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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物业管理中的公共经济学

时间:2015-11-18 17:09来源:现代物业 作者:梁晓东 点击:
。长期以来,在房管所的实践当中,作为早期物业管理的从业人员,我们没有考虑到住户应该在多大程度上服从我们的管理,而是必须服从我们的管理,因为他们住的不是自己的房子,而是国家的房子。
  角色的转换使我们的职业特色悄悄发生了变化。长期以来,在房管所的实践当中,作为早期物业管理的从业人员,我们没有考虑到住户应该在多大程度上服从我们的管理,而是必须服从我们的管理,因为他们住的不是自己的房子,而是国家的房子。到现在这种理由已经走到反面,现在他们住的不再是别人的房子,而是花钱买来的“自己的”房子,所以也已经不是业主来考虑应该在多大程度上服从我们的管理,而是他们根本不必那么做!我们谨慎地关注着这样一些说法的蔓延: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应当更名为“物业服务公司”?物业公司是否应当向酒店管理看齐?是否应该“满意是起点,服务无止境”?作为政府事业单位“纯管理”的物业管理已经成为历史飞烟,但是追求利润企业“纯服务”的物业管理又将在现实中面临困境。
  
  我们曾经试图“无为而治”,安安分分做好几项服务即可,何必就一些鸡毛蒜皮同业主们死缠烂打?但是时隔不久,装修破坏楼道和主体结构,施工垃圾随意堆放,一地随手乱扔烟头,垃圾场周围臭气熏天,满眼的野广告和乱拉线,空架安装和防盗网五花八门,每一个因此而生活质量受到损害的住户、甚至每一个能够感受到这种反差的人都会惊问:这种小区的物业公司还敢收费?!极端的无能和令人愤慨的不公正结合到一起,足以把世界上最通理达理的业主发动起来同物业公司对抗,在很多住宅区里,物业管理收费和提供一定质量服务的争执就象鸡生蛋、蛋生鸡那样的了无结局,至于如何兼容管理与服务,就更让人们不知所措,从停水停电到上法庭,其实也只是病入膏肓的下策,很多工作,本身就该从源头抓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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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于《现代物业》2002年第9期总第3期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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