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山西分公司服务的地产公司有楼盘交楼入伙,分公司上上下下忙了个不亦乐乎。M君一直关注着分公司的工作进展,因为山西分公司成立时间不长,规模也比较小,两个财务人员入职时间短,都比较年轻。而在交楼期间,财务人员的压力是比较大的,集中收款、统计,短期内的工作很繁重。M君也想了解一下这两位新同事是否能承受这种压力,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关键时刻别出什么差错。好在一切顺利。
这天,山西分公司的会计肖娟给M君打来电话,说分公司这次协助地产公司办理交楼入伙手续,由于情况比较理想,很多业主在入伙的同时都办理了装修手续,按规定交纳了装修押金,同时也帮地产公司代收了一些入伙的费用,这些资金加在一起已经有200万元。肖娟觉得金额较大,想拨回总部使用,但是分公司负责人表示反对,认为这些款项不属于我们物管公司,不应该拨回总部。因此肖娟向M君请示该如何处理。M君正准备在电话里向肖娟指示,突然想到这是个普遍问题,以前之所以没有人提出来,可能正是因为大家都没有她这么认真负责。想到这里,M君在电话里对肖娟说:“你说的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中午休息的时候我召集大家在QQ群里一起讨论下,看应该如何处理。”
财务管理QQ群是M君作为他与各地财务同事进行远程沟通、协调工作的辅助工具而专门设立的,也是他用来和大家沟通交流的一个平台。选择中午休息时间,是因为通常此时大家都会在线,也不影响日常工作。
中午午饭后,到了约定的时间,肖娟首先在群里抛出了讨论的主题:“各位同事,山西分公司最近收到了入伙业主交纳的装修押金120万元,甲方的代收代付款项80万元,共计200万元,请问对这笔资金我们该怎么处理?”
M君补充了一句:“大家应该都遇到过类似情况,可以谈谈自己的做法和见解。”
大连分公司财务小刘:“这些都属于往来款,台账明细记清楚就好了嘛。”
海南分公司财务部伍斌:“对呀,这些都是‘其他应付款’,以后要退还的。”
肖娟:“这些是自然,可我的问题不在账务处理。而是这么多钱该怎么处理?难道就这样听之任之吗?”
伍斌:“这个容易解决。如果你们确实不需要这么多钱,那就拨回总部呗。”
肖娟:“我也这样想,可是经理反对,认为这些钱不属于我们物管,我们只是代收代付,将来要退还的。拨回总部有挪用之嫌。”
小刘:“这有什么关系吗?总部和分公司肯定会有资金往来嘛,分公司没钱的时候,总部还拨款给分公司呢。只要到了需要退还的时候,及时退给对方就可以了。”
广州分公司财务部李辉:“这种说法不对。我们就遇到过类似情况,去年业委会组织了一次第三方审计,我们账上和总部有几十万元的借方往来款(应收总部),结果会计师事务所就认为有挪用嫌疑,沟通了好久。”
刚才七嘴八舌挺热闹的群里一下子沉寂了下来,M君见状不再潜水:“关于装修押金及代地产方收取的业主款项的所有权问题,没有什么异议。这些资金不属于我们,我们只是代收代付。不过我们今天讨论的不是资金所有权问题,而是资金的使用效率问题。如果这些钱明天或者后天就要转付出去,我们自然保持现状就好了。肖娟,现在实际情况是怎样呢?”
肖娟:“装修期一般是3个月,所以装修押金120万元会在3个月后陆续退还;代甲方收取的款项80万元,甲方委托我们转付政府相关部门,转付期距今大约50天。”
M君:“摆在肖娟面前的问题是,这些资金不能转回总部统一安排,因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挪用。那么我们是不是只能听之任之呢?从资金使用效率上我们还可以怎样做呢?以前很多同事遇到这种情况时,可能都没有考虑过,现在请大家都思考一下,我也会把我的方案发给大家作参考。”
M君其实对此已有成熟的想法,他认为可以对这部分资金进行一个短期的筹划和安排,说白了就是对这部分资金进行有针对性的理财,尽管这部分金额不大,期限也很短,但是这并不影响对资金使用效率的挖掘。尤其对于经常谈到成本高企、不堪重负、经营压力顶到了天花板的物业管理行业而言,更要懂得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如果不进行针对性安排,按照习惯让资金以目前的方式躺在银行账户里,其产生的效益是十分有限的。
由于装修押金在三个月后才开始陆续支付,因此装修押金有三个月的存款期限;代甲方所收款项约50天后转付,因此有50天的存款期限。如果按照以往的习惯,这部分资金只能按表1那样享受活期的资金利息,最终收益为1,438.89元。但是,这样的收益在M君看来显然是不理想的。按照他的想法,这部分资金完全可以这样安排:由于装修押金有三个月的存款期限,符合定期存款最小的存款期限,因此120万元可做三个月的定期安排,年利率2.85%,这是活期利率的8.14倍;80万元只有50天期限,无法做定期存款,但是可以做7天通知存款,年利率1.35%,是活期利率的3.86倍。按照M君这个方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3年第10期/总第2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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