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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物业变绩优股的“抓手”【一】

时间:2015-12-02 14:47来源:现代物业 作者:翟 峰 点击:
“物业如何才能变成绩优股?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物业如何有所作为?”提出并解决这些问题,的确是解决“已成为社会之痛”的物业“垃圾股”问题的焦点所在。
【前沿论坛】
  
  找准物业变绩优股的“抓手”
  
  【一】
  
  翟 峰
  
  “物业如何才能变成绩优股?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物业如何有所作为?”提出并解决这些问题,的确是解决“已成为社会之痛”的物业“垃圾股”问题的焦点所在。
  
  笔者认为,要使物业从“垃圾股”变为“绩优股”,关键是要找准能使物业成为“绩优股”的得力“抓手”。
  
  那么,这个得力“抓手”是什么呢?
  
  这个得力“抓手”就是:
  
  在“营造和谐社会‘细胞’”的总体原则指导下,通过力抓“人性物业”、“品牌物业”、“法治物业”、“人才物业”,使真正有基础和实力的物业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脱颖而出,能够以良好的社会形象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细胞”,成为业主和社会普遍看好的“绩优股”。
  
  所谓力抓“人性物业”,即指物管企业通过抓人性化管理,使之把“以人为本”作为其管理工作的最高准则,从而达到把“垃圾物业”变为“绩优物业”之目的。
  
  我们知道,温家宝总理早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即强调指出:要积极发展现代流通、旅游和社区服务等第三产业。这当中的“社区服务”,就包含有物业管理的因素。虽然物业管理在我国出现仅仅20多年时间,但现在已被社会和广大民众称之为社区服务中的绿色GDP。因此,如何建立、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物业管理体制,的确需要进一步研究。
  
  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以人为本应该是物业管理中的最高哲学。物业管理虽然形式上是对“物”的管理,但实质上通过物业人员的细致入微的服务和以人为本为中心的人性化管理,从而达到对人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物业管理更是社区人与人之间生动的、有机的交流。
  
  所以,物业企业在落实政府有关法规条例的同时,更应该提供优质的人性化管理和服务。
  
  注:作者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省秘书学会学术委员;现任四川省和广元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城环资委主任。
  
  【待续】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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