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论坛】
找准物业变绩优股的“抓手”
【五】
翟 峰
二是应按照地方政府依据国务院物管条例制定的本地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加强对居住小区的法治化管理。
物业公司应按地方政府依据国务院物管条例制定的本地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的明确规定,对本地物业管理服务实行分级管理,每一级都应有严格的标准要求。
同时,物业公司应按规定,在实施物业级别管理时,具体享受几级将由业主自定,物业公司不能强行规定。
而且,物业公司应按规定,并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中的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的不同,找准自己在物业管理中的服务级别级别的不同,也意味着收费标准的不同,这样可避免过去物业服务一刀切的现象,给业主一定的选择余地。
此外,物业公司还应按规定,积极配合业主对自己的选聘,并按业主与其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如果物业公司真正按上述规范性规定做了,就会在业主心中树立起良好的法治形象,就会有利“绩优物业”的实现。
注:作者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省秘书学会学术委员;现任四川省和广元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城环资委主任。
【待续】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