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多个社会影响广泛的案例使人们将目光投向物业管理行业:2014年上海“1·1物管交接事件”、水淹地下车库事件、窨井爆炸事件、电梯或外墙伤人事件、快递代收事件……。身边的这些案例充分体现出物业服务行业法律风险多发的特点。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而物业管理的实质就是以全体服务人员的服务行为履行物业合同,归根结底,也是在法律环境下的法律行为。如何在管理、服务过程中有效防控风险、提升整体服务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为企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服务,是物业企业管理者不得不思考的课题。
现阶段物业公司“亡羊补牢式”法律风险防控现状
企业对法律风险防控并不陌生,防控程度不一,效果各异
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项业务活动之中,存在于企业从设立到终止的全过程。而企业有意或无意之间,也或多或少在进行法律风险的防范。例如通过规章制度、管理流程、品质管理等规范员工行为、控制管理过程;又如聘请律师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审核日常合同、代理诉讼事务等。企业的事务管理其实也是法律风险防控的一部分,只是因企业的主客观因素不同以致管理程度、效果各异而已。
企业目前的防控方式多属于“亡羊补牢式”、经验式
经验式管理也是亡羊补牢的代名词。现阶段大部分物业公司的法律风险防控尚处于这样一种模式——总是在失窃之后再来加强安保防范,在窨井伤人之后再完善管理检查办法……
“亡羊补牢式”法律风险防控的特点
1、缺少明确的法律风险防控目标,在制定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设置品质管理和聘请法律顾问等法律风险防控措施时没有针对性。
以企业法律顾问为例: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却常常用于解决已经发生的纠纷,忽略了聘请法律顾问的目的应在防患于未然——帮助企业弄清楚哪些地方、哪些环节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并通过设置一系列的防控措施来提前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保障企业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
企业流程、制度管理亦然。企业都知道流程与制度的设计有助于防范企业风险,但设计的依据和针对性又是否明确?事情到底涉及哪些法律问题以及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企业是否有足够清醒和全面的认识呢?
2、没有明确的岗位和职责,缺少客观有效的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法律风险防控本身也是一项关乎企业运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工作,也应该有明确、专门的岗位和职责以及专项、严格的管理制度。
3、很少做到法律风险全面、系统的提前识别、分析和评价。物业管理事务纷繁复杂,涉及范围广,防控的前提是认识。所谓“突发事件”真的不可预知吗?答案是否定的,只是我们没有用科学系统的方法去发现并防控它们。窨井爆炸、电梯事故、外墙脱落……在每一个企业的第一次发生,都可以被认为是“突发事件”,但在大环境之下,却并非突发。可悲的是,惨剧年年发生,仍然还有企业没能引以为诫。
4、缺少法律风险管理文化。从领导到员工,大部分人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淡薄就是体现。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原总裁杰克·韦尔奇曾说过:“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情而给企业声誉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
法律风险防控不力的危害
我国2006年发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将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分为了五大类,有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这五方面风险相互关联,法律风险防控不当的话,很可能会导致其他四方面的风险。
财务风险是法律风险最直观的体现
对普通的物业服务企业而言,法律风险防控不力最直接的可见后果就是因管理不当、服务不到位引起经济纠纷、安全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等导致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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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4年第5期/总第28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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