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人眼里,至少在相当一部分人眼里,物业管理是个暴利行业。笔者认为,这完全是一种曲解。尽管从某些企业来看,确实是赚了不少钱,但是,就行业整体来看,笔者认为,夸大物业管理公司的利润,将其称之为“暴利”,进而引发对物管公司的强烈反感和不满,再进而造成抵触情绪,这是不合适的。
首先必须搞清楚,何谓暴利行业?笔者认为,所谓暴利行业,就是依据现实社会中的垄断地位或相对垄断地位(这种垄断主要来自于官方的授权或者技术的壁垒),获得与其成本不成比例的高利润率的行业。要界定一个行业是暴利行业,就要求这个行业的多数企业能获得高利,而且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其它许多行业的资金以及人力物力都会向它倾斜。
暴利行业,并非是一个科学的经济学词汇,在经典的经济学教材中,也很难找到这样一个词汇。笔者认为,暴利行业有四种:一、某些行业在其起初阶段会产生一些暴利企业,因为他们先掘到了“金矿”,或者称发现了机会,例如,网络游戏产业;二、某些行业是因为政府的某些特殊保护而产生高利,而且是较长时间内都会持续高利,比如电信行业;三、某些行业——严格地说,还不能称为行业,因为只有少数几家企业凭借专利等技术形成技术壁垒和寡头垄断效应,获取高额的利润,物业管理企业显然不是这种类型;四、某些行业并不一直会取得高利润,它们呈周期性波动,随着整个经济的发展而变动,较为典型的就是房地产业。
从这个角度上说,物业管理企业有些类似于第一种行业。其特征是在其发展初期,由于一些不规范和不合理,制度不健全,某些企业会采取乱收费、乱抬价等现象,造成企业利润率偏高,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侵害。例如,前几年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南方城市的业主要求更换物业管理企业,而这时候就会有“黑衣人”出来干涉,甚至殴打业主。背后的原因是不规范造成的暴利诱惑——广州与深圳的消费水平不相上下,但物业管理费却极为悬殊,广州高层住宅最高收费为1.96元/m2/月,而深圳指导标准最高为4.5元/m2/月,绝大多数维持在2.8-3.8元/m2/月,而两座城市的物业管理成本却相差无几。
但是,众所周知,物管这个行业已经出台越来越多的规章条例,国家相关部门也越来越重视各个行业的规范化和合理化,物管行业所面临的形势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从2002年开始,《共鸣》杂志就开始每年编写《中国十大暴利行业》,2004年的十大行业为房地产、殡葬、驾校、高速公路、电力、有线电视、医疗、教育、教材出版和网络电子游戏行业。其中,没有物管行业。尽管从大行业来说,物管行业与房地产行业有关联,但从排行榜来看,此处的房地产业更多的是指房地产开发行业,与严格意义上的物业管理企业是有重大差别的。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利润在前几年确实是异乎寻常的,但这是在多年萧条之后走出低谷重新恢复的,并且不能保证在今后还能如此。更何况物业管理行业。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上市公司深物业(SZ.000011),是一家主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经营与租赁的大型房地产专业公司,兼营出租车和餐饮业。按照其2005年的上半年报表显示,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3.45亿元,利润总额1808万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业利润2534万元,物业管理与租赁利润-150万元,即亏损了。这显示出物业管理不但没有利润,相反,它在起着拖后腿的作用。
物业管理行业是暴利行业的概念,不是从全行业的角度和暴利行业的定义出发,经过严密的调查分析和严格的科学论证得出来的,而是经过一些人士凭自己的直觉在媒体上炒作出来的。它只属于一种炒作的概念,而不是科学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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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05年第11期/总第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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