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业主刘阿姨打来电话,投诉小区安全管理有漏洞,她家的防盗门下面连续几次被人塞进了小广告,送水的、订票的、开锁的、维修家电疏通下水道甚至还有提供色情上门服务的,乱七八糟一大堆。
这已经是我一周之内接到的第六个同类投诉电话了,看来的确如同刘阿姨所说,幸福家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好好抓一抓了。然而,当我找到保安队林队长的时候,没想到他也是一肚子的委屈。据林队长反映,事实上在此之前,他已经意识到最近一段时间,由于临近国庆长假,各个商家都想抓住黄金周这个良机进行促销,因此混进小区散发各类广告传单的人越来越多,尽管保安队再三加强小区门岗的出入检查,阻止了一大批意图混入小区的闲杂人员,但还是防不胜防,实在让人头痛。
林队长的头痛我能体会,可再头痛也不能不管呀,总不能就这样听之任之让业主头痛去吧?我让林队长把之前发现的所有广告传单全部交给我,很快他就提了一大袋各式各样的广告宣传资料过来。我拿起其中一张家私商场的名片,打电话过去直接询问对方是怎么进入小区的,对方倒是很客气,介绍说自己是营业厅的,不太清楚发广告的事,可能是商场送货员借给客户送货的机会混入小区发放的吧。我接着又打了几个电话,虽然没有一个人承认是自己派人发放的,可是从他们的口中,我却基本掌握了这些小广告是如何进入小区的。
于是,我召集保安队开会,决定在幸福家园组织一次重点整治小广告的专项活动。一方面保安队继续加强门岗出入人员的管理和楼道巡视检查力度,凡是进入小区的外来人员,一律进行登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限时出入。对于一些进入小区后长时间没有出来的人员,门岗保安员及时通知巡逻保安员前去检查核实。另一方面,我们在小区各门岗出入口张贴一块警示牌,严禁任何人私自在小区内发放广告、传单等行为,并注明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责令其消除影响。林队长质疑说这个“消除影响”似乎有些空洞模糊,怎么才是消除影响呢?我说就是要越模糊越好,方便今后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行动,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没有权利罚款什么的,到时候你抓住了发广告单的人,如果对方死猪不怕开水烫,你还真拿他没脾气。不过,我们至少可以让他们把发出去的广告单全部收回来呀,他们收不回,我们可以派人代他收,只是他们可得支付相应的劳务费;还有那些刚发了没几张就被我们发现的,可以要求他们对我们正常工作造成的影响公开道歉,至于怎么道歉法,到时候同样可以灵活掌握呀。
就这样,我们通过一个星期的时间,抓住了好几个在楼道内散发小广告的人。他们要么是借送货的机会,溜到货主附近的楼层发放,要么是冒充看楼的客户,从开发商销售大厅出来后跟随业主混入大楼,还有的本来就在小区内搞装修,被某些商家收买了,借施工的空余时间,趁机在楼道内塞卡片。这些人被抓住后,要么主动承认错误,答应帮助我们拔除小区绿地内的杂草以示歉意;要么站在那里一言不发,最后打电话叫自己单位的负责人过来领走了事;甚至还有极个别的,一看就是老油条,被抓住后似乎还挺有理,反而责怪管理处门岗控制不严格,让他顺利地混了进来,你要是训斥他两句,他马上就报警,警察来了只能是不了了之。
每抓住一个散发小广告的,我们都会拍下照片,打上马赛克之后贴到“幸福之窗”论坛上,让业主真切感受到我们所付出的努力,同时也提醒他们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然而,让我们始料未及的是,无论我们怎么严格管理,小区内的小广告都是屡禁不止,不时有业主打来电话或者在论坛上发帖,投诉家里仍然常常被塞进各种各样的小广告。这些广告都是哪里来的呢?很显然,应该不会是外面的人混进小区发放的,至少不会全部都是外人所干的。这么看来,问题可能出现在内部,换而言之不是管理处的员工就是业主自己!
过了两天,刘阿姨又给我打来电话,她家门上被人贴了张名片,是推销保险的。刘阿姨很生气,说好不容易门口才清静了几天,没想到又有人来骚扰,管理处这么多人,竟然连个小广告都管不了,有什么用啊!放下电话,我让林队长安排人对整个小区进行搜索,发现这种名片仅仅是刘阿姨这栋楼才有发放,其他几十栋楼基本没有发现同一种名片,由此可以推断,名片可能就是刘阿姨这栋楼的业主发放的!行政部牛主管组织人员对这栋楼的所有业主资料进行了查验,可是无论是名片上留的名字还是电话号码,在业主资料上都找不到,这是怎么回事呢?于是,我依照名片上的号码打了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位女士,我说我是幸福家园的业主,太太刚刚有了小孩,想了解一下有关婴儿保险方面的事。对方听了非常热情,一连向我介绍了好几个险种,我借口太忙,说等以后有时间再向她咨询。对方赶紧问我住哪里,她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当她听说我是幸福家园的业主时,惊喜的告诉我自己也是幸福家园的,就住在某楼某单元,名片上的名字是假的,其实她的名字是谁谁谁!
电话还没有放下,林队长又跑来告诉我,巡逻保安员在巡视时,将正在发放广告宣传品的业主王先生抓了个正着。原来王先生通过另一栋楼某业主打听到该楼的大堂门禁密码后,借口串门看望朋友混入该楼,散发他自己所在公司的资料,销售一种隐形防盗窗产品。王先生说,其实他也知道有一些业主反感这种做法,可是自己散发宣传资料并没有违反什么法律,如果业主对这些资料不需要,可以置之不理或者干脆直接扔进垃圾桶,完全构不成什么不良影响,更何况确实还有部分业主正好需要这些产品呀!
小广告大部分是业主自己所为,当小区业主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后,对管理处的工作多少有了一些理解。然而,对于业主是否可以在小区内乱放小广告,网上议论得很激烈,有的支持有的反对,各有各的观点,各有各的说辞,似乎都有理。怎样才能既有利安全管理又方便业主业务呢?第二天,在每栋楼下的公共宣传栏里,管理处张贴了一纸通告,严禁任何业主擅自在小区内发放广告、传单;对于确需发布广告信息的,可以到管理处登记审核,由管理处统一将相关内容发布在社区公共宣传栏上面!
原载于《现代物业》杂志2007年11期总第6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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