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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丰巢收费,无非是习惯了免费午餐

时间:2020-08-12 14:51来源:《现代物业·新业主》 作者:文/颜雪明 点击:
丰巢快递柜提出超时保管收费,引起了很多消费者反对。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20年5期/总第493期
 
      最近丰巢快递柜提出超时保管收费,引起了很多消费者的反对。
      在一个讲道理的社会,享受了别人的服务,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这是正常人都明白的常识。在没有丰巢快递柜的地方,快递公司把包裹交给大院门口的小杂货店,请他们代收,然后通知消费者去取,杂货店不论时间长短,每件收一块钱,消费者也不会有异议,道理就在于别人确实给你提供了代收、保管的服务。丰巢快递柜就相当于那个小杂货铺,他替你收了件,替你保管了,过去这都是无偿的,现在变成超过12小时收0.5元,超过24小时收1元钱,怎么就激起民愤了呢?
      事实上,丰巢快递柜过去几年一直都受到消费者欢迎,并没有人质疑丰巢快递柜凭什么保管我们的包裹。问题出在收钱上。不提钱,大家都高高兴兴,一提钱就怒火中烧。无非是过去吃惯了免费午餐,现在要收费,心里就不舒服。但谁也不承认是钱的事,人人都说“不差这点钱,关键是不合理”。于是有法律人士出来论证,说消费者与丰巢快递柜并不存在合同关系,所以丰巢快递柜无权向消费者收钱。
我认为,即使从合同法上论证,消费者和丰巢快递柜之间的合同关系也是清清楚楚的。
      合同并不都是交易双方严格按照“要约、承诺”的步骤,你来我往地磋商,然后写成白纸黑字。现实生活中,大量的合同是通过默示形成的。快递公司把消费者的包裹放进丰巢快递柜里,通知消费者去领取,虽然事先双方并未就此达成一致,但通常消费者都不会异议。因为这对他提供了便利——尽快拿到自己的包裹符合自己的利益。此时消费者领取的行为,已经表示他同意从丰巢快递柜接受包裹。
      有没有这样的消费者,在收到丰巢快递柜的通知后勃然大怒:什么丰巢快递柜啊?我和你有合同吗?淘宝为什么不把包裹送上门来?这样的人即便有,也是极少的。因为这样做,除了给别人出难题,并不会让自己更快地拿到包裹。
      一定要快递公司送上门,于消费者并无大利,却会产生许多问题:你不在家,放你家门口行不?你的楼太高,快递员的货放在楼下丢了咋办?你单元门换了门禁密码,快递员无法进去……这些具体的问题,法律、政府、消协都不可能提供解决方案。
      这时市场机制发生作用,需求催生了供应。丰巢快递柜为双方提供了双赢方案,快递公司与消费者心照不宣地达成了变通,实现了各自利益的最优。
平心而论,消费者得知自己的包裹放在了家门口,与知道这个包裹放在楼下的丰巢快递柜里,心理状态能一样吗?显然后者更令他安心。他之所以能够心安理得、不急不忙,无非是因为他知道包裹放在丰巢快递柜里是安全的。这个安全是谁给他提供的?如果消费者愿意为这个安全与便利支付合理的对价,那就会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就会促进更多、更方便的服务被创造出来。而如果消费者只希望得到免费的服务,不愿意为自己得到的便利和安全付费,就会产生恶性的循环。最终,除了雷锋,谁还愿意向消费者提供免费的服务?
      有人说快递公司已经给丰巢快递柜付了钱,所以丰巢不应当再向消费者收钱。但丰巢如果只对快递公司提供限时保管服务,超过了保管期限,丰巢快递柜对快递包裹的保管已经构成了无因管理,它因此请求受益人支付无因管理的费用,完全符合民事交易习惯和民法的规定。
      反对者仍然可以主张,无因管理的受益人是快递公司,而非消费者。好吧,没人付保管费,丰巢快递柜有权留置包裹,此时消费者能投诉丰巢吗?按照之前的逻辑,丰巢与你没有关系,完全可以不理你。显然,这种逻辑既不符合实际,也不利于消费者的利益。
      丰巢的超时收费政策,其着眼点并非为了盈利。12小时以内不收费,这就意味着绝大多数的包裹存放是收不到钱的,超过24小时收1元钱,3元封顶,这和市场标准相比,也仍然是很低的。丰巢的目的是为了敦促消费者尽快取出自己的包裹,以提高保管柜的周转率,这与绝大多数消费者的利益是一致的。如果不采取这个办法,将纵容少数人长期占用有限的免费保管资源,其结果不但损害丰巢投资者的利益,对于大多数的消费者也是不利的。看看共享单车的现状就知道,这种对公共服务设施的损害,客观上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在这场争论中,官方是何立场呢?据报道,国家邮政局约谈了丰巢公司的负责人,“要求丰巢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着手研究解决方案,调整完善收费机制,回应用户合理诉求。”国家邮政局是老字号的官办机构,手上掌握了无数资源,又有这么高的觉悟,但几十年来,它为什么没有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向消费者提供廉价高效的快递以及免费的包裹保管服务呢?和这些民营快递公司比一比效率和服务质量,你哪来的底气教训别人?
另一个官方机构中消协的表态也充满了“正能量”。它说“快递企业通过智能快递箱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前,应当一对一明确告知消费者免费保管期限以及服务收费标准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事项,并得到消费者同意。”这种貌似为广大消费者撑腰的话语在政治上很正确,但严重脱离实际。现实当中,面对遍布全社会的广大用户,谁能做到“一对一的明确告知和得到消费者同意”?1984年,中国邮政推出国内特快专递(EMS),4元一件,当时深圳还没有机场,都能保证第二天送到北京,如今需要三四天,快递费还增加了几倍,这个改变,有没有“一对一明确告知消费者和得到消费者同意”?更不用说中石油、中石化,每次涨价前,从来都不通知消费者,更别说得到消费者同意。
丰巢究竟是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还是有损于消费者的利益,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政府机构或者官方组织应当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这才是维护消费者的根本利益。不顾事实,不讲法律法理,鼓动民粹,误导民众,这对于契约社会的形成,对于消费理性的进步,只会产生负面效应。
      使用丰巢快递柜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商品房的业主,也就是这个社会的精英阶层。从丰巢快递柜超时收费的争议中,我们惊讶地看到,在搞了几十年市场经济之后,最应当具有市场意识的一群人,竟然对契约精神和市场规则存在如此严重的抵触。联系到大部分住宅小区中普遍存在的业主欠物业费现象,我们就不难理解,我们这个看似都挺好的社会,对商业文明还相当陌生。
而只有商业文明,才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最可靠的基础。
(责任编辑:dja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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