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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物业管理十大事件

时间:2015-11-14 22:09来源:现代物业 作者:王正 点击:
2013物业管理十大事件
 
  NO. 10
  
  暴雨台风过后,市区依旧“看海”,地库依然泽国
  
  2013年春、夏、秋三季,全国大部地区遭受暴雨及台风等极端天气影响,许多重点城市内涝严重,小区地下车库被淹、车辆受损案例不胜枚举,凡遭受暴雨侵袭的大中城市如上海、北京、深圳、大连、武汉、成都、昆明等无一幸免。10月12日,台风“菲特”更是造成浙江余姚主城区70%以上受淹,交通瘫痪,全线停水、停电。除城市排水管网能力有限外,地质专家表示,城市化进程加快占用耕地和其他土地建设,使自然的蓄水能力被大大削弱,也是城市无法抵御特大暴雨的主要原因。
  
  上榜理由:
  
  中国的城市内涝不能成为不治之症,历史的教训不能成为每年的必修课,相关部门不能坐以待毙!尽管如此,物管公司的应急工作仍然必须每年坚持,不容半点差错,否则赔偿无数,企业关门。
  
  受访人点评(以所在城市排序,不分先后,下同):
  
  昌邑 王峰:地下建筑,要对得住良心。
  
  重庆 贺云华:城市和地产项目要从只讲面子不顾里子的时代转向先讲里子再讲面子的时代。尽快补上地下管网等隐蔽工程严重不达标的缺陷。
  
  泉州 黄永发:城市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急功近利症”,也反映了国人心理的浮躁。在物业管理上,也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
  
  广州 谢锦锋:如此天灾,对物业企业的影响较大,但如何避免“人祸”更需要努力,首先要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上海 陈圣平: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与城市基础设施、基础管理的不匹配,甚至涉及到城市开发建设的功能缺失。
  
  深圳 曾滔:物业管理是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不协调的结果出现了。
  
  石家庄 李季平:地库安全度汛,建设部应出台专门细则,因涉及到一个城市的局部或整个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多个环节,物业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自贡 李刚:如能因此引起重视,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城市公共设施,特别是公用的给排水、供电及通讯等设施,应该有100年以上的安排。
  
  NO. 9
  
  各级各地新政频出
  
  2013年5月1日,修订后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对目前争议较大的小区人防工程使用权、小区车位等问题作出规定,小区车位不能“只卖不租”。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共有人选聘的服务人,应承担电梯的使用单位义务并负有相应责任。8月,福州市物价局公布《福州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指导性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的前期物业服务费指导价格与现行标准相比增幅最高达30.68%。10月26日,由宁波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和扶持物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施行,其中提出探索“业委会直接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模式”等新内容。
  
  上榜理由:
  
  物业管理法制建设呈现出“百花齐放”的趋势,在比以往更注重条款的可操作性的同时,也在逐步提高发挥业主作为物业管理主体作用的意识,使物业管理体制更趋合理。
  
  受访人点评:
  
  北京 鲍轶欣:各地新政,是对当前物业管理难点问题的回应和探索,为从全国的层面建章立制和制度更新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北京 陈鹏:地方立法实践的探索和创新,值得肯定和鼓励。坚持物业管理的业主本位是必然趋势。
  
  北京 孟宪生:制度调整必然带来资源的重新分配,从而带动行业的转型。
  
  广州 黄安心:只要是形式主义政府都会乐此不疲。
  
  济南 宋红东:新政虽多,但执行力度不足。没有新意。
  
  南宁 粟勤生:客观上是各地物业行业规范发展的表现,但值得注意的是有的新政有利于行业发展,有些新政反而阻碍行业发展,地方立法水平值得关注。
  
  上海 高惟君: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政府主打民生牌,以进一步明确业主为主导的物业管理新政正频出各地,包括免税在内的各项新政为业主和物业企业降低管理成本。随着业主不断成熟,业主大会日益成为民事责任主体,为业主自治打开方便之门,同时也考验着业委会的“执政”水平。
  
  沈阳 鲁捷:新政中很多贴近物业管理现实要求、且更符合市场经济精神的内容,会推动物业管理市场向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让政府的干预淡化。
  
  深圳 官晓东:随着市场的深入,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现象层出不穷,充实完善相应的政策、制度、规定迫在眉睫,不过任何新政都要广泛听取民声,征求民意。
  
  深圳 吕兵:各地新政的出现提供了很多借鉴,(应考虑)如何从国家层面去统筹,共同促进物业行业的平稳发展。
  
  石家庄 高忠良:体现政府活力,带来新的期盼。
  
  自贡 李刚:理顺物业服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使之对应,并通过立法形式进行完善甚为必要;如鼓励建立业主委员会直接收费模式,也就是物业服务新模式值得探讨。
  
  NO. 8
  
  北京高调打击“隔断房”
  
  2013年7月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给出了“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的规定,一时引起社会热议。11月底,北京市召开房屋违法出租问题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并开始入户执法拆除“隔断”。12月,首都综治办联合北京市住建委、公安、工商、规划、地税、城管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并公布了市级挂账房屋违法出租问题治理工作试点小区(村)的名单。
  
  上榜理由:
  
  北京高调打击“隔断房”,动作连贯性和力度十分罕见。但群租问题早已超出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范畴,与城市规模发展、就业、社会资源配置、住房保障等课题息息相关。面对复杂的社会问题,政府的治理思路能否更触及问题本质?手段是否能更加灵活?值得深思。
  
  受访人点评:
  
  北京 陈凤山:行政的手太长了,法律的手太短了。
  
  北京 雷霞:任何城市都需要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人员,简单打击不是办法,应该想办法疏导,既保障他们有地安身,又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
  
  北京 李云亮:我同情那些在底层奋斗的年轻人。
  
  重庆 贺云华:房屋的自用部位如何使用应不断走向规范化。群租超标就像超生应处以罚款,补充公益基金。
  
  广州 田屹:打击本身可以暂时解决隔断房的问题,但高房价以及城市规划的短视才是隔断房出现的真正原因。如果要真正解决隔断房所带来的城市管理、社区管理的复杂问题,应当在市政建设(比如公共交通)、城市规划、保障房建设等方面进行系统规划,不能短视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上海 高惟君:各地采取各种措施打击群租房,确保其他业主的生活及建筑物安全使用,按说这种涉及私权领域的矛盾冲突应由产权人自己通过制订《业主规约》来自我管理,公权力不宜介入,因此,政府采取的这种阶段性措施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值得怀疑。
  
  上海 李韵:群租现象频出,意味着住宅物业租赁市场的变化,更考验着物管服务如何应对,关注案例及其后续处置。
  
  NO. 7
  
  广场舞成都市社区生活“定时炸弹”
  
  2013年4月,成都市莲花新区临街几名业主由于长期受到楼下广场舞音响困扰,开始朝楼下跳舞者扔“水弹”。当地街道办事处参与调解无果,一边照跳一边照扔。8月30日晚,北京业主施某因广场舞音乐音量大与邻居发生争吵,后持猎枪朝天鸣枪,并放出藏獒驱赶跳舞人群,后施某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该小区也无人再跳广场舞。10月24日,武汉中央嘉园小区业主熊女士在跳广场舞时被楼上住户丢下的粪便砸中。该小区舞者与其他住户间积怨已久,物管人员多次调解未能改善局面。12月,绵阳69岁老太在跳广场舞时遭人用5毫米钢珠击中头部倒地昏迷。
  
  上榜理由:
  
  城市公共生活中的小事却演变成冤冤相报,但也反映出中国人的居住诉求已从“安居”转变为“乐居”和“宜居”的现实局面。如何过好城市小区的公共生活,成为新时代的新课题。
  
  受访人点评:
  
  北京 包华:当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到故意伤害的地步,还是人民内部矛盾吗?当公众对生活的需求千差万别,乃至于无法通过人情面子的方式进行调和的时候,法制的建设和法治的实现就显得格外重要。
  
  北京 高见:应该建设相应场所为广场舞提供空间,而不是纵容其无休止地干扰大众生活。
  
  北京 李国庆:中国的居民要学会共生,不能因为自身的利益侵害他人的权益。
  
  北京 李云亮:这跟中国人在饭馆里的表现一样,只不过在广场上而已。
  
  北京 吴刚:都市空间几乎被开发商侵蚀,必然导致业主的文化空间需求与安静环境需求之间的矛盾。此问题关键看政府的建设规划是否提前考虑民生需求。
  
  大庆 姜元龙:所服务的项目今年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这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期待能有破解方案。
  
  广州 程磊:物业服务公司作为小区秩序的维护者,如何与相关的业主沟通,尽可能减少广场舞对周围居民带来的影响,考验着物业服务公司的智慧。
  
  广州 田屹:需要立法规范在多少分贝以内,在哪些时间内才可以开展广场活动,否则就是一种私权对另外一种私权的侵犯,在法律无所作为的情况下,必然出现被侵害方以极端方式解决问题的局面。
  
  上海 高惟君:公共空间的使用和规则是中国人最缺乏的,国人习惯于只认官方权威,而在私权范围内的公共领域,官方管不了的事情,就可以随心所欲,只顾自己罔顾他人是很多国人的思维和行为习惯,广场舞引发人们对公共空间如何使用的思索,在行使自己权利时不能侵害他人权利为基本准则。
  
  上海 彭博:既是社会现象,也可以视作物业管理工作范围;既表现出文化与和谐,也表现出自私与冲突。
  
  上海 王振太:当弱者不弱时,以民扰民的管理在和谐社会时就会变成一个大难题!
  
  沈阳 鲁捷:这一问题,折射出物业管理界限不清,既带来各方冲突,又更多地体现了社区生活管理的低效。其实居民委员会对住宅区如果有所介入,就应该是对社区文化关注,而不是物业管理条例中所要求的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管。您听说过居民委员会监管住区某企业的吗?
  
  深圳 曾滔:需要全社会来照顾老人,但如何平衡社区建设各主体关系,值得研究。
  
  NO. 6
  
  “物业爱心工作站”首创物业公益新模式
  
  由云南省物业管理学会创建的“和谐云岭•帮困助残扶弱物业爱心帮扶社区工作站”,于2013年2月8日获得国家民政部“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项目”立项,于4月在云南昆明和曲靖正式启动。该项目以中央财政支持为基础,由物业服务企业具体实施,在所管社区内为特定帮扶群体提供公益性物业相关服务和生活照护。项目启动后得到政府、学者和业界的高度关注。
  
  上榜理由:
  
  在房改房、老旧小区与近年来大力新建的保障房小区中,居住着为数不少的孤寡老人、低收入人群、残障人士等居民,传统的以居委会为基层组织提供社会服务的方式已远不能满足现今此类人群对基础生活服务的需求,而物业服务作为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有着与生俱来的优势。“物业爱心工作站”开创了中国社区公益服务的新模式。
  
  受访人点评:
  
  北京 鲍轶欣:由财政进行适当补贴,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立足小区和易得业主信任的资源优势,提供可能的公益性服务,是一个较为理想的模式。但是,由于物业服务企业追求赢利和规避风险等因素,该模式推广的实际成效还需要实践的检验。
  
  成都 程志巧:这是一个解决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问题的新模式,值得关注。
  
  重庆 贺云华:以公益的方式可以帮助解决小区“短板”制约物管收费水平偏低问题。
  
  广州 陆华生:推进物业管理与社会、公众、住户的结合。
  
  济南 宋红东:既然社区是街道的组成细胞,而服务又是有偿的,适当的补贴才能让公益得到持续和扩展。
  
  南宁 粟勤生:物业服务行业的任何服务和内容的创新均应受到行业的关注,这也是物业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趋势。
  
  上海 高惟君:将保障房与商品房物业管理区别对待,保障房的物业管理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有利于保障低收入和残障人士的生活质量不受物业管理成本上涨的影响。
  
  上海 李韵:尽管义工及其服务可以作为物管行业重要的企业社会责任之体现,但还处于启蒙阶段。
  
  厦门 倪斌鹭:创新永远令人关注。
  
  NO. 5
  
  多地楼顶违建风行
  
  2013年8月,北京人济山庄小区一楼顶违章修建假山“别墅”,致使顶楼若干住户不堪其扰陆续搬迁的消息广为报道,之后其业主张必清自行拆除了部分违建。此后又有多处大城市楼顶违建被曝光或再次报道,如位于苏州市三香大厦高楼18层楼顶东侧阳台上的“苏州园林”式建筑,在人济山庄假山曝光后被拆除。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辖区美加广场E栋楼顶有一栋类似“庙宇”的建筑物自2005年就已存在,居民曾向政府反映多次均无结果,此次曝光后不久被城管拆除。湖南衡阳石鼓区永兴家居广场近三个足球场大的四楼楼顶上被曝建有25栋别墅。9月,广东东莞石碣镇刘屋村和睦街“空中别墅”曝光。
  
  上榜理由:
  
  违建与拆违的猫鼠游戏恐将成为常态。而能否顺利拆除,还得看曝光有多狠。
  
  受访人点评:
  
  北京 包华:违建风行由来已久。在谴责无良业主的同时,必须正视的是执法的长期缺位才导致此风的愈演愈烈。执法可以治表,也可以治本。但选择性执法只能治表。
  
  北京 高见:每次违建都是在建成后成为众矢之的,然而建设过程中却得不到制止,真是耐人寻味。
  
  北京 郭卫建:不只是违法,而是关乎相关人的安全。
  
  北京 李云亮: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都是一些个人所有权,也就没有人能质疑共有物被侵害。制度之弊使然。
  
  广州 田屹:只能说明物业管理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无法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管制,导致最终通过新闻进行揭露,以舆论方式而非法律方式解决问题。此种并非常态,要杜绝违建,需要在物业管理权限上进行规范,明确哪些行为限定在物业管理中进行规范、管理,杜绝违建。
  
  广州 周滨:违法在楼顶搭建建筑物,极可能影响建筑物整体的安全。违法建筑物暴露出来搭建者对法律规定、邻居安危、社会公平的蔑视。小区居民多次举报无果,物业服务公司对违建缺乏强有力的制裁手段, 监管部门的不作为让举报者失望,使违法者气焰嚣张。行政执法部门如何遏制楼顶违建,对违建采取怎样的有效措施,都值得相关部门的探讨。
  
  莱芜 吕安林:建立物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在小区内召集多部门参加的会议,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
  
  泉州 黄永发:物业管理最受伤,也是最难管理的工作,也反映了物业管理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有效作为打了很大的折扣。
  
  NO. 4
  
  智慧城市建设与物业服务智能化开始普及
  
  2013年7月,深圳市住建局确定了第二批“智慧社区”试点企业及项目名录,试点项目数量达到了32个。8月1日,国务院发出《“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涉及老旧小区光纤改造以及科技园区、商务楼宇、宾馆酒店等商业物业的宽带部署,以及社区养老服务、智能终端应用、节能环保等重点发展内容。8月5日,住建部公布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使试点到达193个。11月28日,重庆市城乡建委发布《重庆市智慧小区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征求意见稿,对“智慧小区”总体功能有要求。成都、深圳、西宁等多个城市的住宅小区已经引入移动终端“物业服务+生活服务APP”,业主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查询自己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和生活综合信息。
  
  上榜理由:
  
  移动互联的大潮势不可挡,几年前还觉得很遥远的“智慧生活”渐行渐近。一向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要特征的物业管理行业开始积极探索智能服务蓝海。
  
  受访人点评:
  
  北京 包华:电话、网络等是实现智能化的物质基础,但绝非智能化本身。建设硬件是容易,建设与硬件相适应的而且可以持续更新的软件才是最难的。硬件的普及只是开始,离智能化的普及还远着呢。
  
  北京 李富:伴随国内公共服务水平的快速发展,智能化、信息化、便捷化逐渐成为公共服务的特色新标志。上海、杭州、深圳等城市已加快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脚步,从出行、购物、交费到社区安防等都将自助化、智能化。
  
  大庆 姜元龙:我所服务的企业最近争取了一个政府投资的项目就是智慧社区项目,参与了其中一小部分,所以比较关注此事。
  
  广州 谢锦锋: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的建设是未来的趋势,值得我们去探索研究,并融入其中。
  
  南宁 粟勤生:重点不在于智能化服务的普及,而在于物业服务手段方式方法应与时俱进。
  
  上海 李韵:物管服务智能化与智慧城市非常契合,这将是物管行业进一步适应成本敏感业主客群之服务需求的新契机!也是区域管理降成本的升级版!
  
  深圳 吕兵:物业企业面临最低工资不断上涨的成本压力,如何利用物业服务智能化带来的商机或降低人工成本,是关系到物业企业生存的重大问题。
  
  深圳 曾滔:这是物业管理的发展方向,理所应当成为最关注的事情。
  
  NO. 3
  
  青岛输油管道爆炸
  
  2013年11月22日10时30分许,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截至12月2日共造成62人遇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输油管线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的管线腐蚀严重,引起原油泄漏,救援处置中违规操作触发爆炸。11月27日,爆炸点附近的居民楼已基本清空,附近居民也搬出了小区,并表示不愿再回来居住。
  
  上榜理由:
  
  以2013年全年单次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代价,黄岛输油管爆炸事故暴露出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的诸多弊病。市政管网与输油管线没有安全隔离设施,甚至将住宅小区建在油库临近区域,无论从哪个角度讲,此次事故都是完全的“人祸”。
  
  受访人点评:
  
  成都 程志巧:虽然输油管道爆炸造成62人遇难的主要原因是城市规划不合理以及违规操作,但是作为物业管理人,我们关心的是,假如当初住宅小区建设的时候,有专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前期介入,物业服务企业能否提出防范管道爆炸的有价值的建议?
  
  大连 张正本:我在大型化工企业干了一辈子,即使是解放前的老城市中的石化企业,也没见有像青岛那样把易燃易爆的工业输油管线与城市的市政管网相混设置,这种做法肯定不符合于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但却是事实;真不知道建筑和企业都是怎么规划设计的,又是谁审批建设的。因而青岛的这次事故应是必然要发生的,只不过是时间的迟早而已。作为物业管理部门则应从青岛的事故中吸取教训,认真学习严格贯彻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发生类似的事件;必须做到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济南 宋红东:在油区常看到采油设备就在小区隔壁,一旦爆炸比这个更加恐怖。输油设备、管道的安装是在多年以前,以前的空旷地带现在不少是繁华的居民区了。
  
  满洲里 何兴涛:城市管理的重大缺失,无人问津的结果。
  
  上海 陈圣平:爆炸是必然的、不爆炸是暂时。因为一开始就是一个极大的错误,就没有排除危险,所谓“高危工程”。监管缺失,酿成惨剧,谁来担责,谁担得起?
  
  NO. 2
  
  《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十周年
  
  《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并于2003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后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上榜理由:
  
  自从颁布的那天开始,《物业管理条例》就一直充满了争议,十年过去依然如此。
  
  受访人点评:
  
  北京 陈凤山:十年前,举国欢呼《物业管理条例》的诞生;十年后,废止《条例》之声渐高。十周年之际,《条例》遭到冷遇、反思和批判。
  
  北京 陈鹏:《物业管理条例》的历史意义不容否认,但其存在的问题日益不容忽视和回避。
  
  北京 李国庆:物业管理十年并未解决体制问题,矛盾依旧。
  
  重庆 贺云华:法规的起草、修改、通过、宣贯、再修订、再实施,是一个行业发展的精神支柱,必须长期关注与完善,行业才有保障。
  
  广州 程磊:《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十周年以来,我国物业管理法规体系基本完备、物业管理行政监管不断增强、物业管理行业自律逐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初具规模、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稳步提升。但是也存在诸多的问题,未来该如何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立法规定,是今后行业关注的焦点。
  
  昆明 宋有兴:价值远没有期望高,麻烦频出说明指导意义严重不足。
  
  莱芜 吕安林:不可否认《物业管理条例》对整个物业行业的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现实中的物业管理行业从《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就没有真正地辉煌过,绝大多数的物业服务企业处于微利或者亏损状态。在《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十周年之际,真的希望整个物业管理行业马上好起来!
  
  沈阳 鲁捷:10年的争议,关键就在立法的原则。一个持有所谓“保护弱者”立法理念的法规,显然是有失法律公义的,更何况这个“弱者”其实是占有主导地位的。还有,不关注市场主体双方的共同培育、发展,一味地偏袒某一方,制约某一方,这样的市场能发展吗?
  
  深圳 周中元:很重要的一部行政法规,推进了物业服务的进程。
  
  石家庄 高忠良:回顾昨天,走好今天,谋划明天。
  
  NO. 1
  
  雾霾不止,殃及半个中国
  
  2013年的雾霾,不仅持续时间之长超过以往任何一年,波及范围之广也前所未有。东北和华北已成雾霾“传统重灾区”,就连上海、江苏、浙江等南方省市也出现持续雾霾天气,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达到6级重度污染。环境保护部2013年12月的数据显示,全国20个省份104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重污染的状况,仅12月24日一天,全国8个省同时有霾,北京、西安等16个城市达到6级严重污染。
  
  上榜理由:
  
  建设“美丽中国”,不能对雾霾坐以待毙。建筑业过剩的产能是雾霾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发展绿色建筑与治理雾霾密不可分。
  
  受访人点评:
  
  北京 鲍轶欣:环境问题会催生绿色建筑与可再生能源管理系统,为物业服务企业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但从目前来看,可循环的能源管理系统往往缺少足够的政策支持,反而可能成为物业服务企业的负担。
  
  北京 李富:城市建设中高污染工业的建设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大连 张正本:其实我工作过的城市——辽宁省本溪市,早在上世纪的70年代美国就通知我国“本溪和兰州是人造卫星上看不到的城市”。根据我的切身体会,就是因重工业生产和燃煤造成大气污染而形成了雾霾,只不过因当时涉及面较小,人们尚缺环境意识或因政治原因明知而不说。现在看来因忽视了生态环境而追求经济的高速发展——特别是能够形成大气中PM2.5的燃煤量增加——这样的发展方式必须改变。就物业管理而言,表面看来似与雾霾无关或关系不大;但物业管理的建筑物却因其必须消耗能源,特别是在高层建筑的电梯和供水都需消耗电力,如加上北方的建筑采暖和南北方的空调使用,其耗能量占全社会的比率竟达30﹪以上。因而降低物业管理的建筑耗能就会减少燃煤,也就是减少雾霾的发源。的确是“降低雾霾物管大有可为”。
  
  广州 陆华生:住宅园区物业管理开发雾霾对应性服务。
  
  昆明 宋有兴:关乎生命与生存问题,关乎一个民族集体的良心问题。
  
  泉州 黄永发:环境问题也许人人都会讲,但真正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上,很少人会有自律的行动。国家是如此,企业也如此,个人能置身事外吗?
  
  武汉 罗时金:关系到所有人的健康和生存。
  
  其他由编辑部推荐而未入选前十榜单的大事件有(投票排序为11-14):
  
  全国范围地陷频繁
  
  2013年1月28日下午16时40分许,广州荔湾区康王南路与杉木栏路交界处发生地陷,至少有三幢商铺楼发生倒塌。3月26日17时20分左右,深圳市景洲大厦小区大门处地面突然大面积坍塌,小区保安队长杨喜兵当即坠入约20米深的坑内身亡,小区给水管及雨水管破裂,大厦全面停水。5月29日晚9时左右,深圳横岗华茂工业园门口发生塌陷,至少造成4人死亡。除深圳、广州以外,山西太原、四川广元等多地均有不同程度的地陷事件发生。
  
  入围理由:
  
  地陷原因都不难查明,但地陷事件依然一再发生,威胁建筑安全、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地陷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亟待得到根治。
  
  “鬼城”频现
  
  继英国《每日邮报》一篇报道模仿巴黎城建造的杭州“天都城”长期人烟稀少的消息广受关注后,一个个“鬼城”逐渐浮现出来。位于北京和天津之间,号称“亚洲最大别墅区”的“京津新城”入住率不足30%(或有报道为不足10%)。广东惠州大亚湾被曝7,000户小区夜间仅2户亮灯,全城罕见人迹。河南鹤壁、辽宁营口、湖北十堰东城、云南昆明呈贡新区也榜上有名。
  
  而保障房项目也面临沦为“鬼城”的困局。《财经》杂志报道称,海南近万套保障房空置,广东1.15万套空置,山东省1.29万套空置,云南省则多达2.3万套空置。湖北、重庆、河南等地普遍空置率在20%左右,个别地方空置率一度超过50%。东莞市属雅园新村廉租房小区入住率仅2.7%。
  
  入围理由:
  
  中国正在经历着新一轮的“大跃进”。建成的物业大量浪费却不能平抑不断抬高的房价。“鬼城”已经超出了个别新闻噱头的范畴,成为了中国必须面对的一大社会疾病。
  
  昆明长水机场应急堪忧,屡次造成乘客大规模滞留
  
  2013年1月3日,号称“中国第四大机场”的昆明长水机场遭遇大雾天气,当日440个航班取消,滞留约7,500名旅客。部分旅客因退换机票、行程安排等问题与航空公司和机场管理方发生争执,引起局部混乱。由于滞留事件影响太大,云南机场集团不得不公开道歉。仅过了几个月,5月24日暴雨致航班延误,约千名乘客滞留。入冬后雨雪天气增加,11月29日晚长水机场大雾导致22个航班延误,到30日上午机场暂时关闭,144架次航班延误,取消15架次,滞留旅客9,237人。12月15日长水机场遭遇雨雪天气,航空公司的航空器除冰能力不足导致机场临时性关闭,当日取消航班259架次,次日机场临时关闭,滞留旅客一度超过万人,候机楼内场面混乱,部分滞留旅客情绪激动,甚至出现了“乘客哄抢盒饭”事件。
  
  入围理由:
  
  作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超大型公共物业,正式投入使用仅18个月的长水机场选址一直以来备受质疑。而与“全球百强机场”、“国家门户机场”、“航站楼单体建筑面积世界第一”、“机场总建筑面积全国第四、世界第五”等头衔相比,长水机场的应急管理能力着实堪忧。
  
  小学女生电梯内踢打小婴儿,疑似将其从楼上摔下
  
  2013年11月25日,重庆市长寿区一小区内发生一岁小婴儿遭人殴打并坠楼事件。小区电梯内的监控视频显示,一名十一二岁的小学女生在电梯运行期间,对一名与家人走散的小婴儿数次进行踢打,并将其带离电梯,数秒钟后婴儿坠楼。据涉事女孩讲,婴儿坠楼并非由她抛下,而是自己受到惊吓坠楼,但受害者家属不认可这种说法。警方暂时没有可靠证据说明婴儿如何坠楼。
  
  入围理由:
  
  事件本身已经足够骇人听闻,也再次敲响了社区安全的警钟。社区安全教育是否贯彻到位?作为监护人的家长业主们,应该接受怎样的安全知识和育子辅导?一系列问题值得深思。
  
  受访人推荐的大事件还有(按时间顺序排列):
  
  温州试点业主大会法人化
  
  2013年3月8日,温州市南塘五组团和嘉鸿两个小区业主大会被民政部门准予社团法人资格登记,成为温州首批拥有社团法人资格的业主大会。登记后,可以业主大会名义进行法律诉讼、开设银行账户,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焦点。
  
  推荐理由:
  
  这是与物业管理活动相关的一个极为重大的制度突破。2013年所有的相关制度变化中,惟此最大。
  
  (推荐人:北京 陈凤山)
  
  深圳市物业管理学会成立
  
  2013年5月,深圳市物业管理学会正式获得深圳市民政局批复,成为地方性物业管理行业非营利、学术性社会组织。目前会员人数327人,包括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大学教授、学者、业主代表、律师、心理咨询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和会计师等其他专业人士,深圳市社科院原副院长葛洪担任学会会长。
  
  推荐理由:
  
  扭转僵局,破冰之旅,自此开始。
  
  (推荐人:深圳 曾滔)
  
  中物协发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
  
  2013年10月28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发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并宣布了中国物业管理行业综合200强、管理规模100强、总资产100强、年经营收入100强、年净利润100强、年纳税100强企业名单。《报告》分为行业发展报告、企业发展情况报告、优秀文章及优秀企业发展经验介绍四个部分。其中行业发展报告部分包括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状况报告和32篇反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发展状况的地方行业发展报告,内容包含全国和各地物业管理发展的基本情况,管理面积、企业数量、从业人员情况、重要法规和重要活动。
  
  推荐理由:
  
  行业发展的一些客观数据、困难问题及经验总结值得各方参考。
  
  (推荐人:南宁 粟勤生)
  
  天津市业委会联合会成立
  
  2013年11月30日,天津市业主委员会联合会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并通过了联合会章程,成为全国第一家省级(直辖市)业主委员会联合会。截至成立当天共有35家团体会员和15名个人会员加入联合会,由天津市上谷商业街业委会主任崔丽娜任首届会长。
  
  推荐理由:
  
  这是在实践上的一次突破。以天津市的直辖市地位,以崔丽娜的强势性格,未来变化的各种可能值得关注和期待。
  
  (推荐人:北京 陈凤山)
  
  上海继续提高老公房物业管理费价格
  
  继2012年9月1日第一次提高价格后,2013年12月1日起,上海市售后公房物业服务标准再次调整,管理费、保洁费和保安费均按不同户型确定收费标准,每户每月平均上涨11元。上海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表示,2012年抽样调查的保洁、保安人员用工成本为2,947元,2013年升至3,297元,预计导致200多个售后公房小区的物业企业产生抛盘打算,直接影响市民生活,因而再次调整该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推荐理由:
  
  此举是改善一大批中低端物业企业的生存状况,并涉及绝大多数低收入群体的事件,也是中央全会后主要城市(上海)展开的根据行业市场规律定价的第一步。
  
  (推荐人:上海 何方)
  
  《北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办法》颁布
  
  2013年12月5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多部门发布《北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办法》,规定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等6种情况,可向政府申请应急维修资金,最快48小时到账。
  
  推荐理由:
  
  一方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难、使用难,一方面不少城市该项资金又大量沉淀,凸显我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制度设计先天性缺陷,北京市此办法的出台,是对该制度缺陷最及时的补充和完善,应在全国推广。
  
  (推荐人:石家庄  李季平)
  
  南京业主诉物业公司环境污染案被列为典型案例
  
  2013年12月1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该省2012年-2013年资源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小区业主陈加汉诉南京荣程物业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位列第五。该案中物业公司出租小区门面房经营餐饮,影响了业主的生活环境,法院依据业主的诉讼请求判决物业公司承担环境侵权责任,而没有追究承租人的侵权责任。
  
  推荐理由:
  
  本案典型之处在于,物业公司出租的餐馆排出的油烟直接污染了小区业主的生活环境,物业公司对此放任不管,被侵权业主是否可以仅仅起诉物业公司承担侵权责任,而不追究餐馆承租人的侵权责任?本案一审法院没有判决物业公司担责,而二审法院却判决物业公司担责,未追究餐馆承租人的侵权责任。此司法案例值得物业公司反思和学习。
  
  (推荐人:北京 吴刚)
  
  京沪深等地新老物管跨年交接纠纷不断
  
  2013年11月,深圳翠榕花园新物管进驻,而已被解聘的原物管拒绝撤场,造成近两个月中同一小区有两家物业管理公司并存的局面。2014年1月8日,罗湖区住建局约谈新旧物管,并要求原物管马上撤场移交。
  
  2014年1月1日零时左右,因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权交接问题,上海浦东新区樱花路大唐盛世花园二期新老物管工作人员在小区门口发生冲突,过程中一辆轿车驶进人群,导致新物管一方2人死亡6人受伤。
  
  2014年元旦前后,北京浉城百丽小区物管交接不顺利导致小区垃圾无人清理,业委会介绍,原因是被解聘的前期物管一直没有履行交接手续,而小区原规划用物管用房已被出售,导致新物管无法进驻小区。
  
  推荐理由:
  
  跨年度新旧物业交接在京沪深产生不同后果,尤以上海新旧物业交接发生2死6伤惨剧令人关注。由于业主日益关注自身权益,成立业主大会后选聘物业企业成为首选大事,选择哪家物业企业?选择包干制还是酬金制?以及重新确定服务标准和管理费的标准,成为多数业主关注业委会的焦点,选聘物业企业能否成功,新老物管能否顺利移交是考验业委会工作水平的焦点。
  
  (推荐人:上海 高惟君)
  
  (编辑说明:上海大唐盛世花园事件足够骇人听闻,但因发生在2014年,故编辑部没有推荐。)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4年第1期/总第281期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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