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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的力量

时间:2015-11-14 11:38来源:现代物业 作者:宋有兴 点击:
人们常常要求媒体必须做到的“客观公正”,其实是一个逻辑陷阱。因为“公正”是有尺度的,视乎度量者所持的立场和站位,贫求变富求安,随时在调剂事物的均衡。
 
  在讨论媒体的力量之前,必须有事先克服内心道德尴尬的准备。
  
  首先是作为教化他人的工具,媒体自然带有媒体人自身的道德认同,并借助于现代科技的强大发散能力,放大、撒播和固化媒体所需要的社会效应,同时将这种效应向表面是民众所需要而其实是媒体所需要的方向聚焦。
  
  其次是作为取悦于大众的文化宠物,媒体必然受到大众的欲望所驱使,说别人想听而不容易听到的话,再现别人想看却一般情况下无法看到的事实。尤其是,那些对安全、健康、财富、公正的社会之需,还有因好奇而窥探、因好胜而争斗、因好色而骄淫的人性之欲,总是在操控着媒体的观察视角和舆论走向,从这个层面来说,媒体更是人心的反映而非客观事物的真实记录。
  
  另外,媒体所能够达到的传播手段,不得不将万物全象进行肢解,让那一双双摸象的手,分别受制于光与影、声与形。传播人的一张嘴或一支笔,既可使受众因谏而醒,因辨而明,因耻而谨,亦可使之因佞而迷,因谗而疑,因媚而愎。
  
  由此可见,由媒体传达世间的真理,角色是多么的勉强。
  
  然而媒体又可以记录事物的真相,代言人类的善意。
  
  尽管我们对真相的渴求,越来越显得奢侈,但是离开真相,我们的其他渴求,还有什么真实的意义?尽管我们能够歪曲事物真相的办法有很多,但是能够及时披露并保存事物真相的,媒体才是惟一。
  
  了解真相之前,我们先来尝试分辨假象。
  
  真相不只是愿望
  
  媒体将某些威权意识或未来愿景付诸大众,轻则可以降低社会行动成本、简化社会管理流程,重则可以钝化大众心智便于意识形态归顺。尽管有些愿望符合人心向背,但许多所谓“善意的谎言”本身就挟裹着涂改真相的用意。当真相和愿望发生背离,谎言会指着真相和愿望警告媒体:难道你要把婴儿和洗澡水一起倒掉?媒体此时通常会困惑,忘记了自己的责任是帮助大众看清楚哪个是婴儿哪些是洗澡水,而应该倒掉什么留下什么自然会有人做明智的选择。人的愿望与生俱来,媒体若以愿望为本,在对愿望的顺从中从善如流或助纣为虐,通过随众趋同而泛起的共鸣,其实仍旧是人心的折射,无关事物的本来。
  
  真相不只是教化
  
  媒体揭示了事物的发端,重现了事物的起因,但这带来一个假象——人们下意识地认为事情的后果也是由媒体的揭示所导致的。事实上,大多数的后果都不会因为媒体的介入而走向反面,除非这个事件的发起人,一开始就不愿意让外界察觉其真实意图。换言之,对于一个已经发生了的事实,如果有人希望其起因能被媒体给予披露放大,那么他所希望得到的结果,即使不能满足,至少也不会与他所愿背道而驰。
  
  这就是说,如果真有因为媒体揭示才可能引导出的后果,其实依旧是人心所向,人性使然。作为“集体的声音”,人们如果能够从中受益,他们会努力使得语境逐渐朝向一个相对狭窄甚至是固定的频率汇聚,直到带来共振的后果,让事件永远在他们制造的某一个“真相后果”上终结;反之,如果人们认为面对真相会使自己的内心久经炙烤,备受煎熬,他们通常也不会费时耗力地选择改变自己的行为,而宁愿选择改变真相,其手段要么是把媒体领进黑暗的胡同,要么是想办法让它闭嘴以便大家都早日忘掉——当然还有最高效的手法,就是给它编写一个参与者都能接受的后果。这一点,不仅媒体被人类善加利用,我们还可以从大量的电影、游戏、小说,甚至是历史教科书中找到例证。
  
  人类是因为想成为自己而把自己变成自己,还是因为根本找不到自己,才不得不通过媒体把自己装扮成自己希望的那个自己?这是媒体时代每个人不得不面对的拷问。这也是教化者乐于教化别人,同时多数人也甘于被别人教化的,成本最为低廉的生命速成。
  
  真相不只是权威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可能裁出不平凡的一段,用于记载其一世的精彩。对于媒体上的权威和精英,人们的记忆总是将其定格在最辉煌的一瞬,权威和精英深感媒体和受众的鼓动,乐享瞬间变成永恒。这样的互利互惠常常使媒体与权威互为拥趸,独霸话语。科技可以从人体的汗腺提取宝贵的激素,媒体同样可以不断散发权威的狐臭,让有意探究真相的后学误以为那些都是经过萃取的精华。而一个缺乏持续创新和真相面前人人平等精神的权威,对于公共认知的启发不仅没有多大的价值,相反可以借助舆论高位的势能,阻挠公众的求真;或者被那些需要藉由权威上位的取巧人士利用,制造权威,控制权威,独享权威的品牌溢价。
  
  权威对于真相的辨识,往往具有超越常人的敏锐,这缘自权威握有更丰富而准确的信息优势,加之本人在成为权威之前的非凡磨砺,此等功成名就之士,往往热衷于满足别人对自己而非自己对世界的好奇。所以我们看到,权威往往只是出面解释真相,而发现真相的,却总是那些对人类和世界永远抱持好奇与体恤的执着之士。
  
  那么,什么才是真相呢?
  
  真相在不同的人眼里,有不同的涵义。
  
  事物为什么会发生?这是学者的涵义。
  
  事物应该怎么发生?这是政治家的涵义。
  
  事物要怎样才能发生?这是战略家、实干家、企业家的涵义。
  
  媒体关于真相的涵义是:事物到底是怎样发生的。
  
  人们常常要求媒体必须做到的“客观公正”,其实是一个逻辑陷阱。因为“公正”是有尺度的,视乎度量者所持的立场和站位,贫求变富求安,随时在调剂事物的均衡。而“客观”却只有一个,那就是——事物是怎么发生的,那么就是怎么发生的。客观和公正,不仅没有必然的联系,有些时候甚至是相互冲突的。正如面对中小民营企业,媒体只说前半句的客观“他们的日子正举步维艰”,应由政治家接着说出后半句的公正“别担心,这一切应该好转。”倘若这后半句都给媒体说完,则是在教化受众,并误导社会进入假象。
  
  作为个体的发声,人们所诉求的公正,大多数时候的潜台词是指自己不要吃亏;而作为群体的发声,则是一种同病相怜,今日不救他,明日祸到己。因此媒体所不得不涉足的“公正”,务需具备必要的洞察,将“公正”逐一归位,阐明谁是谁的申诉,谁是谁的公正。媒体若能做到这等程度,客观才能与公正撇清干系,同时让各方的公正真正找到立足之本。有举“公正”大旗掩盖客观混淆媒体视听者,如前所说,必是担心被媒体披露真相后其事物发展的结果将走向反面之人,作为监督社会的天然使命,这类人应当是媒体的大敌。
  
  在事物真相面前的考验,还是媒体表现给受众的贞操。受众对于某件事物发生的“第一次”,常常抱有偏执的向往和铭记,倘若真相不能在第一次的完整传播中获得认可,那么往后的辩解和修正都会显得苍白无力,甚至会被认为是急于篡改事实的狡辩。受众对“第一次”的狂热痴迷提醒我们,为什么媒体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最近的距离、没有遗漏的角度触及和记录整个真相。因为即便是理论上,真相都不可能被真正复原和再现,第一次的完整传播,将成为比那个无法逆转的事实更真实地得以保存的、供人们只能在事后研究事物和历史的最关键证据。
  
  这里之所以应该强调“完整的传播”,是因为媒体常常受限于自身观察的角度,或者按照媒体操控者的需要,不断地挖掘和展示那些媒体认为受众最偏好的更高、更快、更强、更大、更多、更富、更美、更新奇更煽情更怪诞更诡异的片段,导致不同受众的真相记忆被断章取义的片段完全占有,以至于他们已经没有新的记忆空间容纳新的信息。就像别人在讨论“白马是不是马”的时候,他们永远无解的争论却是“白马?你说的到底是白,还是说的是马?”这种“真相片段”有时候比假象更具有对真相的扭曲和颠覆。假象,会让人怀疑自己受到蒙蔽,从而什么都不再相信;而真相的片段,却让人误会自己更聪明,以为总是自己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而媒体必须面临的另一个残酷真相是,无论是受众,还是传媒人士,我们接受的大多数甚至可能是全部的“事实”,其实都可能属于真相的片段。
  
  这个原因并不费解。从历史的沿革来看,人类已经焚毁了自己有史以来的绝大部分记载,无论是文字,或是建筑物,或是记忆的大脑,或是其他可以记载真相的一切,即便偶有真传,亦经无数人手篡改,再以各种帮派利益为由秘而不宣,在对所有帮派利益最没有危害——也就是最没有传播价值的时候方予公布。有资格长期接触真相的人,相互间同样是腾出一只手来,不能砍掉对方的脑袋,至少也要捂住对方的眼睛。只有当大家都认为这个真相已经失去意义或者任何可能加害自己的元素已经被时间所风化的时候,相互间才会松开双手,才会坦然地接纳媒体的介入。
  
  就此可见,媒体获得真相为什么会如此的难,获得完整的真相更是难上加难。
  
  即便是在事物发生的当时,媒体之所以被人为地阻隔在真相之外,原因是那些有条件阻止的人有理由担心这个真相对自己是有害的;同样地,当人们希望媒体走进真相时则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个真相对自己有利。对于媒体而言,真相是否有利害,对谁有利害,何时有利害,不仅是对媒体智慧的考验,甚至是媒体存在的价值考验。
  
  只有到了这个时候,媒体才察觉与受众之间原本是可以换位的,当受众向媒体索求真相的时候,媒体应该意识到真相其实一直就藏在他们中间等待媒体去帮助他们找出来。只有面对这个现实,媒体才知道自己与受众是完全平等的——面临舆论操控者可能的指使,还要顺从公众情绪的左右。由此推论,世界上所谓的“独立媒体”从未存在。
  
  但是媒体至少可以努力做到人格上的独立,这个媒体的人格我们可以把它总结为:明察秋毫下的善解人意,善恶分明中的个体怜悯。
  
  媒体失察,只是增加一种有形的噪音;善恶不辨,无以敦促社会,提升受众常识。这两点是现代社会容易理解和识别的,人们容易忽略的是,事物真相当中的罪与过,不是媒体能够也不是媒体应该加以裁判的,媒体只有对全体当事人持有平等的体恤,给予所有人机会相等的发声,那些微弱的发现之火才不至于被成见不屑地一口吹熄;那些无助的冤屈才不会回避受众,与社会结下怨恨;即便是公然的罪孽,给他足够的辩白,也能看见原来知错可以免铸再错;无知而错,则能启示及早普及真知的重要。
  
  社会的多元,是社会成员文化多元和价值多元的结果,却不是文化和价值恶的结果。恶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总有一群人拧成一股,欺辱另外的一些人,而前者只是成员在不断地变化,价值观却不会——他们正在做的就是对的,其他的都不对。
  
  媒体的文化与价值本身可以是但不一定是多元的,但是媒体必须对多元的文化和价值给予同等的尊重与平视。他们应该全面地观察社会正在如何发生改变,而不是告诫社会应该发生什么改变;他们应该完整地记录这些改变,而不是根据一些个人或一些集团的需要去选择性地记录这些改变;他们应该带着人类公认的善意,并请出那些同样带有善意的人来解释这种改变;他们应该怀着执着的好奇和宽厚的怜悯,给予每个人平等表达意见的机会且不对拒绝表达的人持有歧视;他们不会利用话语权动员别的人去爱或者恨某一个人或某一件事,除非那个“别的人”自己愿意这样做;他们不会自己制造真相但是会在别人遗忘或掩盖真相的时候给以提示;他们应保证自己不说假话,但是不去要求别人说真话,同时要求自己应具备足够的常识辨别真假,并且尽力做到不传播假话;他们善用自己的力量,主要是让那些除了媒体的力量就再没有其他力量可以依赖的人有所依赖,以及让那些除了媒体的力量就再没有其他的力量可以忌惮的人有所忌惮;他们坚持自己的力量,把人类改变世界、改变社会、改变自我的成就和失败、快乐和痛苦、经验和教训等所有经历完整记录,以便更多的人准确地认识世界和人类自己。
  
  (纪念《现代物业》创刊十周年,祝愿她更丰富、更真实地记录中国物业管理的一切。)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2年7期/总第228期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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