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5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简化程序方便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共计6种情况,属于动用住宅维修资金应急范围,可适用简化程序申请办理,所需资金最快24小时到账。
毫无疑问,北京市的这一规定,与长期以来形成的业主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难、批准难、周期长的痼疾比较,形成鲜明对照,对于物业企业、小区业委会以及急需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而言,都是一大利好消息,急需在全国推广。
首先,该规定有利于解决业主的燃眉之急。分析北京市四个部门《通知》中明确的6种情况,全部属于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况,其中,除了第6种消防系统功能性障碍以外,其他5种情况对于涉事小区业主来说,又属于燃眉之急,如果不能尽快解决,将直接关系业主生活幸福指数以及小区整体形象。
客观而言,对于生活在高楼丛林中的业主来说,其幸福指数具体表现在哪里?也许你认为只是高薪、别墅、豪车、洋房、流光溢彩的霓虹、方便快捷的地铁等生活环境,但是,当你劳累了一天,下班后路过高楼一侧还要冒着墙皮脱落的突袭,来到居住的小区电梯间总是挂着“维修停用”的牌子,推开家门却面对持续漏水屋顶得不到维修的时候,相信你再愉悦的心情,此时也会跌落到冰点。这就意味着,当人们大步跨入城市化时代的时候,业主们的幸福指数,并非全由生活中的大事决定,而越是物业中的一些琐事,往往对生活质量的影响越大。
笔者一位同事生活在某省会城市,所居住的小区位于市中心,原本是一个定位高档,特色物业服务、房屋升值快的商住小区,能够入住该小区的业主一直都有一种优越感。但是,近年来该小区所遭遇的类似北京维修资金应急办法中所遇到的情况,迟迟得不到解决,如笔者同事居住的楼房顶层每到雨季就漏水,3年多来多次与小区物业、房管局等部门交涉却得不到解决,同事最终无奈采取将房子卖掉的方式离开了该小区;小区内临街一面有两栋写字楼,共有4部电梯,其中两部电梯也因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多家租住在写字楼的公司因此与物业矛盾不断,这些问题被当地媒体曝光以后,使该小区的美誉度不断下降,连经营该小区二手房的中介公司也受到波及,因媒体宣传该小区物业环境差,造成小区内二手房价格与同地段同品质房屋比较,增值率低,成交比例下降,为其平添了不少烦恼。
试想,如果这些城市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使用方式上,也能够启动北京那样的“应急”模式,涉事业主以及相关联的小区物业、中介公司等遭遇的各类烦恼即可避免。
其次,该规定体现了政府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笔者注意到,早在2012年7月21日北京市遭遇特大暴雨袭击以后,北京市住建委就发出通知,对于因暴雨造成屋面漏雨渗水等6种情况急需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施工的,可以不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约束,经批准后直接拨付。北京市住建委等四个部门此次印发通知,是在原有应急试行的基础上,正式将此规定升级为地方性法规,使各基层单位实施该规定更加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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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4年第1期/总第28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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