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两个司法解释征求社会意见
2008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两个有关《物权法》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这两个司法解释分别是《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区分所有权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物业服务解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16日。
此次征求意见的《区分所有权解释》共十八条,对《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的“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等概念进行了详细解释;《物业服务解释》共十一条,对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违约责任、违规收费,对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交纳物业费和公共维修资金的义务,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延期、终止和解除等作了明确说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认为,最高院的两个司法解释准确地细化了《物权法》中有关抽象概念,将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
——《21世纪经济报道》2008年6月17日
北京:5A写字楼引进国际最新空调设施
毗邻北京西长安街南区的5A级写字楼“环球财讯中心”引进国际最新技术“水环VRV-WII智能化中央空调系统和另加带有排风能量回收装置的全自动独立新风系统”, 在目前的国内高档写字楼中还是首次应用。
据技术人员介绍,水环VRV-WII智能化中央空调系统在技术上采用了“全新风”设计,这种带有排风能量回收装置的全自动独立新风系统,可以实现大新风量供应,无集中回风利用等功能,并且具有高效、低噪、冷暖自由切换的特点,以最小25平方米为单位进行分户计量,并在任意时间内提供冷暖风供应。系统可以实现节能30%以上的效果,而且可以解决大型建筑物内空气混合、交叉污染等问题。
——《北京青年报》2008年6月19日
万科:携手世邦魏理仕合资成立物业管理公司
2008年6月23日,万科与跨国地产顾问机构世邦魏理仕宣布成立合资公司,该公司将负责万科旗下所有高端住宅的物业管理业务。
合资公司总部设在上海,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开始运营。该公司主要业务是为万科集团及其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在全国开发的高端住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这些物业包括独栋和联排别墅、酒店式服务式公寓和豪华式公寓等。根据双方达成的合作协议,万科和世邦魏理仕将共同委派代表管理合资公司。
万科董事长王石认为,此举可使万科专心做资源整合者与品牌塑造者,同时又能拉拢更多更专业的公司成为战略合作伙伴。据了解,万科自2002年起便逐渐将楼盘销售等非核心业务外包。
——《上海证券报》2008年6月24日
上海:物业公司要为小区对讲机买单
上海市出台《关于在本市物业管理系统中开展无线电通信设备专项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对本市10,000多个小区物业无线电对讲机和频段的使用进行规范。
从2008年7月开始,市无线电管理局将分期分批办理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的登记手续,同时开展专项检查,对未进行自查、未提出登记申请并继续违反规定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的物业管理企业给予相应处罚;同时,非居住物业将按本市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缴费,而住宅小区在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后也将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根据收费标准,包括小区对讲机在内的移动电台每年需要缴纳100元/台,而固定电台的使用费则为1,000元/频点。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的相关专家解释,一台对讲机就是一个手持电台,未经登记备案的对讲机占用了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其造成的频率干扰,很有可能影响正常电台通讯。
——《新闻晨报》2008年6月24日
北京:新地坛医院落成 物管提供酒店式服务
2008年6月27日,新地坛医院落成并投入使用,住总北宇物业为该医院提供全面物业服务。
新地坛医院占地约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4,800平方米,总设计床位600床,日门诊量可达到800人次以上。出于由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进行服务更有保障的考虑,该医院提出进行全面物业服务。住总北宇物业按照院方要求,推出酒店式服务方案,在保安、保洁、工程、绿化及餐饮等多方面提供全面的物业服务,服务标准、流程都遵照酒店服务标准进行,保洁人员入病房服务,餐饮服务人员通过电子终端,实现患者在病房中一键点击订餐,并确保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该院在水、电、气、暖系统的安全运行。
——千龙网2008年6月29日
深圳:物业管理协会成立十五周年
2008年6月29日,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成立十五周年大会举行。深圳市近千家物业管理企业的代表以及来自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全国各地物业管理行业的千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大会对在深圳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理论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了纪念奖章,同时选举产生了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新一届理事会。
1981年3月,中国内地物业管理行业诞生于深圳。截至目前,全市已有近千家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达16万;有近5,000个、总面积2.53亿平方米的各类项目引进了物业管理;行业每年产值100亿元、利润10亿元。此外,深圳市外已有828个、总面积1.41亿平方米的项目由深圳的物业企业进行管理。
——《深圳特区报》2008年6月29日
仲量联行:拓展新型市场 承接非传统物业项目
仲量联行日前已获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和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的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仲量联行为其提供专业的管理建议和国外管理知识。
仲量联行认为,传统物业管理服务,往往针对商业大厦、住宅、屋苑、商场、工业楼宇等,随着社会的演变和进步,物业管理服务也开始扩大其发展范围。公司将看准北京奥运会商机,利用充足资源,迎合市场的变化和需求。
——《中国证券报》2008年7月4日
温州:“住宅禁商”有条件开禁
因全面“住宅禁商”政策与温州的实际情况有矛盾,2008年7月,《温州市住宅临时作为经营场所登记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经温州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实施。
《暂行规定》中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封闭式住宅区居民住宅,禁止作为企业住所或经营性场所登记。同时,由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的单体住宅楼不得设立从事产生油烟、恶臭、振动、噪音污染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此外,住宅配套的车库、已鉴定的危房、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临时建筑物、文物古迹、纪念性建筑以及具有地方特色和传统风格的建筑物不得登记为企业住所。但规划功能已明确为饮食、娱乐服务用房的除外。
对已经或准备注册为经营场所的沿街沿路一楼住宅,需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工商部门凭有效的权属证明给予登记注册并报规划、房管部门备案或登记注册。
——《温州日报》2008年7月8日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08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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