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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物管“尴尬病”的八例“和谐药方”【一】

时间:2015-12-01 21:59来源:现代物业 作者:翟 峰 点击:
 随着物管企业这几年的迅速建立及发展,物管所承受的尴尬愈来愈多,不仅前期物业管理有开发商留给其的种种尴尬,而且后期物业管理也存在不少因业主而生的种种尴尬。
【新闻综述】
  
治疗物管“尴尬病”的八例“和谐药方”
  
【一】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翟 峰
  
  随着物管企业这几年的迅速建立及发展,物管所承受的尴尬愈来愈多,不仅前期物业管理有开发商留给其的种种尴尬,而且后期物业管理也存在不少因业主而生的种种尴尬。
  
  于是,不少业内人士戏称:物业管理是常害“尴尬病”且久治不愈的行业。
  
  就拿2007年来说吧。该年虽然是“和谐社会”这一词汇最受关注的年份,但是,“和谐社会”并非空中楼阁,而是稳固建造在社会基石上的,是根植于百姓生活中的。一个个家庭、一个个社区就像无数个“细胞”组成了社会这个大系统。只有“细胞”和谐了,整个社会才能进入美好的和谐境地。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在我们社区的物业管理领域里却常常充斥着一些不和谐音符。据西部某省最近一项调查显示:近年来,物业管理的投诉呈上升趋势,2006年为509件,2007年为612件,2008年是708件;而据国家有关部门2008年1至6月的调查显示,大约有58.7%的业主对物业公司的评价为一般,41.3%评价为差。
  
  我们不断地看到关于业主维权的官司,也有物业公司状告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案例。
  
  就连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影视明星赵本山亦曾在前几年卷入过棘手的物业纠纷……
  
  由上述可见,物业管理的“尴尬病”的病根是因不和谐而生。
  
  因而,治疗物业管理“尴尬病”的“药方”即离不开“和谐”二字。
  
  也就是说,“和谐”是治疗物业管理“尴尬病”的“良方”。
  
  综上,笔者愿借此文开出治疗物管“尴尬病”的如下八例“和谐药方”——
  
  注:作者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理事;现任四川省和广元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城环资委主任。
  
  【待续】
  
  2009-3-13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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