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与《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最大不同是,《规定》将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农村,针对不“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的行为,对个人或处以最高200元、对单位或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除了“开罚”之外,《规定》还实行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如果垃圾分类的“最后一公里”出现问题,责任人或将最先受罚,但“板子”不会直接打到居民身上。各区城管部门自行制订和公布本区生活垃圾的投放模式、实施细则,最迟一年内还将出台垃圾分类与政府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
《规定》的出台是一个里程碑
2011年4月1日,广州16条街道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到年底试点扩大至50条街道。《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也随之开始实施。广州原计划在2012年底前,在全市推广使用可降解的厨余垃圾袋专袋,并将对厨余专用垃圾袋收费,实行编号管理。但到了今年,按袋计费的方式并没有实施,政府知难而退,采取了原来不打算实施的“随水费捆绑征收”的方式。
广州市政府曾宣布拟用五年时间取得垃圾分类突破,从2011年开始,到今年已经进入冲刺阶段。《规定》的正式出台是一个标志,而开罚是一个重要的举措,表明垃圾分类要动真格了,成功与否也许在此一举!
《规定》不仅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市的行政区域,并且构建了“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流程监管体系。同时突出责任主体,市城管部门负责制订和公布全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分类指南,各区城管部门负责制订和公布本区生活垃圾的投放模式、实施细则等。然而,最值得关注的是,其中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应该“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否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执行处罚是《规定》顺利实施的关键
目前广州社区“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的比例仅在三成左右,到今年7月10日前政府希望能在五成以上的社区推广。虽然大家都认为能否执行处罚是《规定》顺利实施的关键,但实施起来却有一些不太确定的地方。例如“定时定点”的模式界定。《规定》要求,市城管部门负责制订和公布全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分类指南,各区城管部门负责制订和公布本区生活垃圾的投放模式、实施细则等。显然,这次明确各区要有自己的模式,在“定时定点”基础上,选择自己的投放模式,可以延伸服务,甚至配置机器人收集垃圾都可以。至于如何定时、定在哪个时间段、怎么回收、设置多少个分类垃圾桶等问题,各个辖区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这样一来,“定时定点”的具体模式必然花样百出,处罚起来的标准就很难统一。如果各区处罚轻重不同,可能导致纷争不断。“定时定点”的核心内涵是不能随时丢垃圾,而是在规定时间有秩序地投放垃圾。但是,目前大多数社区还是在每层楼的楼道口设桶投放垃圾,对于一些家庭来讲,“规定时间”是很难遵循的。而下楼投放也可能不被一些家庭认同,如代之以上门收取,则可能大大增加保洁员的工作量,其工作积极性将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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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现代物业)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5年第9期/总第33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