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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期百家谭·公司连线

时间:2015-11-16 16:5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现代物业 点击:
2010年8月4日,世邦魏理仕台湾分公司、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台湾普华国际财务顾问公司,于北京共同举办了“两岸产业与地产投资新机遇”研讨会。
 
  世邦魏理仕等机构研讨“两岸产业与地产投资新机遇”
  
  2010年8月4日,世邦魏理仕台湾分公司、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台湾普华国际财务顾问公司,于北京共同举办了“两岸产业与地产投资新机遇”研讨会。
  
  基于近期成型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台湾普华国际财务顾问公司执行董事游明德表示,ECFA可延续过去两岸搭桥专案的成果,进一步推动两岸产业共同朝环保、低碳、节能等新时代新兴产业的方向取得实质性的发展。理律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王宝玲介绍,虽然目前台湾地区对大陆人民取得地产物权仍有部分限制,但实际上台湾已开放大陆人民及企业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在台湾取得地产。特别是企业方面,除了业务需要外,如果是为了“有助于台湾地区整体经济”的目的,也可以取得地产,目前法令规定的投资包括经营观光旅馆、住宅、大楼、工业厂房等。此外,台湾已开放陆资投资台湾的航空站、港埠及游憩设施等公共工程项目。
  
  由于陆资确定来台设立公司后随即会产生办公楼租赁需求,世邦魏理仕台湾分公司董事总经理云惟鸿特别介绍了目前台北的办公楼市场概况。受全球经济不景气影响,台北市A级办公大楼空置率于2009年第三季升至三年来新高(14.8%),但自第四季起,企业租赁需求逐渐恢复,2010年第二季空置率降至13.6%,第二季A办平均租金为新台币2,501元/坪。
  
  《现代物业》宋有兴社长亦受邀参会。宋社长因故未能成行但对会议及其成果特表祝贺。(连线/世邦魏理仕)
  
  绿城中国携股东成立合资房产建设管理公司
  
  2010年8月3日,绿城中国(03900.HK)全资附属公司绿城房地产携集团公司董事长宋卫平及顾问公司上海欣萍财务咨询事务所订立合资合同,成立了合资公司——绿城房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绿城房地产出资7,400万元,持股37%;宋卫平董事长出资7,200万元,持股36%;顾问公司出资5,400万元,持股27%。合资公司将主要在中国从事物业建设管理及提供咨询服务,总投资成本将达人民币4亿元。
  
  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现代物业》的资料显示,集团此前开展的物业建设管理及咨询业务截至2009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收入约达人民币371万元,占集团该年度总收入约0.04%。集团拟将日后所有的物业建设管理及咨询业务交给合资公司负责。业务模式将涉及:项目前期规划、规划及设计、项目施工、成本管理、销售及市场营销、项目竣工后之验收、物业交付、物业管理、景观设计及管理。
  
  集团公司方面透露,他们相信,中国市场对物业建设管理及咨询服务的需求庞大,发展物业建设管理及咨询业务将可能增加集团的收入来源,从而使集团在无大额注资的情况下实现业务增长,降低集团的营运风险;深化物业建设管理及咨询服务业务将使集团与更多投资机构及拥有土地资源的其他方合作,从而扩大集团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联系,并为集团带来更多业务机遇;可巩固物业建设管理及咨询服务技能并吸取更多经验,从而增强长期竞争优势;商标将得以更广泛应用,从而在整体上提高集团目标客户及中国房地产市场对商标的认可度,增加商标的价值。(连线/绿城中国)
  
  高力国际发布《2010年全球泊车收费调查》报告
  
  从高力国际市务及企业传讯经理杨彩芬处获悉,高力国际通过调查全球147个中央商业区的泊车收费情况,于2010年8月2日发布《2010年全球泊车收费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全球每月泊车收费最高昂的前五位分别为伦敦主城区、伦敦西城区、香港、东京和苏黎世。其中伦敦主城区及伦敦西城区的每月泊车费用分别为932.99美元和873.50美元,连续3年位于全球泊车费最昂贵的第一及第二位;亚洲的香港以744.72美元位列第三,东京以654.00美元位列第四;苏黎世位列第五,每月泊车费为605.64美元。“中国的经济中心上海首次跻身全球最贵泊车费前50排行”,列第38位,每月泊车费平均为278.73美元。(连线/杨彩芬)
  
  深铁物业资源经营发展战略实施取得实质性进展
  
  据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介绍,2010年6月30日,公司发布了2009年年度报告,对过去一年的建设经营及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详细陈述。
  
  深铁公司在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中承担主要职责,主要业务包括地铁工程建设、地铁运营、资源经营与物业管理、工程勘察设计、物业开发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参与国家铁路建设等方面。截至 2009 年12 月底,累计完成投资 121.63 亿元(未含保障性住房建设、物业开发及大铁投资),为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 88.06亿元的 138%。
  
  在资源经营与物业管理方面主要包括广告、商贸等地铁附属资源开发与经营、地铁物业管理。2009 年,公司实现资源性收入 1.43 亿元;全年增加 1 号线及 2 号线商业开发产权面积共计9,800平方米,并对 5 号线3.5 万平方米地下空间进行商业策划。物业管理获得了国家物业管理企业二级资质,管理面积达 117 万平方米;2009 年,地铁大厦荣获省级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称号,竹子林车辆段荣获深圳市优秀工业区称号。
  
  2008年 8 月,公司成功竞得前海湾车辆段上盖物业土地使用权,总建筑面积 141 万平方米,其中 60.215万平方米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投资概算 27 亿元,标志着公司“三位一体、经营地铁”发展战略的实施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2010 年2月,公司成功竞得深大站上盖物业综合体项目土地使用权(总建筑面积 97,760平方米,于 2009年 12 月29日正式公告挂牌)。(连线/深铁集团)
  
  北京望京中安物业大幅降低电能消耗
  
  作为北京望京实业公司节能减排试点企业之一,中安物业结合望京西园三区物业服务的实际情况,会同专业科技人员于近日对小区住宅楼的高压水泵给水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对小区330号楼进行节能试验,在保证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将原先的3个泵组同时运转改造为1个泵组运转,耗电量由20.7千瓦降至8千瓦,节电近60%。此项改造成功的工艺将运用到全小区的21个水泵房,大幅度降低电能消耗。
  
  此外,在保证正常照明的前提下,对小区内的315、316号机动车停车库的照明进行节能改造,将原有的166盏40瓦的照明灯更换为21瓦的节能型灯,仅1个月就节约照明电费3千多元;对306、326号机动车停车库的照明设备也进行了节能试验并取得效果。将全部办公室照明灯由40瓦日光灯更换为21瓦节能型日光灯,将办公区公共部位的白炽灯更换为低瓦数节能灯,同时配置声光控开关。下一步将有计划地对小区全部住宅楼各楼层照明灯由25瓦白炽灯更换为1.5瓦新型节能灯具,对小区公共部位的照明设施进行节能改造,实现节能降耗目标。(连线/姚天晴)
  
  中航物业2010上半年合同收入超八千万元
  
  2010年7月19日至20日,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上半年度BSC(平衡积分卡)执行回顾会议,对公司战略执行及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总结,回顾半年度公司及各单位的经营情况,并就提升市场、拓展竞争力、提高股东价值、建立与完善适应战略的人力资源管理、建立集成化管控与协作平台、树立特色鲜明的品牌形象等17个主题进行交流探讨。
  
  半年度公司级BSC回顾报告显示,中航物业完成了半年度经营指标,整体战略执行完成情况良好,经营、市场及重点行动方案推进有力。总经理朱俊春表示,下半年将进行薪酬结构调整,尤其是一线员工的调整以及分供方的调整。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上半年新增合同收入超过8,000万元,并且优质项目多。此外,随着政府及企业等对后勤社会化认识的趋同,公司在后勤社会化方面初步奠定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加强区域发展优势,尤其抓住环渤海圈发展机遇。
  
  朱俊春说,中航物业下一步工作主要为:加大管控力度,推进分级授权;现阶段的推行中,以效率优先为原则,适度考虑管控效果;解决好职能管理和业务运营上下衔接问题;下半年加强对事业部、专业公司、外地分公司负责人的基础管理,保证项目管理品质;提升服务品质,稳定员工队伍,培养各项人才。(连线/许妲)
  
  长春集中专项整治小区违法建筑
  
  2010年7月7日开始,长春市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公安、消防等5部门联合执法,对市区多个小区内业主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集中整治小区违法建筑在长春尚属首次。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李东岳介绍,由于小区内的违规行为越来越严重,接到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投诉量也在逐渐增多,所以目前的工作已经由清理城市主干道上的私搭乱建转移到对居住小区内进行整治。李局长说,希望通过这次整治,对其他业主起到警示作用,望其能主动拆除违规建筑。政府的此次行动,给长春众多物业公司遏制小区内私搭乱建带来了极大的信心,广大业主也都纷纷叫好。
  
  目前长春私搭乱建的现象多体现在一些高端小区。主要有业主在楼层露台上私自搭建阳光棚,顶楼加盖二层,将阳台、窗台外延傍建“空中阁”及私挖地下室等。多数物业公司表示无奈,由于缺乏执法权,对这些违规行为只能上报给有关部门。(连线/李东岳  姜兆繁)
  
  江苏新城乡规划条例严格限制住改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的《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在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后,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规定,房屋权属证件上记载的用途,必须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途一致;业主不得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确需改变的,必须满足建筑安全、居住环境、景观、交通、邻里等方面的要求,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报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还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对于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证件。
  
  南京市工商部门介绍,南京市从7月1日起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对所有住宅严格限制改作经营性用房。(连线/陆善辉)
 
原载于《现代物业》2010年08期总第159期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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