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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自治:社区发展的新模式

时间:2015-12-03 09:59来源:现代物业 作者:elang2046 点击:
居民自治是指居民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和自决权,依法解决自己的事情,特别是处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一、社区自治的概念
  
  居民自治是指居民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和自决权,依法解决自己的事情,特别是处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居民自治是城市基层民主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国家政权一直致力的政治目标。在构建和谐社区过程中,居民自治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构建和谐社区是居民自治发展的内在要求,居民自治的推进又要以和谐社区为基础。
  
  社区居民自治是一种管理成本较低的体制创新;社区居民自治是社区建设的内在要求;社区居民自治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社区居民自治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目前总体上处于初始阶段,还有许多问题要解决。但是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主化进程的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必将会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 月26日通过,并于2003年公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稿)》,增加了近十条条款,其中对居委会的选举机构、罢免程序和职权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修订稿第四条关于居委会与城市基层政府关系的规定里,增加“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的内容。第五条关于居委会职责的规定里,增加“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
  
  二、南港社区居民自治的成功经验
  
  笔者所调查的南港社区曾先后被评为“H市十佳社区”、“H市十佳和谐社区”、“Q区健康社区”、“全国学习型社区”、“全国十佳人居社区”等几十项国家及省市级表彰。先描述一下社区的基本概况。南港社区由农村的村支部逐步的转化而来,辖区内有十二个小组,3800个家庭,其中常住人口4795人,流动人口471人。南临延安西路,东临淮海南路,西临南港路。下面就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硬件和保障设施等方面谈谈社区取得的经验。
  
  (1)政治方面.有比较完整的选举、听证、公开制度。据社区党总支费书记向我们介绍,他们社区干部都有一个笔记本记录居民反映的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并通知他们。因此这种“首问负责制”逐渐的成为该社区为居民办事的一大特色。对于领导班子的选举,完全按照上级文件的精神:先由居民选出居民代表大会,组成领导班子,由50名居民代表形成健全的组织并选出理裁小组。关于领导的选举主要采用“两推一选”,从全体党员中选出,形成党政领导班子和行政组织班子。每半年由居民代表参加一次议事会,由社区工作人员向代表们汇报过去半年的工作状况,再进行下一年度的预算。在居委会的门前有公开栏,分为财务公开、政务公开和行政职务公开。
  
  (2)经济方面。南港社区是清安街道一个下属的社区,每年街道拨5000元作为社区一年的活动经费,然而这个数字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这个社区解决的办法就是运用集体经济。据介绍,居委会每年的集体经济收入都在100万左右,社区1200平方的办公场地就是用这钱建立的。所以对于社区经济方面的发展是很有优势的。而且当居委会干部出去进修的时候,这笔费用也有居委会来出,“学习之后工作能力上升,所以待遇方面也会有所增加”费书记如是说。
  
  (3)文化方面。社区有自己的爱心超市,由市红十字会向超市捐物,然后由居委会联系社区有困难的群体来领必需品。在社区居委会的大力支持下,该社区先后成立了“青年志愿者协会”、“乒乓球协会”、“篮球协会”等一些志愿服务组织。并帮助民间组织筹备成立了“计划生育指导组”、“诗词爱好者协会”等一些民间组织。每年定期举行一些活动。在笔者调查期间,与该社区建立帮扶关系的农工党淮安市委正在该社区举办大型义诊送药活动,一天中诊治了400多名患者,免费发放药品6000多元。据悉,社区每年都邀请市各大医院的专家为妇女进行一次免费的妇科检查,为大家做了实事。为了鼓励居民养成读书的习惯,规定凡家中藏书超过200册的居民奖励200元。社区居委会藏书超过千本。
  
  (4)硬件设。社区小区内设有两处公共健身场所,居委会前方空地也有一个健身场所,在居委会办公楼里面还有一个健身房。在社区公共的地方以500米为直径建一个公共厕所。
  
  (5)社会保障
  
  关于社会保障的发展主要还是按照上级的安排,结合本社区的实践,社区与农工党淮安市委员会、市工商联等多家单位建立了帮扶关系,每年的重大节日,都由居委会干部带领他们对每户进行慰问。对有疾病的居民,除低保外定期的给他们生活补助。
  
  三、南港社区居民自治出现的问题
  
  一是社区参与意识和归属感淡薄,社区资源得不到合理利用,偏向于成为政府的延伸“行政”组织,自治功能不强。正如如今出现的干群关系紧张的问题,出现了诸如“对村官的不信任问题”。
  
  二是社区居委会现行的“议行不分”体制,制约了基层管理。主要表现在“一把手”的独裁 上,这与如今的党领导一切的事实相符,主任和书记由一个人担任的现状。
  
  三是社区居委会负担不断加重,基层压力增大。据悉,居委会要处理的工作有117项之多,而且要有相当的技能才能胜任工作的高强度,笔者在调研期间曾和工作人员下乡做流动人口登记工作,一个中午永不休止的行动给笔者的体力提出了巨大的挑战。然而他们却已经习惯了。
  
  四、对南港社区居民自治的建议
  
  (1)坚持的原则:
  
  ①依法发展的原则、②政党主导的原则、③循序渐进的原则
  
  (2)采取的措施
  
  第一,以增强对社区的归宿感、认同感为出发点,强化社区居民“社区是我家,建设为大家”的意识,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主动、积极、广泛参与社区自治活动,参与社区的开发和建设。社区居委会要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广泛宣传发动,使社区建设的宗旨、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社区居民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意识,踊跃参加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区自治工作。
  
  第二,使社区服务成为自治功能的支柱。一方面,通过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让居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社区在他们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用利益把他们同社区紧紧连在一起;另一方面,现在的社区服务制,实际是要社区来解决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提出的问题,而社区却没有足够的力量,这就需要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更需要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生活自理,也就是让越来越多的居民自己来协调和管理他们在社区里的各种关系,从而在社区内创建一个适应于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的、贴近居民具体生活的、满足居民日常需求的体现自治精神的服务系统。第三、要以开展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吸引居民群众关心社区,参与社区建设。如每个居民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参加文体队伍、志愿者队伍、讲师队伍等,由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专长的居民骨干任队长,组织本队人员共同讨论活动计划,经常开展活动,发挥“三自”作用。
  
  第三、政府要转变职能,调整权力分配。政府要简政放权,增强社区自我管理、服务、教育的自治功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是“指导”关系,而实际上多数成为“领导”关系,因此,不要简单把居委会作为街道办事处政府工作的延伸,改变居委会越来越多的行政化的倾向,使居民自治组织有能力成为帮助居民解决工作、生活、社会问题的自治组织。街道办事处要为居委会减负,不要把所有的工作都摊派给居委会,造成基层工作量大、工作压力大。
  
  第四、建立法规,推进社区居委会早日“议行分设”。应通过法规明确民主选举产生的居委会为议事机构,居委会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社区事务的决策执行。居委专职人员向社区居委会负责,接受社区居委会管理。根据社区常住人口的增减,适时调整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的数量,建立正常增员、撤换、补选机制,做到引进人才、改变年龄知识结构、提高管理和自治水平,从而真正朝着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方向迈进,这对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社区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扩大基层民主,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推动上海城市的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五、拓宽居民参与管理路子,调动各方面力量建设社区的积极性。居委会要逐步建立健全与居民的联系、服务、沟通、监督、党建等机制,使更多的居民能积极参与社区建设,贡献个人才智,承担社区责任,分享社区成果,让社区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真正形成"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氛围,使居民的综合素质和城市精神在参与社区建设中得到提高和升华。
  
  第六、建立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大建立专业社工队伍试点力度。随着社会工作师资格的认定,预计在2-3年内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矫治、心理疏导,以及婚姻介绍和殡葬服务等行业都纳入社会工作专业化序列,发挥“注册社工师”的专业优势,为市民提供多样化、高水准的社会公益服务。同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使政府在社区的有关工作逐步交由社会工作者承担,理顺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从根本上解决居委会负担过重问题。
  
  五、借鉴国内外居民自治的成功经验
  
  (1)沈阳模式。沈阳市下发了《关于明确社区职权的意见》,规定社区有三种权力:自治权、协管权和监督权。自治权是指民主选举权、社区事务决策权、日常管理权、财务自主权、摊派拒绝权和内部监督权。协管权是指对公安、劳动、环保、房管、计划生育、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履行行政职能提供协助的权力。社区监督权是指对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力,社区有向有关部门举报和反映问题,并要求作出答复的权力
  
  (2)上海模式。建立社会工作者队伍。贯彻本次市人代会关于"探索建立社会工作者队伍"的精神,加大建立专业社工队伍试点力度,逐步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质认定和岗位准入制度,力争在2-3年内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矫治、心理疏导,以及婚姻介绍和殡葬服务等行业都纳入社会工作专业化序列,发挥"注册社工师"的专业优势,为市民提供多样化、高水准的社会公益服务。同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使政府在社区的有关工作逐步交由社会工作者承担,理顺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从根本上解决居委会负担过重问题。
  
  参考文献:
  
  [1]属地管理 单位负责 居民自治 社区服务 改革的重心放到社区 南山区计生管理和服务走出新路子 2005年 06期
  
  [2]夏建中  城市新型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实证研究 2005年 03期
  
  [3]张旭光 居民自治与社区党建  2005年06期
  
  [4]原耀虎 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问题  2005年 S1期
  
  [5]广东商学院课题调研组 居民自治的路还有多长──广东省社区居委会调查2004年 24期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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