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有兴会长为昆明市盘龙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授牌
5月19日,云南首家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昆明市盘龙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昆明市盘龙区华东街道办事处成立。该委员会的成立,是创造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的一个积极探索。
据了解,该调委会调解员由资深法律工作者、律师和社区工作人员担任,主要受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围绕物业的使用、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物业交接时业主与业主委员会间,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间,物业管理企业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宋有兴会长表示,该委员会是云南省在人民调解领域的新突破,为物业管理纠纷和矛盾的破解引入了多元调解机制,也是对社区调解组织体系的完善和补充。调委会将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联动体系上搭建物业管理诉求主体的沟通平台,突出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预防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宋有兴会长还表示,该委员会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后,将在昆明市推行,随即在整个云南省推开。
据悉,该委员会委员会由云南省物业管理协会与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共同设立。目前,委员会设立三个调解室,分别位于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0871-65700601)、盘龙区东华街道办事处(0871-63379894)和盘龙区金辰街道任旗营社区(0871-65734628)。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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