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的业主希望享受高质量的物业服务。但是,在维权意识下,不健全的消费心理,使得业主对物业服务普遍缺乏理性的认识,造成了许许多多的问题。物业服务的商品性质、功用和价值认识不全面。物业服务作为一种商品面向市场,其价值主要表现为改善和优化物业的环境、保障物业区域的良好秩序、降低物业的折旧率,使其增值保值。目前很多业主存在:
(1)希望通过物业服务改善环境、秩序,同时又不主动关心维护这些环境、秩序;
(2)希望物业服务降低物业的折旧率,同时又不爱惜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这些问题一旦反映在收费环节上,购买物业服务的这种客观需要和长期需求就成了勉强的事实。因此,花钱购买这种消费的主观意愿不强烈,意识不成熟。交费往往变得非常的被动,更加容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左右。例如有些业主拒交、拖欠服务费,没有原因,就是觉得物业管理没有用,花钱养了一批闲人;有些业主期望通过拒交服务费迫使开发商解决遗留问题,等等。于是乎!“又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或是不吃饱”的现象就诞生了,持续产生物业环境水平下降、物业折损加速等损失。所以说,由于大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的“商品性质”认识上的不够,是造成收费难的主要原因。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