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者们似乎更愿意把搞清洁卫生这一类的又脏又累而且简单的劳务视为“劳动”。到了大学阶段,教育者们是否仍然应该把卫生劳动课视为培养大学生热爱劳动、积极劳动的唯一手段,值得商酌。
从《长江商报》读到《武汉一高校扫地成“必修课”,大学生很纠结》一文后,让我也陷入“纠结”。因为以我多年从事高校物业管理研究工作的良知来看,武昌理工学院将公共区域划分给各个院系,让学生每天打扫卫生,这样考虑肯定不是学校为了省下请清洁工的钱才如此安排。
记得我在读小学的时候就深深铭记着,主席同志曾经告诉过我们“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道理。1993年2月实施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也明确指出,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可见,在改革开放前后,中国的教育体制从来没有否认体力劳动对青少年培养的重要意义。
我从老三届大学生(特指文革期间66级、67级、68级的大学生)和新三届大学生(特指1977年恢复高考后的77级、78级、79级的大学生)那里了解到,那时候,全体新生入学第一年都有劳动课。大学生自己住的宿舍,舍友之间肯定是要轮流打扫的,大学生在劳动课上还要负责校园某区域的大扫除和清理杂草等简单的体力劳动,老三届的大学生甚至还要负责清洁宿舍楼的公共厕所。
自从高校进行后勤社会化改革后,大学宿舍楼的厕所、教学楼的公共卫生和道路卫生才承包给专业的物业(保洁)公司负责,但还是有部分职业院校仍然保持着给学生安排一定的卫生劳动课的安排。教育者们似乎更愿意把搞清洁卫生这一类的又脏又累而且简单的劳务视为劳动。从小学到中学,中国的教育是缺少不了卫生劳动这门“必修课”的,每个班级都要轮流打扫学校教室和操场的卫生。到了大学阶段,教育者们是否仍然应该把卫生劳动课视为培养大学生热爱劳动、积极劳动的唯一手段,值得商酌。
其实,在高等院校一直都有让二年级学生迎接一年级新生的“劳动课”传统。每次新学年开学,各学院都会组织二年级的学生到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和码头迎接新入学的师弟、师妹。他们把到达的同学先接到学校登记报到和办理各种手续,然后还会带领新同学到银行办理银行卡,存取现金,或到超市买生活用品、食品等等,这一切都可以视为没有报酬的体力劳动。虽然这些工作要耗费他们一整天的时间,但是学生们都很乐意接受这样的“劳动课”。这让我不禁思索:什么样的劳动课才更有利于培养大学生成为“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劳动分为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体力劳动既有简单的体力劳动也有复杂的体力劳动。我比较主张中、小学生从事一般的、简单的体力劳动,大学生应该从事特殊的、复杂的体力劳动。比如,大学院校可以在教学大纲中规定和鼓励大学生,在四年大学期间从事一定学时的打工和义工活动,这些复杂的体力劳动和技能(目前部分大学规定大学生考取驾照可获“驾驶技术”的学分)可以列为实践课的学分,也可以考虑设为必修课学分。
目前很多大学生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特长主动到社会上打工,有的从事销售、有的做家教、有的做设计、有的从事表演、有的从事餐饮和家政保洁服务。这类大学生主动寻求的劳动既包含体力劳动又包含脑力劳动,既符合大学生专业特长又有利于大学生自主就业。我相信,大学生完全可以通过这类自觉劳动体验到打工赚钱的辛苦,享受获得自己劳动成果的滋味,这样可以培养他们热爱劳动、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培养他们对自己的责任感。
与此同时,大学教育还应该培养大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从事各类有组织的义务劳动和自觉义工的习惯,高校可以尝试在教学计划中规定,学生在大学毕业时必须有60小时的自觉社会义工记录(这类义工劳动可以区别于目前高校中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通常,这种自觉社会义工服务一般不可能一次性完成,学生可以在放学之后,或是在周末、假期,自觉地、主动地去做义工。做义工的场所可以在残疾人康复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图书馆、幼儿园等许多地方。大学生们可以在超市、商店为前来购物的残疾人服务,帮他们推车、选购商品;可以到社会救助中心,给被救助的无家可归者分发食物,帮助他们清理室内卫生;可以在一些交通道路口,协助交警指挥行人过马路;可以在图书馆帮助阅览者在电脑网络上查询资料和检索文献;可以到小学和幼儿园帮助家长接送孩子或到托管中心义务辅导学生的功课等等。我相信,大学院校通过鼓励大学生们做义工,可以培养学生诚实的品质和对社会的责任感。
当然,我并不否认打扫卫生是培养大学生劳动观念和卫生观念的一个有效形式,只是希望教育权威们在面对接受专业教育的大学生和面对接受12年基础教育的中、小学生时,在培养劳动习惯上有一个新的视角和新的突破!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1年第11期总第2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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