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锐观察| CEO视野| 物管实务| 空间计划| 物管专家文集| 相对论| 发展论坛 | 培训|
当前位置: 主页 >物管专家文集 >宋红东 >

是完全放弃还是重新设计

时间:2016-01-06 11:54来源:现代物业 作者:宋红东 点击:
最近有消息称,人社部表示,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如果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者自身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将建议按程序提请修改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
  最近有消息称,人社部表示,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如果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者自身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将建议按程序提请修改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都市快报》2014年9月1日)而物业管理的业内人士纷纷猜测,这样的整顿将来会不会涉及物业管理师证书。在开始讨论物管师证书之前,先把社会上的几个现象讲给诸位作个开端:
  
  现象一:
  
  大家都知道驾驶汽车或者机动车需要驾驶证,无证驾驶则是违反国家的交通管理法的事情,但是驾驶出租车不但要有驾驶证还要有客运主管部门的从业资格证,如果没有这个资格证是违规。机动车管理是公安车管部门管理的,而客运主管的部门则是交通部门。在这里法律是国家的,而法规也是国家的,但主管的部门不一样,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其实很多人考出驾照之后并没有真正驾驶过车辆,他的驾驶技术还停留在考驾照的阶段或者早已淡忘了,也就是所谓的“本儿龄”,和驾龄无关。
  
  现象二:
  
  保安员的持证上岗,也有类似于现象一的情况。保安公司属于公共秩序维护,主管部门毫无疑问是公安治安部门或者是公安部门下属的保安管理委员会,无疑保安员的培训和上岗属于公安部门管理。而以前的劳动部却推出了保安员的职业资格证书而且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如果在检查用人单位的持证上岗情况,没有这职业资格证书则被视为无证上岗,则面临被劳动监察部门行政处罚。企业在一件事情上遭遇双重管理,不得不说头痛。后来国务院第564号令颁布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很多物业服务企业的保安部消失了,随之出现了一个新部门——管理部。
  
  现象三:
  
  媒体曾报道过,某地一工厂聘请外来务工者从事厂区内叉车驾驶工作,务工者在自身持有叉车驾驶证并具备此项技能的前提下,不得不去当地的主管部门先后考取了另外两个部门签发的证书,如果不考取则无权在厂区内驾驶叉车进行任何的作业。一个工种出现三个部门交叉进行管理,让外来务工者情何以堪?
  
  现象四:
  
  到某物业服务企业应聘者中,有人出具了一本很少见到的证书——智能楼宇管理师,据持证者说只是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培训课程,主办者就颁发了这本证书。如果持有这本证书就可以对小区的弱电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维护及保养,那些本科毕业才能考取的助理弱电工程师要去何处谋职求职呢?
  
  (未完)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4年第9期/总第301期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运营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5号富海中心2号楼1503室 邮编:100088
客服:010-58403431 移动:15810208746

采编中心: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北站)SOHO俊园大厦10栋2单元3210室 邮编:650224
客服:0871-65700710 移动: 13708860992
E-mail:xdwy200175@126.com xdwyfm@126.com
Copyright © 2011 云南现代物业杂志社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滇ICP备1300051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