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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3期动态

时间:2015-11-16 08:4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编辑/常砚 点击:
兴海园小区物业公司副经理刘先生介绍,2007年9月27日曾发生过70多辆车被划的事情,开始业主怀疑与未交停车费有关,物业公司方面为了避免受人猜疑,立即停止收取停车费。
  北京:摄像头损坏物管没钱修  小区百辆车一夜被划伤
  
  2008年1月18日凌晨,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兴海园小区内百余辆车被划伤,其中有不少别克、奥迪等中高档轿车。
  
  兴海园小区物业公司副经理刘先生介绍,2007年9月27日曾发生过70多辆车被划的事情,开始业主怀疑与未交停车费有关,物业公司方面为了避免受人猜疑,立即停止收取停车费。“这次又发生了划车事件,又有人怀疑与没交物业费有关,可交了物业费的业主车也被划了!”刘先生认为,两次划车事件很可能是同一伙人所为,但与物业人员无关。
  
  对于有业主反映小区内监控摄像头损坏后一直未修理的情况,刘先生表示,小区内所装的8个摄像头在一年多以前便已损坏,没有修理的原因是因为物业经费紧张。“全部更换需要十几万元,我们现在没有那么多钱。”
  
  经过相关部门与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物业公司方面将在小区内张贴对划车事件的初步处理方案。目前,瀛海镇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北京晨报》2008年1月19 日
  
  北京:专属车位私搭花架 物管状告业主胜诉
  
  北京丰台区某小区业主张先生在其随房赠送的车位上搭建花架,小区物业公司将他告上法院,认为车位属于公共区域,要求张先生拆除在车位上私搭乱建的花架,并恢复车位的正常使用功能。庭审中,张先生辩称,自己是在开发商赠送的车位上搭建花架,车位使用状况良好,并未侵犯物业公司和他人的权益,请求法庭驳回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同时双方在业主临时公约第二章第五条中已经明确约定:“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不得自行在车位上安装任何设置。”法院对物业公司合理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同时,考虑到张先生搭建、拆除花架会造成一定损失,物业公司应给予相应补偿,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张先生拆除花架的损失3,000元。
  
  ——《市场报》2008年1月18日
  
  人事部、建设部:中国确认首批1,119名物业管理师
  
  中国人事部、建设部日前向社会公布了中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结果,全国共有1,119名从业人员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这也是中国借鉴国际经验确认的首批物业管理师。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介绍,截至目前,中国已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350多万人,分布在3万多家物业管理企业。他们管理的房屋面积超过100亿平方米,涉及全国城镇一半以上的不动产。在长期缺乏严格准入制度的情况下,入行人员良莠不齐。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已成为物业管理行业的当务之急。谢家瑾表示,下一步将抓紧建立首批物业管理师信用档案体系,建立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命题专家库和试题库;同时,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及外国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认定机构的交流联络,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资格互认准备工作。
  
  ——新华网2008年1月17日
  
  广州:城管进入物业小区执法惹争议
  
  2008年1月9日,按照与乐景阁物业管理处的约定,汤先生载着满满一车货物来到小区内设摊。下午4时许,几名城管人员巡逻至小区内,要求他收走摊位。汤先生当场表示了疑问:“城管不是应该管公共道路吗?我已经跟小区物管协商好了,业主也很欢迎。”城管人员并未理会,半小时后,一辆城管执法车驶入小区。“他们二话没说,便将汤先生的货物往车上搬”小区内几位正准备买衣服的阿姨觉得不平,“为什么城管要管到我们的私人小区里来?”一位姓陈的城管人员称,“小区内外的公共道路都是我们管辖的范围,除了业主家中我们管不了。”
  
  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的周亚波律师认为,小区内的公共区域,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并不属于城市道路公共区域,是相对封闭的区域,属于业主所有。若在这一区域内出现影响小区居民出行的情况,应由业主授权的小区物业管理来管辖。”周律师进一步表示,城管的权限各地的任意性都很大,他们的执法权甚至都没有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来进行,对他们的规范管理目前在法律上是个空缺。
  
  ——《南方日报》2008年1月14日
  
  上海:拒缴物业费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2008年1月11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在长宁区召开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系会议第一次会议。引人注目的是上海市房地局负责人透露,该局将与有关部门合作,将违法搭建、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群租”、拒缴物业管理费和维修资金等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培养业主的诚信意识,预防和遏制相关行为的发生。此外,相关部门还建立和完善了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核、审价和审计制度,并委托开户银行加强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管,从制度和操作层面防止维修资金滥用。
  
  ——《新闻晚报》2008年1月11日
  
  兰州:节水办向漏水小区物管亮“黄牌”
  
  发生在兰州市临夏路281号的热水器爆管造成的生活用水浪费一事,引起兰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高度重视。
  
  2008年1月7日上午,经节约用水办公室现场排查,发现造成此起生活用水泄漏的行为,属于非主观的太阳能热水器爆管引发的意外漏水,跟住户对用水设备管理不善有关。而漏水发生后,物业部门未能联系到业主,造成水漏三天无人管,马路变成“溜冰场”的严重后果。因此,依照《兰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此起意外的生活用水浪费行为,对该小区物业部门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漏水的行为提出批评教育并给予“黄牌”警告,并要求其对拥有太阳能热水器的业主管理好自己的设备发出书面通知,如果以后出现类似事件,将严格依照《兰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依照用水单位超出计划的用水量,按照阶梯水价予以严肃处罚。
  
  ——《西部商报》2008年1月8日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08年第3期)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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