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押人员李荞明在昆明市晋宁县看守所内非正常死亡事件真相在2月27日终于揭开,前期饱受网络及其他媒体攻讦的“躲猫猫”事件暂时有了一个可以歇息下来的理由。社会各界之所以冰释前嫌对司法部门的联合调查结论持大致接受的态度,归根到底是因为关于亡者的死因较之以前的荒唐解释有了一个符合人类基本常识的说法,以及在去伪存真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完全有别于两年前“周老虎”涉事人员拼死抵赖态度的官方诚意。虽然人们对希望看到的证据,半遮半掩的司法程序,尤其是归责的外交辞令尚有颇多诘问,但是各方显然已经认同了相关部门在可能导致大范围社会信任危机再度恶化前的快速反应,认同了这个快速反应带来的结论可以暂时消弭内心所承受的羞辱——那种在前期解释中常识被公然愚弄所带来的羞辱,也因此,人们的注意力开始转向了对我国拘押制度和人权保护制度的新一轮积极探索。 同样是从事件中走出来,同样是从同一事件前后两种“真相”所导致的迥异效果中,推及今后肯定会在其他地方和其他领域发生的同样悲剧,大家都在进行不同角度的反思,这里我希望探讨的一个尴尬话题是: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谎言被快速揭穿?是不是因为网络监督升级成为网络舆论暴力,更容易在今后的其他类似事件中产生同样的效率? 云南省委宣传部面向社会征集网民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数名参与对“躲猫猫”舆论事件进行真相调查,作为一种非司法调查的新闻调查方式,在法制国家都是惯用的、与司法调查同步甚至是先行的社会监督和社会揭露,区别于其他国家的中国特色只不过是在难于建立独立的新闻调查之前,或者说独立的新闻调查更难于开展之前,动用国家资源协同对违法嫌疑开展的新闻调查。这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手段,这是需要胆略、理智和诚意的创新之举,这是当出现官方人员违法嫌疑之时,对所谓“主流媒体”长期一惯失声的鞭策,以及对所谓“草根媒体”即网络媒体也能表达民意的认同。 那么如果没有网络的激烈反应,还会有官方这样一系列积极的响应吗? 世界上任何一个执政党和政府,皆须秉承并实现执政为民之理念,才能得到本国广大国民的拥戴。我自己不能判断因此更希望有人能准确指出网络的呼声和云南省委宣传部组织新闻调查的必然联系,以及是否是因为有了这次新闻调查才使得司法调查接踵而至,但是我在现实中确实看到了,“精英”和“草根”的互补在提升,官方和网民的互动在加强,这是国家之福,这是全体国民的理智回归。同时我也看到了,在虚拟的行侠仗义战场中,网络暴力喧嚣尘上,不仅否定一切可能出自主动的善良目的,也动辄质疑一切与自己这个正义替身的个人判断相左的一切言行,他们未必相信物极必反的道理,却认为网络中可以随意扩散的恐吓和主观臆断远比讲理和正确的司法程序来得容易和有效。 历史上无数事例已经证明,民间以“没有斗争,就没有胜利”的暴力形式开展的维权行动,在需要维持原有秩序的统治阶层看来就是对“既犯上,必作乱”的最好注解;倘若双方在这样的权利意识指导下开始博弈,强立压制和奋力反弹不断循环的最终结果只是社会财富在遭受巨大破坏和损失以后的重新分配,社会财富和文明总量跌落到新的底点,直到统一了的利益阶层重新分裂成新的不同的利益阶层,再开始斗争与平乱的下一次轮回。 赫伯特·斯宾塞的百年预言今天依然掷地有声,“在一切人都自由以前,没有任何人能完全地自由;在一切人都有道德以前,没有任何人能完全地有道德;在一切人都幸福以前,没有任何人能完全地幸福。”我们在年幼的共和国建立史上学会了这样一种斗争逻辑:从思想上的分庭抗礼,产生道义上的势不两立,最后走向利益上的形如水火,那么在法制社会和文明复兴的当代,我们是不是应该重新学习,为每一个此一时或彼一时的对方,所做出的每一次善意而真诚的承诺和举动给予热情的鼓掌?无论这样的承诺和举动是来自民间或者政府,无论这样的鼓掌是来自惯于奉迎的报刊还是来自天性苛责的网络。 基于这样的探讨,我不得不加以延伸的话题是关于业主的“维权斗争”。 前段时间无意中拜读了一位著名学者的文章,其中心思想是号召支持和发动一场有组织、有纲领、以捍卫个人利益为核心的“业主维权斗争”,更令人脊背发凉的是,文章十分肯定的指认,凡是业主个人利益的对立面,必然就是奸商和贪官的勾结阵营,并且号召所有业主联合起来开展两个阵营之间的斗争。 我没有信心去说服自己,相信一群以捍卫个人利益为最高目标的业主可以形成真正的团结阵营,相反我相信倘若结党为的是营私,成员之间必有内部对立;同时我有证据可以证明,所谓“业主维权斗争”的鼓吹者,在他们自己身上总是体现出相同甚至更甚于被他们抨击的对方的一切劣性和病变;因此我更担心,假如他们坚持的不要法律程序,以煽动舆论情绪来换取道德同情,以利益阵营决定敌我立场的“业主维权斗争”能够“取得胜利”的话,他们是不是会将曾经被他们打倒的东西更加顽固的推行?
“手段的不纯洁,必然导致目的的不纯洁。”——莫罕达斯·卡拉姆昌德·甘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