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幽泓(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业主治理与社会繁荣
业主是社会安定的最基本的社会力量之一,也是社会繁荣百业兴旺的贡献者。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基层社区中的业主治理被称之为一种私人政府,因为它要承担很多社会公共社区级的公共产品或者是社会福利,同时也要对维护地区的社会秩序作出主要的贡献。我国的十七大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次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列,被纳入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范畴。业主治理会直接影响地方经济、地方财政、地方治理,小区房地产的保值增值是地方善治的基础和标志。2008年开始,我国将有一个重大的国策——征收物业税,这意味着今后一个社区就会成为一个缴税者,业主不仅对自己的住房,而且对社区的共有物业也要负担一定义务的物业税。
物业管理的最终目的是社区安定,社会繁荣。作为国内首屈一指的业主治理研究学者,陈幽泓的大爱让人感动。
宋有兴(现代物业杂志社社长):自尊 自强 自救
最后的专题发言以现代物业杂志社宋有兴社长结束,宋有兴站在媒体的角度,从媒体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对物业管理的教育现状进行了反思,以期与物业管理教育工作者、业内人士一道,共同探索物业管理教育的发展方向以及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之路。(详见本期“锐观察”)
如果认为宋有兴的发言是在“揭疤”,那就误解了他的良苦用心。忠言是逆耳的,宋有兴对物管教育的“思忧”是当前行业缺乏同时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关键。自救必先自强,要自强就必须先做到自尊。
从以上的发言及与其他代表的交流中,记者得出一点感想:一方面,院校要培养出适合企业需求的物业管理人才,就要立足本校,发挥特色,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及方向,重实践,使物业管理专业毕业生“专而精、全而特、技而优”,既有专业知识支撑,又有实践技能保障。另一方面,物业管理企业要发展,并不仅仅是依赖于住宅型物业,还应该走向多元型物业。相信通过各方的努力与协作,物业管理行业不仅会是热门行业,还将可能会是“高起点、高技术、高回报、高素质”的热门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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