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云南物业届闹得沸沸扬扬的事件,恐怕就是在逃犯担任小区业委会主任的话题了。
据媒体报道,赵建军2006年以妻子的名义购买了南华小区桔尚公寓702号房,属于物业使用人,物管曾经质疑过其担任业委会主任的身份问题。但是,由于这方面的法律漏洞和制度缺失,赵建军还是顺利地当上了这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主任”。
再者,当地派出所居然没有查出这个人的身份,居住了几年的赵建军隐姓埋名,四处逃窜,他后来改名为赵广才。瞒过了南华小区的业主和物管,躲避了警方的追查,居然当上了业委会的主任。最终还是被警方揪出来。
另外,当地街道办事处和物业监管部门的不到位,是赵建军肆无忌惮地破坏小区治理和服务的罪魁祸首。相关部门不知道这是在逃重犯,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建议今后加强对业委会主任政治背景,宗教身份,信仰理想,人格魅力,领导能力,物犯罪记录等方面的考量,要不,不知道我们的那些冤枉的业主,还会被带到怎样的政治泥潭和暴力黑洞里?那建设和谐小区和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了。
2009-4-14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