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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规避小区人防车位引起的矛盾

时间:2015-12-01 13:48来源:现代物业 作者: 城市孤鸟 点击:
小区人防车位历来争议较多,也是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产生矛盾较为集中的一个问题。往往在租赁、出售和利益分配中,激发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
  小区人防车位历来争议较多,也是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产生矛盾较为集中的一个问题。往往在租赁、出售和利益分配中,激发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诉诸官司的案例也很多。笔者以为,厘清小区人防车位的权属、监管和使用,平衡各方的利益,可以有效地解决处理因此而产生的诸多矛盾。
  
  首先,应该明确小区人防所划车位国家所有的属性。人防工程是国防战备设施,“结建”防空地下室是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出售产权或使用权,方可保证人防工程在战时的人防使命,否则会因权属问题造成产权争议,使用权争议,从而影响其作为国防战备设施的战略意义。
  
  其次,要明确禁止人防车位的自由买卖。目前,小区开发商多以人防车位的所有权人自居,并进行买卖,实现自身的商业价值。他们的理由多为地下人防工程造价高昂,出售车位以弥补建设上的投入,而因此造成业主买了车位后,发现自己花巨资所买的车位不仅没有权属证书,还属于国家“待征”的人防工程的一部分,自然不乐意。因此与开发商的矛盾不可避免。在这点上,我以为,开发商在售卖房子时,将人防工程的造价,摊销到房子上,这样就可以有效避免因买卖地下人防车位,而产生矛盾。并明确国家(人防办)对地下人防车位的所有权,这种权利主要体现在战时,人防办对其的绝对使用权,任何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反对。
  
  再次,在具体操作中,国家(人防办)对地下人防车位监管,物业公司代管。人防车位建设资金摊销到房子的价格里,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全体业主享有对人防车位的使用权。但鉴于业主对人防车位的需求不同,使用情况不同,由物业公司代行租赁地下人防车位,比较合适,这样既可满足部分业主使用地下车位的需求,又可以为全体业主,特别是其他没有使用的业主获得一份公共收入。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应该分为三部分,一部分用于人防车位的维护,以确保人防需要;一部分为物业公司的代管费用;一部分为全体业主所有,可以冲抵业主缴纳的公摊水电费用或其他公共支出。在具体操作上,人防办监管,物业公司操作并公示收支及其使用情况,做到透明、公正,自然少了很多矛盾。
  
  感谢《现代物业》、南京理工大学应用研究所对我的信任,让笔者能就自身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类似问题发表一点浅见。小区人防车位如何做到战时为民,平时利民,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相信通过这次《中国人民防空法》的修订,能够在法律层面上,得以明确,也让物业公司在对人防车位的具体管理中,得到法理的支撑。
  
  2011-9-25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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