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冲出”围墙
来自深圳大学的唐娟副教授和来自成都理工大学的崔永亮讲师不约而同地讲述了“物管进城管”的案例。
2007年10月,深圳市西乡街道办事处与鑫梓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花园街区综合管理服务试验合同》,开创了国内以政府采购的方式将物业管理引入城市治理的先河。无独有偶,2008年6月,成都市武侯区政府望江街道办事处以全年217万的价格,将24条街道、1.9平方公里的区域,发包给深圳升阳升物业服务公司,开启了四川城管物业服务化的大门。
两个案例在具体的发包项目和操作方法上有所不同,在各自城市中所遭遇的具体制度处境也不一样,但对物业管理来说具有相同的非凡意义。正如崔永亮讲师所评论:“这种新模式的发展前景肯定是乐观的,因为这个模式意味着物业管理的范围不仅是(小区)围墙里面了,我们冲破围墙了,到围墙外面去了,我们的市场潜力非常的巨大,让各位精神澎湃!热血沸腾!一扇令人无限遐想的大门正在徐徐开启!”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物业管理系主任、长沙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程旭曼对这种模式也表示了赞同:“物业服务企业是需要盈利的,是不是可以借助一些公共事务的管理,一部分资金由政府拨款,另一部分由企业来进行运营,从长远来看,模式走向正规之后企业肯定是会盈利的,是值得推广的。”
小区纠纷难题的症结
小区物业管理纠纷多,已经成了住宅小区管理的一块心病,从技巧上寻求解决之道,“保姆”、“管家”之类,治标不治本。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小区“剪不断理还乱”的管理纷争?
南京理工大学应用经济研究所所长朱宪辰教授给出了这样的答案:小区的核心内容是多户共同使用的功能设施设备,此核心决定了小区的根本性质——私人之间围绕共有的私人财产,按份额承担共同义务和持有相应的权利。
普通住宅性商品房,在销售的时候便造成了财产边界和义务的模糊。一个住宅小区,竣工验收时按建筑标准整体验收,但交易的时候形成的是各户的套内面积,专用部位设施设备并没有在合同中得以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也就是物业管理合同的标的物。标的物不清,自然就不知道原本属于共同使用的功能部位和设施究竟是哪些,此后的权益必将争夺,此后的义务也必将彼此推卸。
高雄大学黄世孟教授便向朱宪辰教授发问:既然是不完备的合同,在物业交付后的管理中要如何实现?
朱教授解答:“只要维持着基本的设备设施运转和保安保洁服务,合同虽然不完备,运转也还相安无事。合约真正的完备还需要业主的集体委托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比如香港地区的立案法团,产权人共同委托他们的法定代表来履行应有的义务。大陆以后可能会实现缴费的义务,在于法律代表人在签约方,而不在各家各户的业主头上,那样以后才可以彻底解决。”
“蓝领”还是“白领”?
台湾的保全(保安)人员属于典型的“蓝领”阶层。根据杂志调查,保全业在台湾地区服务业最有发展潜力的排行榜中列第三位,社会大量缺乏保全业基层人才,就业前景远乐观于社会大多数“白领”岗位。
而在香港,对房屋管理的经理人才需求旺盛。只有本科以上的毕业生才有资格成为英国特许房屋经理学会的会员,此外需要至少两年的房屋管理工作经验,如果想获得从业员(类似内地物业管理师)资格,还需要至少315个小时的管理工作经验。
东南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黄安永教授提出“蓝领”和“白领”的定位问题,他认为,人才定位会对学校具体课程设置的量化问题产生影响:理论和实践的比例各占多少?有几门学科,需要多少个学时?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靳晶晶讲师支持“蓝领说”:“实践课程计划要达到50%以上。”长沙南方职业学院程旭曼讲师也同意“蓝领说”,同时她补充道,“蓝领”的阶段仅限于刚入行的一段时间,随着实践经验的积累,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提高可以为转向“白领”做好准备。
西安欧亚学院教研室主任岳娜支持“白领说”,6门核心课程除了实践能力外更注重培养人才的分析和辨别能力。她强调:“我们的招生广告就是‘今天学物业管理,明天做物业经理’。”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王俊松副教授则提出“银领说”。他认为高职教育不同于本科教育,既不是蓝领也不是白领,是一个应用型的技术人才,属于银领阶层。因为高职教育是一种订单式的培养,学校打造完了企业就可以用人,是一种无缝连接。这是一种“德国路线”式的发展趋势。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