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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期百家谭·言论

时间:2015-11-16 17:1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编辑/王洋 点击:
 “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70.4%,城市发展对土地的依赖有增无减,利益分配不合理,社会矛盾突出,土地出让制度亟待进一步改革完善。”——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   
 
  2.7万亿
  
  “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70.4%,城市发展对土地的依赖有增无减,利益分配不合理,社会矛盾突出,土地出让制度亟待进一步改革完善。”——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
  
  据国土资源部的数据,2010年全国实际建设用地供应642万亩,同比增加18%,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全国30个省区城市住房供地计划近270万亩,比2009年实际供应增加约80%。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三类住房”用地量占计划供应总量的77%。
  
  徐绍史在2011年1月7日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指出,2011年要深入推进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及时出台新修订的划拨用地目录,逐步扩大有偿用地范围。同时,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认真总结、规范和完善“限房价竞地价”、“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等多种房地产用地出让模式,推动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租赁制,推动土地供应由“价高者得”的单一目标向完善市场、保障民生等多目标管理转变。
  
  还账
  
  “过去我们的保障房建设的历史欠账太多。”——中国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顾云昌
  
  2010年11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通知》称“明年计划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性住房1,000万套。”这相比2010年580万套增长72.4%,几乎相当于2010年全国商品住宅的销售总套数。
  
  各地纷纷采取不同方式解决1,000万套保障住房建设资金问题。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隋振江两个月前曾表示,北京将以政府持有的廉租房、公租房资产和房租收益委托设立银行间债券型房地产信托。国内首只公租房基金筹备组组长、建银精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晓东表示,碧桂园、金地集团等众多地产企业也希望参与此基金,目前该基金也已经递交发改委等待审批结果。重庆市计划从30多万亩储备土地中,把价值200多亿元的3万亩,直接划拨作为保障房建设资金(详见本期《重庆公租房战略:管好与建好同等重要》一文)。
  
  顾云昌认为,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后国内商品房体系发展过快,保障房所占比例很低,近期政府推出的1,000万套保障房计划,可以看成是为历史“还账”。
  
  十二·五
  
  “希望各有关方面还应关注对既有房屋的维修、养护与改造,关注保障性住房建成后的分配与物业管理。”——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
  
  朱中一于2011年1月初发表《2011年及“十二五”的房地产》一文,为“十一·五”期间房地产业发展总结并提出 “十二·五”房地产业的六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房地产业将继续随着城镇化的平稳发展而平稳发展;二、既要继续加强与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又要将短期调控政策和中长期发展政策结合起来;三、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商品房供应体系;四、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和转变房地产开发建设模式;五、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六、优化房地产业组织结构,提高房地产企业集中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在第四点中朱中一提出上述引文观点,并指出“前者涉及到住房维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后者涉及政府大量投入的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都关系到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民生租赁
  
  “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是解决住房问题的一个重要且有效的方式。”——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
  
  柴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解决住房问题首先要改变住房消费理念,应当认识到买房和租房都是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除了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理念外,房东随意赶走租客、租赁合同不规范等实际问题必须解决。柴强认为,目前住房租赁税收较高也是不利于推行房屋租赁的重要障碍,许多地方可高达租赁收入的17%以上,应该在税收上给住房出租以优惠,让住房租赁合同合法、规范,愿意到有关管理部门备案,从而使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有效保护。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期颁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原《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的九种不得出租的房屋减少为四种,可以看做是鼓励通过房屋出租解决住房问题的一个信号。
  
  新规涨租金?
  
  “过低的租金是以牺牲租户的权益和安全为代价的,这不是我们鼓励的。即使在租金上有所抬升,但相对于其他违规做法,可能正面意义会更大一些。”——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0年12月1日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全文见本期“政策法规”栏目)。其中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有媒体预测,此规定将意味着民间的“隔断房”将不能再出租,将影响低价出租房源,减少市场出租房屋面积的供应量,从而间接推高房屋租金甚至二手房价格。北京友家置业房产中介王经理认为此规定重点打击的将是那些专门做隔断房出租业务的“二房东”,从表面上看,他们出租的房屋租金较有优势。中原地产分析师张大伟说:“如果完全限制群租房,会造成房租上涨。一个租赁市场如果没有增加供给,没有解决好中低人群的住房保障,只盲目限制群租,限制打成隔断出租等,这反而会增加中低收入租房人群的负担。”
  
  价涨20%
  
  “已经暂缓两年时间了,我们考虑到物价上涨的社会压力,同时也得看企业面临的成本问题,为了更好地发展物业服务,并且觉得小区停车费调整的时机已到,所以经市政府同意后,就决定从今年开始有条件地适当上调小区停车费。”——中山市物价局负责人
  
  2010年12月6日,中山市物价局印发《关于公布中山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通知》,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小车室内车位月租最高限价提升至300元,上调幅度20%;露天月租车位最高限价提高13%;夜间室内车位标准由 “加收3元”提升至“加收5元”。文件同时规定,不论处于前期物业管理还是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司都要与业主在指导价范围内协商后确定收费价格并报物价局核准。
  
  《广州日报》采访部分市民发现,市民多认为在目前物价飞涨之时上调小区停车费且上调幅度达20%,实际非常不妥。值得注意的是,与小区停车费一并召开听证会的住宅物业管理费指导价目前仍将保持现状,不会上调。
  
  空置收全额
  
  “多占一套或多套房屋,并让它空置,本来就是对有限资源的一种浪费。为海南全额收缴空置房物业费叫好!”——新华网评论员高福生
  
  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空置超3个月将全额缴纳物业费,而之前海南的规定一直是按70%收费。高福生认为,海南省依法依规率先对空置房全额收取物业管理费,将众多的空置房赶入市场增加供应,可说是对国家楼市调控政策的一种积极跟进,并且提出“不仅要全额收缴物业费,增加空置房的持有成本,使多套房持有者感到足够的压力,还应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惩罚性地征收空置房的空置税,从源头上打压炒房客们的炒房冲动。”
  
  南海网特约评论员“仗剑天涯”则评论说,空置房业主只是将房屋空置,即便全额收费物业公司也找不到向谁收取。“业主不交,我们是不是还要组建物业费征收大队,或者让城管甚至警察帮这些物业公司去收费呢?抑制炒房囤房,人们期待楼上扔下最后一只靴子,结果扔下来这么一只物业费的靴子,这未免让人大失所望了。”
  
  销售看服务
  
  “房地产行业作为新兴的第三产业,其本质就是服务,而随着竞争日趋白日化,以服务制胜将是未来房企的必然选择。”——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
  
  2011年1月初,深圳万科集团发布销售公告称,2010年万科实现销售面积897.7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08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3%和70.5%,万科成为全国第一家全年销售业绩突破千亿元的中国房地产企业。调查显示,万科会员俱乐部“万客会”成员对万科产品的重复购买率达65.3%。万科的客服体系以客户关系中心和物业管理中心为主导,其中,客户关系中心负责处理对万科楼盘与企业的投诉、交付风险评估等;而物业管理中心则一直强调以服务不断强化客户的尊重感受。陈云峰对万科的销售方式赞赏有加。
  
  金牌管家
  
  “这是南京首次大规模的推荐和评选优秀物业管理公司的活动,业内反响很大。相信这次评选对于整个行业都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南京江鸿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全国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评委俞鸿钧
  
  南京市两家媒体于2010年12月中联合发起南京市“金牌管家”评选活动,计划对50个小区、10,000位业主进行问卷调查,请业主为自己小区的物业管理打分,并详细列出10条“金牌管家”标准。
  
  南京苏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倪培玲认为,这次评选活动是对南京物业服务水平的一次检验,报名和入围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确是资质和口碑俱佳的企业。从评选的机制来看,有专家评分和业主投票,投票能够真实反映民意,结果对物业管理公司来说也是一种鞭策。她说:“如果我们被评上‘金牌管家’,那么我们就要做得更好。”
  
  小涨即安
  
  “给保安、管理人员加个50元、100元,他们也会相当高兴的。”——上海市普陀区金沙嘉年华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嘉年华小区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物业管理费原先为1.5元/平方米/月。2010年随着人力成本等各项支出的增长,物业公司向业委会提出每月从其他收入中多提取1.5万元作为对物业公司的各项补贴,一年共计18万元。金沙嘉年华业委会认为,近年物价不断上涨,原由政府定价的物业费不足以维持物业管理的运作,应当涨管理费,但又怕引来业主非议。双方经讨价还价,确定每月计提1万元,一年共12万元。物管公司称这12万元主要用来补贴高涨的用人成本,特别是保安、管理人员的开销。据《上海商报》报道,2010年末CPI一路标高,上海市不少物业服务企业为了维持经营,只好采取缩减人员并降低服务标准的“下策”,能够通过协商达成涨价的公司寥寥无几。
  
  同区同价
  
  “表决稿明确了‘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实施同一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收费执行同一价格标准’,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丁伟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丁伟说,考虑到执行同一价格标准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市政府在制定具体办法时要区分不同情况,充分考虑历史因素,尤其要注意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
  
  缴费末班车
  
  “如果错过最后两天,就得多交3,400多元,所以就算排再长的队也不能误了。”——呼和浩特一位冒着严寒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费窗口缴纳维修资金的市民
  
  2010年12月30日,呼和浩特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费窗口前排起了长队,由于收费工作量骤增,呼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不得不临时增添人手,收费人员甚至因为缺少零钱,为业主找零遇到了很大困难。
  
  根据呼和浩特市新制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多层普通住宅、高层住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标准分别上调至每平方米50元和90元;别墅和多层框架带电梯的住宅,每平方米上调至60元。2010年内购房的呼和浩特市民为了搭上原标准的“末班车”,纷纷赶到呼和浩特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交费。
  
  经理要会找钱
  
  “创新方面就要求物业管理处主任具有能发现物业经营服务等方面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能力,说通俗点就是要会找钱。”——重庆教育学院教授张承凤
  
  由重庆教育学院负责的“重庆市物业管理行业岗位技能标准与高职物业管理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研究项目,在该市范围内筛选了19家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员和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物业管理员、物业管理处主任的岗位技能标准。张承凤介绍,物业管理员的岗位技能标准主要包括基本素质和前期介入、办理入住手续、收取费用、档案管理、客户接待和拜访、安全管理、环境管理、房屋及设备维修管理、装修管理、空置房管理、社区活动管理、处理业主投诉等具体技能。物业管理处主任的岗位技能标准包括了领导、组织、计划、沟通协调和创新五个方面的技能标准。这些岗位技能标准将有可能成为重庆地方标准。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1年01期/总176期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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