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围绕物业管理的又一个争执一直没有停歇: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到底谁是真正的弱势群体?
自2002年3月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使用以后,“弱势群体”成了这样一个群体的代名词:他们因收入差距而导致相对贫穷,并因为相对贫穷而导致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受到相对削弱。保护并救助弱势群体,从此成为社会舆论倾向。
显然业主并不是这层意思上的弱势群体,他们恰好是得益于相对富裕因而更能伸张自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群体,当他们声称自己是弱势群体时,其实并不是他们认为没有权利或者权利不够,而是他们认为自己的天赋权利受到别人侵占,可是他们在维护和讨回他们认为理所应当属于自己的权利时,感觉步履艰难,处处受到制约。经过他们对维权形势的反复评估,一致认为这是业主力量分散之故,业主才是弱势群体的说法由此演变而来。
尽管大多数业主在大多数时间对维权持观望和坐享态度,少数业主仍以少有的执著进行孤军奋战,所以我们看到能够替代群体维权的暴力气氛的,往往就是个体维权的悲壮色彩。正如每年一度的央视“3•15”晚会让世人已然领略,这种悲壮只有通过媒体的披露和放大,才能迅速获得世人的同情并由此产生道义和舆论上的强大力量,这种力量,在一个自诩道德基础坚实并正积极寻求法制建设的国度里,或许就能改变原本无望的维权结果。
在对维权行动的一次次总结后,业主们认识到了媒体的力量,同时也产生了目前中国社会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现象:业主们嘲笑和怀疑媒体又依赖它放大自己的声音。
物业管理方面的情况则正好相反。即使在物业管理企业中,大量从事一线劳务工作的多是低学历工人、下岗再就业工人和农民工等这些在社会生活中真正意义上的相对弱势群体,但这并不是企业的全部实力,物管企业依靠它所拥有的资源组织条件特别是捍卫利益时的目标一致性,在与各怀心事的业主们进行利益博弈时多占上风;加之一些企业与开发商之间的相互庇护,以一个实际上的受益人身份,他的媒体表现自然是得了便宜卖乖巧,所以一段时间里保姆论服务论的风靡,可以看作是物管企业对业主们的谄媚之举,希望以此避实就虚,缓和与业主的矛盾。
于是媒体上出现了物业管理的唯唯诺诺和业主们的咄咄逼人。以中国地域之大,虽然物业管理的真实状况从南到北从西到东,存在着强硬的、中立的和妥协的相对差异,但在公开媒体上的表现却很一致。业主们从中尝到一些甜头,开始赞扬和感激媒体监督是社会公正的表现。对于目前普遍热衷和擅长于搞笑娱乐的记者主持人们来说,这些赞扬和感激又反过来刺激和满足了他们某种经常处于麻痹状态的职业神圣感,动不了大王就捉小鬼,以为只要拿了物业管理开涮,就是主持社会正义。周而复始,这种现象不断摧毁着物业管理人的职业荣誉——他们甚至连理直气壮地指责在小区里随地吐痰者的勇气也丧失殆尽。更由于行业高层人士面对媒体责难通常是保持缄默,基层从业者心中更加郁闷,他们叹息:媒体的良心在哪里?
媒体的良心源于良知,良知源于有所知。物业管理和业主都会把媒体视为自己的擦鞋布和别人的照妖镜,他们都希望媒体擦亮自己,不同之处在于,业主总是主动靠近媒体,而当媒体的镜子照向物管之时,物管留给媒体的,多是侧影和背影,于是媒体常常折射出的,就是阴影和暗影。没有所知,何来良知?
业主与物管大势相生,小处相克,所谓强势弱势之争,有时正如剪刀石头布之演练规则,可见一味唱衰物业管理对大家并无好处。如果媒体对物业管理真的存在无知,原因究竟在哪里?
本文名曰批判,其实一如媒体再次超然事外,说教于人。
原载于《现代物业》杂志2006年5期总第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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