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怎么可以打折执行?”
——厦门市人大代表魏晓荣针对厦门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所长陈林涛“可以给小区电梯年检收费打8折,特别困难的小区打5折”的方案提出异议,认为特检所对收费标准随意打折的做法“太不严肃”,作为事业单位特检所无自由裁量权。而陈林涛则认为,物价局发布电梯年检费新标准后,社会各界均反映对新标准中部分项目收费增幅过高难以接受,“考虑到收费标准是由省物价和财政部门核定的,我所只是执行部门,理应维护文件的严肃性,因此该方案未上报,只作为内部文件要求开票人员参考执行。”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处副处长邱永聪则说:“广大业主并不知道这项收费原来可以打折。如果物业公司不厚道,侵吞了那20%的打折费用,业主的权益不是受到了侵害?”
“如果因为管理有难度就避而不管,主张‘谁家孩子谁家抱’,服务型政府就成了一句空话。”
——同济大学交通工程专家杨晓光教授对“上海小区班车属于‘黑车’”发表看法。几个地处上海市郊的大型住宅小区周边配套设施缺乏,业主出行不便。开发商售楼时曾承诺提供“班车”,现由物业公司运营。由于小区班车经营长期亏损,物业公司宣布2008年5月份取消班车,引起小区居民的强烈反对。《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管理规定》中规定“班车”属于“黑车”范畴。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称,设置公交线路,政府不能跟着开发商的需求走,造成“他们管卖房,政府忙补救”的局面。
“有个人对高档的物业做出这么一个定位:所有的东西都给他装齐,大堂配一个英国管家,特有面子,特专家。这个笑话其实讲的不是一个专业的管理。专业的管理需要专业化团队、专业化的程序和专业化的理念管理。我也曾经在非常高尚的写字楼里面招聘过西方人来做我们的物业管理,后来发现不是这么回事。真正的管理不是一个人去做的,而是要有一个很好的策划团队,根据项目的不同进行策划。”
——中海物业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知刚在第三届中国商业地产和写字楼年会“商业物业管理互动论坛”上发言说。
“这种模式具有一种创新性,我把它叫作多元参与的模式。‘城中村’治理当中有几个比较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原住民、物业管理公司、政府。政府有支撑‘城中村’管理的义务。政府各个部门和出租屋管理中心合作,以信息共享的方式进行信息的采集、录入和一些治理活动,所以我说它是多元主体治理的模式。”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陈家喜博士评价深圳罗湖区“城中村”改造中引入的“旅业式”模式。依照此模式,一个“城中村”中只成立一个股份公司,股份公司下属有一个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发包业主产权,统一承租,统一管理;“出租屋管理中心”只负责提供出租信息,不参与交易过程。
“用自己的业余时间维权,产生的费用平摊,你说我们能谋求什么私利?又有谁能给我们利?维权结束了,大家照旧做自己该做的事,也不想成为业委会成员,又能得到什么权?”
——杭州美之园小区业主就收取停车费问题与物业公司发生冲突,业主随即上访政府部门,事态扩大。由于不见业主委员会作为,部分业主发起成立“25人临时维权小组”主持解决事端,“nice琪琪”为小组一员。一些网友质疑“临时维权小组”成员的“维权”动机,要求公布小组成员缴纳物业费和停车费的清单,“nice琪琪”2008年5月12日在小区业主论坛上发此帖回应。
“根据《物权法》,他们这样做是不对的。要是大家都像他们这样,小区还弄得好?”
——苏州盘景苑小区一位业主委员会成员评论该小区业主自行修补破损绿地的行为。随着该小区停车位需求日益增加,一些业主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公共绿地上造成绿地植被受损。因对物业公司修补绿地效果不满意,小区9幢两位业主自发购置树种进行补绿,并安放景观石。此做法得到了部分业主的赞同,但遭到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一致反对。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0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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