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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物业管理发牌制度的盲点

时间:2015-11-20 10:59来源:现代物业 作者:黄溢能 等 点击:
现时香港市民对物管素质要求日益提升,业界专业水平亦已获国际认可,公众及业内人士寄望物业管理发牌制度保障住户及业主之余,同时可提升行业的专业地位。
  “盲点”是视网膜神经纤维进出的地方,没有感光细胞,不能感应到光线,故称为盲点。香港政府设立物业管理行业规管制度的《物业管理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刊登宪报。各相关学会对此深表赞同及支持,并期望发牌制度尽快落实执行,此时笔者想指出此制度之“盲点”。
  
  香港物业管理发牌制度无视业界发展方向
  
  现时香港市民对物管素质要求日益提升,业界专业水平亦已获国际认可,公众及业内人士寄望物业管理发牌制度保障住户及业主之余,同时可提升行业的专业地位。
  
  物业管理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基本管理服务、物业环境管理、大厦修葺与保养、财务和资产管理、设施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法律服务。但在国际物业管理朝向优质管理发展的同时,发牌制度亦为业内发展设限。例如:现时的豪宅管理及会所服务已趋向酒店式的服务水平,部分已外判予酒店服务公司营运,一些酒店服务公司已声明发牌制度实施后可能退出物管市场。
  
  条例草案为物管从业员订立两个级别的发牌制度,发牌准则包括学历、专业资格及工作年资。两级发牌制度无视物业类型,只以一刀切的模式规管。举例说明:
  
  (1))银行大厦日常的物业管理包括清洁及严密保安都外判给物管公司甲;
  
  (2) 医院日常的物业管理包括清洁卫生、针筒药物的弃置及大厦保安都外判给物管公司乙。
  
  非常明显,物管公司甲和乙的经营模式、专业方向、利润及市场策略非常有可能大相径庭,但所受的规管却要一模一样。
  
  规范商业秩序的法律跟刑事法不同,不可以一视同仁的方式推行。例如:公平竞争法与公司法对不同公司都有不同的规例。
  
  将物管从业员发牌制度分成两个级别,第一级别物业管理人较第二级别高,制度将实施三年过渡安排,可使从业员有足够时间顺利过渡至新规管制度。作为过渡期的安排,三年只够让资深从业员考获第二级资格。政府亦没有为物管从业员进修提供资助;以投资角度来看,一些年界退休年龄的资深从业员会考虑提早退休。
  
  按照香港房屋经理学会最近进行的一项调查,该学会估计第一级物业管理人约有4,000人,而第二级物业管理人约有7,500人。全港共有约二十万幢私人大厦,假设每幢需一个一级或二级物业管理人,物管市场还需188,500名物业管理人。现时全港有5个获香港政府资历架构认可的物管课程,每年只有不到250个学生。现时无论政府、业界还是学界都无视问题的严重性,如果物业管理发牌制度如期推行,解决方法只有3个:
  
  1、鼓励现时只有经验但欠缺学历的物业管理从业员修读物业管理课程;
  
  2、明年开始由香港以外地方引入80,000个合资格的物业管理人(本土经验或海外经验才能合资格?);
  
  3、另外鼓励本地学生修读物业管理课程以避免业界青黄不接。
  
  (未完)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4年第7期/总第295期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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