 程磊:由于今年中秋国庆黄金周第一次实行高速公路免通行费,景区路段出现交通拥堵,游客人数剧增,给景区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如何应对游客人数剧增、确保景区车流畅通和车辆有序停放,考验着景点管理处的管理能力和智慧。
广州 田屹:旅游景点的物业管理在诸多方面与居民区和商业物业管理存在区别,但在物业管理水平上,却与居民区和商业物业管理的水平相差较大。在目标上,旅游景点的物业管理除了追求营利之外,更多要结合旅游景点人员不固定、人员流动性强等特点,结合景点物业的特点,提供有效的物业管理内容。而目前很多旅游景点对物业管理缺乏系统认识,单纯追求利益,导致遇到突发事件无法应对的局面。因此,系统研究旅游景点物业管理的特点、内容和对策具有现实意义。
NO.7 1,000万套保障房计划完工情况不详
国务院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是3,600万套,官方称2011年已经开工1,000万套。2012年11月30日住建部统计数据显示,“1至10月份,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722万套,完成投资10,800亿元,基本建成505万套,提前完成年初预定的500万套任务。”
部分省市情况如下:长沙市2012年1月-11月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33,011套,为年度建设计划的125.43%,基本建成28,589套(其中竣工20,295套),为年度建设计划的108.63%;安徽省截至2012年10月底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43.44万套,开工率108.4%,基本建成32.29万套,为目标任务的125.5%,其中竣工15.58万套,为目标任务的101.1%;济南市2012年1月-10月保障房建成1.5万套;北京市2012年保障房建设任务是开工16万套,已竣工7万套。
上榜理由:
就官方发布的数字来看,并未说明已建成的“505万套”保障房是何时开工的,是否为2011年和2012年开工保障房完工的总量。而2011年开工的1,000万套保障房现状如何,无从得知。回忆起2012年初媒体大炒的建设部门官员在国务院立下的保障房“军令状”,宏大保障房计划落实的严肃性值得关注。
受访人点评:
深圳 雷健:中国上至中央,下到区县,都是一个爱用数字说话的体制,另外,1,000万套保障房到底“保障”了谁,我们老百姓需要一个清楚明白的账目,放到阳光下晒晒。
上海 高惟君:政府应当将保障房尽快按承诺的数量建起来,以解决最底层百姓的居住需求,以建立稳定和谐社会。保障房的物业管理也要尽快完善起来,保障房的物业管理不能用市场化方式来运作,应将其和商品房物业管理完全分开。
NO.6江苏草案写入小区车位禁止只卖不租
2012年11月26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拟将修订草案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拟出租车位、车库数量少于本区域房屋套数时,应当通过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每户业主只能承租一个车位、车库。”
上榜理由:
开发商对车位只售不租,是小区物业纠纷的重要诱因之一。江苏省将小区车位禁止“只售不租”列入地方法规中,意在解决小区车位供需矛盾。虽然修订草案尚未落地,但也备受关注,大有当年《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中“业主大会法人化”一条之声势,或将具有“风向标”作用。
受访人点评:
昆明 宋有兴:作为小区共有资源和不动产,车位是否可由开发商囤积一直争议不断。但是无论如何,国有土地制度下,停车位或住宅的空置一定属于不正常的情况,对于人多地少、车多地少的中国城市,尤其不正常。
青岛 徐淑范:这个提议好。任何建筑产品及其附属配套,首先要考虑满足功能及使用需要,产品购买还是租赁决定权一定在消费者一端。
NO.5 贵州毕节5男孩垃圾桶取暖身亡
2012年11月16日,贵州毕节七星关区海子街镇擦枪岩村5名男童被发现“闷死”于市城区一处垃圾箱内。据分析,5个小孩可能是躲进垃圾箱避寒窒息,或因木炭生火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媒体报道称,自11月11日前后至事件发生期间,流浪儿童曾与当地多名摊主和拾荒者有过交道,但未见有管理部门或人员介入的消息。事发后,当地政府坦言,事故暴露出政府在“社会管理、社会求助和保学控辍”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毕节七星关区民政局常务副局长罗彦明表示已经做出部署,完善受助人员档案。同时他认为,救助流浪儿童并不是民政局一个部门就能完成,还需要各部门整合起来,齐抓共管。
上榜理由:
五个孩子为何无所庇护?既然有人已经发现他们流浪多日,为何不能引起有关部门(至少是环卫部门)的重视?流浪儿童的保护机制为何失灵?他们的逝去应该为城市管理和社区管理敲响警钟。
受访人点评:
莱芜 吕安林:首先这是令人心碎和震惊的坏消息!5个鲜活的生命,祖国未来的花朵就这样凋谢了,让人在悲痛的同时,不禁要问我们的城市管理在哪个环节出错了?5个男孩在城市中流浪难道就没有人过问吗??如何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把城市管理中的节点有效地联系起来,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呢?我想把作为城市管理中的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有效结合起来,或许会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北京 雷霞:但愿能让人们持续关注身边的弱势群体。很佩服于建嵘的“随手公益”,并将参与其中。
NO.4 绿色建筑成世界潮流,屋顶绿化变业界热点
上海绿化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上半年全市屋顶绿化总面积达125万平方米。2012年8月1日《湖南省屋顶绿化技术导则》开始试行。截至2012年9月,北京市西城区已完成23处共计3.58万平方米屋顶绿化建设,提前完成该年度3万平方米屋顶绿化目标。2012年10月,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世界屋顶绿化协会、世界屋顶绿化技术联盟等单位主办的世界屋顶绿化大会在杭州召开。
上榜理由:
“城市屋顶绿化”作为全球推广低碳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包括中国、美国、德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及地区的重视。尽管理论界对屋顶绿化是否能够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仍然争议不断,但也挡不住国内掀起这样一股潮流。同时,“屋顶绿化”如何从新建建筑向既有建筑推广,也成为普通市民与专家学者都来热议的话题。
受访人点评:
广州 陆华生:一场改变世界面貌、改善人居条件、创新行为习惯、塑造新型管理的物业革命。
深圳 舒顺凡:要把城市丢失的生态景观、绿色植被重新请回到城市中来。屋顶绿化、立体绿化是花钱少、见效快,最受群众欢迎的城市生态建设工程,目前城市用地已经处于饱和状态,城市的屋顶和墙体是城市增绿节水的宝贵资源,向屋顶要绿、要菜、要美、要生态景观,已经成为治理城市病的必由之路。
大连 张正本:这表明人类已意识到世界性环境恶化的严重性,以及实施节能减排是改善环境的有效办法,从而应力争在占全社会能耗20﹪多的建筑能耗上下功夫,倡导绿色建筑和屋顶绿化。但应理性地实施绿色建筑,切忌被商利甚至是行政误导,跟风一哄而上,例如把本来是浪费电能的楼房二次加压变频供水说成是节电的技术来推广;政府应真正地给予政策和财力上的支持,不要仅停留在“鼓励”上,例如已使用了10年的楼房集中式太阳能热水工程,至今尚未享受到任何政策优惠,好不使人“望绿而远”。
NO.3 注册物业管理师注册姗姗来迟
2010年10月22日- 23日,我国首次举行了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当年有13,093人通过了考试,2011年又有16,287人通过,但未曾有物业管理师证书注册成功的消息。2012年8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按照《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开展物业管理师注册工作。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早在2010就开始了,而注册工作却迟迟没有消息,2012年8月以前,没有任何相关行政部门对此做出解释。
上榜理由:
物管人真是“久”等了!
受访人点评:
莱芜 吕安林:“盼星星,盼月亮”,期盼已久,望眼欲穿的全国物业管理师证书初始注册,终于来了!!!虽然时间久了点,但是终于来了。在我们业界满心欢喜的同时,又不禁引起了我们新的担忧,物业管理师的含金量究竟有多少呢?会不会被社会接受和认可呢?
大庆 姜元龙:我作为从事物业服务行业的一员,对物业管理师制度已经关注至少5年了;我为考试在2007年就准备了,之后的考试一再推迟,直到2010年才开始,考试通过后又是将近两年注册等待。如今都到十二月份,注册申报的材料都已经报上去,看来只能寄托到2013年实现注册的愿望。
泉州 黄永发:这和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滞后有极大的关联,与社会的认可度低有相当大的关系。对职称不重视、职称证书可以随处借用反映了物业管理行业不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相当多的物业管理企业和人员没有按照社会行情被给予相应的待遇,这也是物业管理行业的内伤。
NO.2 城市综合体进入“井喷期”
初步统计,2012年广州在建、将建的综合体项目至少有20个,广佛两地总计至少有42个;沈阳市中心区域在建综合体项目超过50个;杭州提出要建设100个城市综合体;成都在建的城市综合体也高达100多个。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5年,预计20个重点城市新增城市综合体总量将超过1.6亿平方米,其中约55%的增量集中在中西部新城。有网友调侃“这年头不说自己是城市综合体都不好意思卖房”。
上榜理由:
“城市综合体”备受推崇,反映出房地产市场导向的变化,同时也会进一步影响商业形态、持有型物业的经营、物业管理业务,以及更为广泛的房地产服务市场的发展动向。
受访人点评:
郑州 张国强:城市综合体的地产项目确实越来越多了,这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国民经济和房地产快速发展的结果,从物业管理方面来讲,其技术含量将会越来越高,由此也必将促使物业管理行业转型升级。
北京 刘旭东:万科一推出城市综合体,现在满世界、满城搞起了跟风运动,一是照抄照搬现象严重;二是城市综合体的管理对于物业服务也是一个新的课题,需要在服务模式、管理方式上有新的变化才能满足城市综合体未来物业运营的需要。
合肥 王林:这一物业业态的过快发展,是地产商急功近利和地产市场浮躁的表现,最终将把地产市场带入另一条歧路。价值规律的本质是供求关系的平衡,无论何种物业业态,也终难逃脱这一规律的约束。
成都 伍三明:城市综合体进入“井喷期”,但针对城市综合体的物业管理,实践中除了少数如万达之类的品牌企业,已具备相当的城市综合体的运营管理,大多数国内物业管理企业,仍处在摸索阶段;在理论研究方面,城市综合体物业管理相关经验的书籍与论文寥寥无几;城市综合体方面的高端人才相对于住宅物业更为奇缺。城市综合体进入“井喷期”,对于物业管理机遇与挑战并存。
NO.1 北京7·21特大暴雨致多人死亡
2012年7月21日,北京遭遇61年来最大强暴雨灾害天气,受灾面积达1.6万平方公里,受灾人口约190万,共造成77人死亡。城市大面积内涝,大量小区地下室被淹。房山碧桂园小区受损最为严重,超过200台机动车被淹。7月23日起,由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物业管理企业赴受灾现场进行救援。
上榜理由:
本次暴雨着实暴露出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诸多硬伤,尤其在应急机制方面,政府构建的应急体系与作为城市基础单元管理者和使用者的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是否能直接互动,成为应急机制的新课题。
受访人点评:
北京 郝逢清:这个事件虽然只是北京一个城市的突发事件,但是可以推断,很多城市都将面临这种考验。更何况,在北京市内中心、二环路以内的道路上、车主坐在自己的小汽车内被淹死,看起来事情很严重。这是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问题呢,还是自然灾害太严重了?官方说这是60年未遇到的大暴雨,可是,暴雨大到可以在城市街道上游泳、在车内淹死人的地步,排水管道是不是太细或者被杂物堵塞了呢?此事警示我们,市政设施的日常管理该加强了!
广州 陆华生:中国城市化进程需要关注地下工程,建立巨大而有效的排水系统,改进排水管道的规格、材质,建立彻底防避特大暴雨灾害的设施。
上海 高惠云:北京7·21特大暴雨灾害应该能为物业管理企业敲响风险意识的警钟,面对建设期间留下的风险隐患,物业管理企业该如何有效防范,如何取得业主的支持、和业主共同面对,如何采用切实可行的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值得整个行业思考。
北京 舒可心:促使全社会、特别是业主群体继“SARS”后对物业服务者的社会地位的认同。
其他由编辑部推荐而未入选前十榜单的大事件有(投票排序为11-15):
新名词“维修性拆除”诞生
“维修性拆除”也称为“保护性拆除”。2012年1月27日《新京报》报道了北京北总布胡同24号院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被完全拆除的消息,“维修性拆除”一词由此诞生。此前该建筑已被纳入第三次文物普查新登录项目,遭拆除时正在进行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
2月14日,网曝位于重庆的原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重庆行营也被拆除。“中国网事”采访重庆市渝中区文物管理所时,该所长称之为“保护性拆除”,建筑将在原址复建,在拆除和复建文物时,对原有的房屋构建、门窗、楼梯、扶手等实物将予以保护,能使用的都将统一打包,在复建时尽最大努力恢复上去。
2月17日,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在接受《中国文物报》采访时表示,所谓“维修性拆除”或“保护性拆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但此举并没有阻止此类拆除行为继续发生,11月29日,位于重庆市沙滨路的抗战文物建筑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遗址也被“保护性拆除”。
入围理由:
维修就是维修,拆除就是拆除。与其说“维修性拆除”一词是一些部门用“创新理念”挑战中文使用规则,到不如说是我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机制在遭受新的社会形势的挑战。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建立
2012年1月17日公安部消防局公布2011年全国火灾情况显示,2011年全国共接报火灾125,402起,死亡1,106人,受伤572人,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
2012年10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明确在我国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入围理由:
旨在提高社会消防专业化管理水平和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可以认为是制度性防灾保障的一项重要举措。
古城复建运动兴起
2012年,地方政府对文化历史街区和古城的大规模整修或兴建达到历史高峰。据《南方周末》报道,中国目前有三十余个古城欲拆旧重建,其中包括大同、聊城、台儿庄、张家口、邯郸、石家庄、秦皇岛、湘西凤凰等,拆旧仿古的局面在中国大地上愈演愈烈。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表示,全国一半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不合格。
入围理由:
仿古建筑群甚至是仿制古城的修建,也同样带来后期运营和管理的难题。大量的仿古商业街面临着招商问题,新建的“古城”是否能够真正带动当地旅游文化经济的繁荣,尚待数据来证明。
“房叔”落网
2012年10月10日,广州市番禺区纪委称,经纪检部门初步调查,网民反映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及其妻儿名下拥有21处房产情况基本属实,并且,蔡彬过去按规定向组织递交的家庭财产申报所报告的房产数量与此有一定差距。10月22日,广州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通报,初步查明蔡彬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等重大违纪行为。番禺区纪委已对蔡彬进行立案查处,并对其实施“两规”措施。
入围理由:
在一个“房奴”和“蚁族”普遍的时代,官员拥有21处房产不免让人唏嘘。无独有偶,“房叔”之后又现“房妹”。随着党的十八大召开和中央反腐力度的强化,不动产作为官员个人财产的重要部分,将会被亿万双眼球死死盯住。
温州“最牛钉子户”协议拆除
2012年12月2日《北京晨报》报道,2012年12月1日清晨,温岭大溪镇下洋张村拆迁户罗保根的房屋被依法拆除,罗保根签署的协议内容未变,仍按照温岭市相关征地拆迁政策与其他拆迁户一视同仁,房屋拆迁费用按每平方米300元补偿,另加内装潢补助。拆除前,罗保根家的一幢5层楼房突兀地矗立在火车站附近一条尚未完全建成的马路中间,被网友称为温州“最牛钉子户”。
入围理由:
在众多征地拆迁纠纷中,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案例:户主未因不满补偿标准而采取极端抗拒行为,有关部门则既没有停水断电、强推强拆,也没有因为户主的执拗而“法外开恩”。双方都谨守法律的底线,理性表达,最终在法律框架内达成妥协。
受访人推荐的大事件还有(按时间顺序排列):
城市更新(旧城改造)是中国城市发展的“第二次革命”
2012年2月,城市改造的热潮在厦门掀起,新一轮城市改造规模巨大,其中仅首批试点项目之一的开元区莲坂片的土地总面积就达39.63万平方米,可供开发的实用地37.62万平方米,涉及常住人口1,248户3,900余人、外来人口3万余人,应拆除的建筑面积50.12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总成本达到13.9亿元。
2012年12月,在城市化发展最为迅速的深圳,由于闲置的土地近乎用完,旧城改造大规模启动。万科、华润、佳兆业等房企纷纷布局深圳旧城改造市场。其中深圳本土开发商的佳兆业在珠三角地区已拥有总占地面积超1,000万平方米的旧城改造项目。
推荐理由:
城市更新(旧城改造)是一个全球性的课题,但在中国,它却是一项极具特色的事业,没有一个城市我们看不到“拆”字,没有一个城市我们找不到“钉子户”,没有一个城市不因拆迁而不发命案,如今,不搞城市更新(旧城改造),你都不好意思说你那城市正在向前发展。(推荐人:深圳 雷健)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力发展物业服务业
2012年3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加快构建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大力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完善鼓励居民消费政策。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家政、物业、医疗保健等服务业。”
推荐理由:
物业管理是关系到社会民生问题、关系到城市建设发展的推进,且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伴随着行业发展的日益成熟及持续完善,政府与社会也给予了最大的期望和大力的支持。(推荐人:佛山 第龙杰)
多地加强物业资质管理制度的检查力度
2012年全国各地纷纷加强了物业资质管理制度的检查力度,例如:2012年5月,常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审核;7月21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了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管理平台,强化资质信息管理;9月28日,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资质审核的通知; 10月2日,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情况复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国土房物〔2012〕3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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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上是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检查,其实质应是表明各地主管部门整顿规范行业发展的决心,物业管理行业将面临新一轮洗牌。(推荐人:南宁 栗勤生)
物业管理法有望列入立法规划
新华社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2012年10月28日表决通过关于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审议意见中提出,建议将该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目前物业管理不规范,矛盾纠纷多发,房地产开发商、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责权利不明确,建议制定物业管理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为,议案所提问题在实践中确实存在,制约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该部将在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梳理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提出将物业管理条例上升为法律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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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随着我国城市化快速推进,物业管理立法愈显迫切,此新闻应列入2012年物业行业大事件前三位之一。(推荐人:石家庄 李季平)
《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引发热议
2012年11月20日,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提出:业主大会可以设立业主监事会、建立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并提倡业主通过电子投票系统进行决策、新建住宅(不含别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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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一出台,就引发了社会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其中,前期物业服务阶段一律实行酬金制、可以电子表决举行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成立后可成立监理会等新规定引发广大市民的激烈讨论。《办法》能否真正解决广州市物业管理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值得关注。(推荐人:广州 程磊)
万科总裁郁亮获2012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奖
2012年12月12日晚,在中国企业界最重要的颁奖典礼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郁亮当选2012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2011年4月,万科成立了第一家商业管理公司,随后,北京、上海、东莞等多个城市的社区服务都出现了万科的身影。郁亮在颁奖语中说道:开发配套商业设施,如社区食堂、快递服务的幸福驿站,这是万科最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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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一个很大的优势就是拥有庞大的客户群体,如果把这个客户群体开发到位,可以产生不可估量的价值。物业管理的增值服务从此走上历史的舞台,是物业管理的一座里程碑!(推荐人:北京 李明华)
全国物业管理行业陷入物业费提价难的困境
由于人力成本高涨,上调物业管理收费价格已经成为物业管理企业的共识。按照物权法规定,提高物业管理费价格应当征求“双过半”业主同意。然而多数业主无法接受物业费上调,即使上调成功,也无法突破“政府指导价”规定的范围。2012年,全国有多个小区因上调物管费程序存在争议,业主和物管或业委会对簿公堂;“物管公司擅自调价”也成为业主向主管部门投诉的主要事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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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全国数亿百姓居住安定、社会的稳定和谐,数万家物业管理公司和几百万物业管理行业员工生存、发展,新兴的物业管理行业经历了第一个30年后走出困境,物业管理公司面临重新定位、如何生存的课题。(推荐人:上海 高惟君)
现代物业新媒体平台特发出“2014物业管理、设施管理、资产管理行业大事件征集令”,这一年对于您来说的大事件有哪些?请直接留言回复微信君!(微信号:xiandaiwuye)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3年第1期/总第24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