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维护业主的权益,还是守好地产商的后门?这是一个两难的抉择,恐怕也是世界上最难以决断的事情。
现在很多的物业公司,都是地产商的下属机构,当初成立的时候,也就是为了给地产公司守好后门,做好内勤,搞好售后服务工作,可是物业作为一个单独的行业,要具有自己的独立性才能做出成绩和特色来,这样的话,你是维护业主的权益,还是要做好地产公司的好内勤?
这就需要物业公司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物业公司是需要长期和业主相处下去的,甚至是终身的,因为房产的期限都是七十年,七十年,相当于一个正常人的生命。而地产公司是否会存在七十年,或者说会发展壮大其实年?这恐怕是个问题。
我个人认为,物业公司必须建立自己独立的服务风格,不断地将那些地产公司遗留的问题,进行解决,而这个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是什么高招,就是耐心细致的服务工作,以及掌握好法律法规,将业主当作自己人看待,这样是会做好物业工作的。当然这样说是肤浅了一点,但是如果连业主你都不当自己人看待,恐怕在今后的工作中,是难以在业主中立足的。
如果作为独立的物业公司或者第三方管理物业区域的,可以独立进行管理,但是,还是不能缺乏和地产公司的沟通和交流,而如果是地产公司的子公司,则需要考虑到老板面子的问题。因为如果是地产商的子公司,物业公司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好坏,很多程度上决定与房屋的质量,如果地产商不给物业公司面子,你能怎么样 ,在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服务态度,再好的物业管理人才,最终还是要看老板态度。
这仅仅是一家之言,对与错,还是靠各位前辈在服务工作中仔细体会。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