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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业/多元文化视角下的社区治理国际研讨会(九)

时间:2015-11-26 17:2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秩名 点击:
现代物业/多元文化视角下的社区治理国际研讨会 会议时间 :2007年6月25日 上午9:0012:15 会议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逸夫楼第四会议室 主题七: 社区治理组织 (主持人)邵夏珍 :差不多时间到了,我们都入座了,各位与会的代表,还有来宾,大家早说好。我先
  现代物业/多元文化视角下的社区治理国际研讨会
  
  会议时间:2007年6月25日 上午9:00—12:15
  
  会议地点:中国人民大学逸夫楼第四会议室
  
  主题七:   社区治理组织
  
  (主持人)邵夏珍:差不多时间到了,我们都入座了,各位与会的代表,还有来宾,大家早说好。我先做一个则自我介绍,少儿数字教育中心的研究主任,我受大会委托,来主持今天上午这个时段的,第七分会咱们这个一个会议。我想在正式开始之前,今天上午我们整个发言的学者,和专家,有四位,根据安排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所以我们每个人的时间是15分钟,然后5分钟是自由讨论的时间。每个人发言完,5分钟接着讨论,讨论完再进行下面的主题。我们希望大家都遵守这样一个规则。
  
  那好,我们今天的讨论会正式开始。第一个发言者是来自于深圳景洲校区的业委会主任,邹家健先生,他在业主维权这一块,七年多的实践,创立了一个景洲模式。
  
  邹家健:我是在中国电信在新技术中心工作,工作了在小区兼职,我负责项目策划和新技术开发这些工作。我先简单介绍一下,景洲大厦是位于深圳市负电中心区景田片区新洲路以西,一共有450户人,我们大厦是在1999年入户,经历了所有全国的房地产所要经历的事情。比如说我们买房的时候,是日本三菱电梯,但是最后却更换了,我们电梯经常从高层往下坠落,还有配套不落实,开始是商场超市,但是后来做了其他用处,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有。在小区本身深住宅的规划,里边有近百户开公司、做学校、做食堂,什么都有,很混乱的现象,而且经常发生被盗事件,这些事情都经历过。我们业主委员会是在2000年成立,我们对面临的这些矛盾做了调查,归结为十几个问题,主要是和发展商协调。当时的深圳,到处都在进行维权,我们在全国率先提出来一个口号:也就是在目前全国推广的法律宿舍区。我们先后要且了三批律师,到小区进行普法发教育。这个项目就是我们让当年就是我们的开发商,也就是上市公司深圳业集团,赔款是一千万。
  
  诉讼成功以后,就改变了深圳整个维权的格局,深圳所有的维权原来都是由于我们的维权成功,当年深圳关于房地产的素有几十件,上升到三千多件,就是大家都开始起诉发展商。我家里有104平方,赔偿了十万零几百块钱。然后就是,我们在2001年首先在全国第一家就炒掉了地产商的物业管理公司,改变了过去,房地产谁开发谁管理的模式。接下来,我们对深圳住宅局推行了格局,我们称为不平等条约,进行抛弃格式合同。我们按照我们业主自己的意愿,和我们对方双签订了我们自己拟定的景洲大厦的合同。这样一来,就改变了整个过去业主的一种弱势群体的格局,我们现在是一个独立的物权人的身份,来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谈谈、进行博弈。
  
  格式化合同是被告不承担责任,但是这样对我们不公平,我们因此把这个因物业管理的失职,造成业主,不管是家庭财产,还是车被盗,进行赔偿。最后国家当时在拟定物业管理条例,抽掉了我们的合同,就把这一点写进了国家物业管理条例。我们通过业主投票表决,更换了物业管理公司。同时我们还有一个关于做假账,一票否决,一系列的东西,就改变了当时的局面。
  
  接下来,就是我们在2003年就提出来了,就是物业买房和物业捆绑这个模式不变,我们希望物权人自己管理自己的物业。想突破深圳地方法规的格局,所以物权人有自己处理条例的权利。现在物权法终于把我们这个要求写进了物权法,就是业主可以自管物业,我们把我们的材料通过人大代表递交,然后把这几点都写进去了。
  
  在2003年我们发生了一件事情,政府的就包办来了一家中或物业,到我们小区管理中行。继续按照格式化进行,继续要造成我们小区的被告,因此我们没有权利选择,我们自己出钱请管家,这个事由政府包办,因此我们在2003年他合同到期时候,就不再和政府包办的公行物业续签。引起了政府单位,用红头文件罢免了我们物权主任。北京和广东的很多学者、专家,都提出了很多意见,而且舆论几乎是都站在我们这边的。2004年的3月份,就一直推荐我参加“3.15”晚会,作为全国唯一的物业管理人士评选奖嘉宾。
  
  2003年的12月30号罢免,我们小区再次召开大会,又一致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我们再一次把景洲小区的物业管理合同修订,我们合同进行了全新的改革。我们第一提出来两个分离。第一就是物业管理费和小区的共有物业分离,因为在深圳所有小区的配套都是叫公共配套设施,在于2001年的时候就提出来一个新的概念,叫业主共有物业,在今年的物权法通过的时候,采取了我们这个新的概念。
  
  因为过去都叫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因此我们提出来了,把物业管理费的收入,和小区的业主共有物业分离,就是分开独立。
  
  第二个分离,就是我们在深圳有一个相当于公共维修资金的本题资金,这个资金也是和物业管理费亏棒,我们从今年开始把物业管理费和小区的公共维修资金分离了。这样一来,以后物业管理公司要撤走的时候,就不用进行财务的移交,这样使我们的费用不被侵占。所以这个合同做了很明确的约定,我们在深圳很多地方实行佣金制,因此我们在合同当中,就是把这个整个的操作就改为了,物管公司很专业的做假账,我们根据这个矛盾,我就是花钱买服务,在这种物业服务的同时,我们给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价钱。我们的物业管理费到今年降到了两块,我们的服务水平在不断的提高,物业管理费的降低,并不以为着,就是说物业服务得知两会下降。实际上,这种商业服务,它就是一个经济成本的核算和它利润的核算,他有盈利,他一定会做,他没有盈利一定会走,所以我们坚持这一点,最后我们现在的物业管理费在全深圳是最低的,高层物业是两块钱一平方,我们周围都是三块多,最低要两块八。就是这样一个情况。
  
  我们小区经历这些事情以后,社区的管理程度,维权成功以后,有这样一个案例,向成功所赔了一千万,因此开发商就向我们个人赔偿一千万。商家向业主索赔一千万的官司。这个官司最后的结果:最后撤诉,他们捏造一个假业主,说我们维权引起房子的贬值,最后这个假业主不存在,是捏造出来的,然后向上市公司索赔一千万最后法院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说我做假。他起诉我的时候,我的侵权行为还没有发生,但是就这样荒唐的判决,一样会败诉。因此我们积极的找发展商,买电梯吃回扣,最后老板拿着这个回扣的钱去澳门豪赌,这种事情被我们掌握了以后,我们向深圳的检查部门举报,最后深市公司的老总,最后判他发言,然后就导致了深圳振业深市公司全面的改组。我们这几年的维权情况就是这样,最后我们小区的电梯全部更换了三菱电梯。
  
  同时,我们总结的一个经验,我们建立的完善的管理制度,我们在全国我们的业主大会的意思规则,大家可以看到,是跟全国的用户校区操作不一样,我们实行了是从香港学习回来的公示制,我们所有的事情都在小区进行公示,业主在公示期间有异议,就进行听证会议,如果听证会议得达成不了意见,是一户一票。我们这种制度建立了以后,直接维持了我们长达六年来我们小区的和谐相处。市里边非常重视我们小区,真正在深圳唯一的业主自制和物业管理相辅。
  
  邵夏珍:第一个就是依法维权,第二是自选企业,改变了业主从弱势到为主人这样一个形式。第三个,改变了小区从混乱到有序的社区景象。下面有5分钟的时间,给大家进行讨论,需要发言的请举手示意。
  
  芮杰明:首先我非常佩服您叙述这些事情非常平稳的语气,这个事情过程中业主有没有分歧?
  
  邹家健:我们小区非常的团结,我们小区历来就重视公共参与的培养,我们除了请律师到小区演讲宣传以外,我们还经常进行普法教育,而且为了发动大家来参与,我们做了很多的尝试,比如说业主的投票,和我们每年度的调查,我们每年是用业主的共有业务的收入,在每年的春节,给每一户凡是投票的业主都户发大礼。我们做社区的雨伞,而且我们小区进行整体装修,大家选方案,都尊重大家的一件,投票的人都发一支牙膏。所以说,我们每一次都达到了三分之二以上的选票。去年在进行迁户行动,所有住宅和商业住宅分开,但是我们通过业主大会表决,就很顺利的把几十家,近百家的商业机构、公司,从我们小区清走了,所以政府觉得这个力量和神神奇。
  
  商住要分离的一些道理和合法的教育,所以让商家明确的知道,在小区做是违法行为。
  
  何艳玲:我想问一下,您刚才提到过,在我们这个小区里面,你们现在单位在整个这个楼里,居民构成所占的比重,如果它占的比重比较多的话,可能原来单位体制下,更具有凝聚力。这个意识已经被调动起来以后,参加的就多了,但是在开始的时候是一个什么情况?
  
  邹家健:我自己买的商品房,我们单位买房占整个小区的比重是不到四分之一,我们是450户,不到四分之一。实际上,中国电信的人收入条件比较好,他们参与程度不是很高。
  
  第二个问题就是关于参与度的问题,涉及利益比较大的时候,大家参与程度很高,但是现在小区很平稳,而且非常和谐相处,所以参与程度就很低了,有人在,而且小区也比较好,所以现在的参与程度降低,我们还在做一些活动,吸引大家,比如说开展邻里之间的微笑行动,让邻里之间建立一种相互的沟通。
  
  邵夏珍:我们这个小组又增加了一个发言者。下面是罗思东老师发言。
  
  罗思东:我介绍的是美国的一种邻里组织,准政府邻里组织,昨天上午给每个学者介绍了一类。还有一类昨天没有介绍,是邻里组织的一个非常活跃的模式。我今天可能主要是从政治和政府方面,介绍这两类组织。为什么说把这个叫准政府?主要是这两类组织,特别是第一类叫做居住区协会,那么它所发挥得功能很多,很多都和政府的功能相类似,比如说提供公共服务,制订一些规则约束。但是它又与正式的政府不一样,他在法律上,还是在产生上,它最主要的区别,就是业主也会和正式的政府就是这个投票的过程。但是,不管怎么样,这两类组织多多少少发挥了一些政府,比如从它的结构上,从它所履行的功能上,都有一个公共服务的功能。
  
  那么,美国的这两类邻里组织的出现,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有很大的关联的。这两类组织,主要出现在60年代,60年代之后大量出现,那么第一类组织数量非常少,那么到了2006年的时候,已经发展到了28万,他们居住在有这一类组织小区当中的美国人,已经差不多占到了20%%,发展的速度非常快。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类组织?主要是跟战后,20世纪后期城市的该座,特别是老工业城市,大城市,它的更新改造有关系。那么这个更新改造过程当中,它得到连邦政府的一些住房法案,还有城市衷心的一些法案,改造城市,为这个城市提供了大量的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来帮助城市恢复,或者完善他们的基础设施。但是连邦政府在实施这些项目的前期,他们非常重视公共参与,他们主要是以政府为主导,就是一种传统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形式,来试试邻里社区的发展改造。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邻里居民的一些具体非常迫切的要求,往往得不到改善,所以这些项目,前期联邦德这些项目,包括他这个很有名的名会宣战等等,这些计划都不是他成功,在60年代后期,从60年代末期开始,很多邻里基层自己组织起来,主要两种意见,发生了分歧。
  
  一种是传统的政治主张,他们主张这几个小区成立的组织爱保护自己的财产,要追求的是一种居住区的,居住邻里之间的一致性,服务标准的一致、宗族的一致,另外一种一般发生在比较贫困的地区。他们组织起来,是为了更多的争取连邦政府的援助资金,争取自己用这个资金,以前是政府用,把这个钱给我,我自己成立这个组织,我自己来弄,自己来决定这些资金怎么使用,然后改善小区,吸引一些外商的投资。
  
  这个居住区协会的主体还是业主协会,第二是单户住宅协会,还有是类似我们公寓的协会,他们是占38%到42%,这两类就类似于我们现在所说的小区的业主协会。那么这一类组织,昨天已经谈了很多了。
  
  另外,TTC它的法律地位一种非营利组织,但是他运作过程当中,最后的表现有点像履行政府的功能,他主要用政府的项目资金,这些项目主要是连邦政府打包,交给这个城市,直接针对城市邻里社区,他们得到非常重组的资金,然后自己选举,自己组织,跟所在地区的连邦政府机构协调,争取更多资金会乃至私人企业,还有其他非政治足球能力的支持。这个过程当中,原来大城市当中那些比较旧的城区,在一般都是弱势社区,这些居民都是中低收入,他们一直处在一个弱势的状态,60年代以后,随着新的公民参与的兴起,主要是组织化,不是零零散散的,不是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之下,不是征求意见的状态,而是成立自己的组织,自己来决定和控制本邻里社区的这样一个公共事务,本邻里社区的住房建设,就业机会的创造。通过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就是通过法律规定,连邦政府的打包,动员各方面的社会支援,改变外在的形象以后,比如说住房资金,基础设施改善以后,他们就形成了一个,可以说包括政府,过去叫连邦政府,包括政府这一块,包括私人基金会这一块,还包括私人企业,包括还其他的非政府组织,形成了一张由各方所组成的共同来治理破旧社区。
  
  那么这个组织,可能一个政府的色彩,还是有一些的,比如说他得到了政府的资金,那么这个资金的运作过程,也是为了达到社会政治目标的一些方面。然后他们产生的过程,选举,然后在运作过程中,也类似于地方政府的机构。只不过在这个法律层面上,是非营利组织。美国学者也有人把它认同为一个类似政府的组织,但是这方面不是太多,没有得到充分的证实,暂时定为一个准政府组织,但是这种准政府组织,现在一些大城市非常活跃,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这种方式,类似我们的居委会。
  
  邵夏珍:非常感谢罗教授,他这个发言的时间掌控的非常少,其节省了两分钟。罗教授这个文章,对居住区协会和社区发展史给我们介绍了一下。第三位发言者是苗正华先生,他发言的题目:上海龙柏街道的启示。
  
  苗正华:我希望在15分钟之内,表述我的观点。我居住在上海,但是在北京创业十年,我一是个设计工程师,我曾经解决过咱们国家的重大项目,我现在在一家日本企业,在民营企业工作,业余从事业主委员会工作九年,我这段时间里面,由于维权接入到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当中去,这一干就是九年,那天我说了,抗日战争八年,我也干了九年了。这个事情是大家比较关心的。我大致这么一个意思。
  
  第一个想法是,我曾经这个思想的产生,也是从学制园开始,应该说这个地方相对比较敏感,开发的比较早,我们在这儿工作的话,我写这个东西供大家参考。业主委员会工作有景洲模式,也有龙柏这个模式,今天开会之间我有开了一下汇编,我们认为比较系统的汇总了我们全国的,关于这方面的学者,或者实践者的一些经验,一些矛盾和冲突,我本身也经历过,但是我们走过了。就是维权的路,我们有很多方式,行政会议、投诉,投诉在美国是没有的,中国是有的,就是信访投诉。包括我们各个地方的协调、协商,中国式的社区情况,我们所摸索的这条路是有效的。
  
  某个地方的开发肯定会产生一种矛盾,业委会和居委会之间的矛盾,这个问题我也经过了研究,我认为这个问题也比较好解决了。先业主委员会之前,就已经有了居委会,尤其上海和北京,它必然是存在的,是政府的一条腿,把所作的工作,毕竟业主委员会也没做过。我们在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时候,要认识到的一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就可能是文化大革命的另一种形式。在中国的话,一定要讲坚持党的领导,上海党校的同志也讲了,上海做得比较好。在市场经济进行引导,或者起作用,在任何国家都是存在的。中国之所以20年能够取得比较大的成就,也就是我们政府的引导,这项工作比较到位,我们想我们20年以前,我们改革,我们还没有买房的条件,既然达到的这种条件,也说明了政府的作用还是比较大的。
  
  上海龙柏街道最大的特点,一个它最早在街道成立了物业科,我们四年以前就开研讨会,你们的维权居委是干什么的,很多人说居委会被利用,被收买等说法,这个说明我们居委会没有真正做到支持业主的维权工作。我们很多问题,在街道层面得到很好的协调,我们经历过维权的所有问题,房屋质量问题、包括触犯法律上的一些官司,包括去了市规委的有关的错误规定,另外我们进行了很好的招投标的物业官司,应该是景洲模式这样一个自制模式。不能把对立面树立太多,我们认为在我们国内情况下,维权的话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大的党建工作,真正党员同志是好的,政府绝大部分是支持大家的工作的,我们成为少数维权英雄的话,我们会走向另外一条艰难的道路。
  
  一个就想反映我们北京学知园在海淀区我们所做的工作,怎样依*当地政府,依*党组织,吸取上海龙柏的经验。业主委员会将来到底怎么样工作,它的职业化问题,我们维权斗争不是必然方向。没有高素质的人,我们小区是六万平米,20亿的固定资产,对工厂来说,我是搞企业管理的,亦是美国企业的副总裁,一亿资产这么一个屯量,他是经营问题,需要高素质的人才,需要职业化,学习国外的一些经验。总体上来说,我们把物业管理的思路,要和和谐社会结合。
  
  邵夏珍:接下来我们这位发言者,宁海小先生,大家欢迎。
  
  宁:我还沉浸在前面几位先生精彩的发言,因为社区的问题确实是,一旦发生在当事人身上,有点烦劳,但是从理论上又充满的无限的魅力。社区有一个诞生和创建的阶段,然后还有更新的阶段。持续阶段当中,有很多矛盾主要是集中在业主之间的,但是在创设阶段,产生了和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反正这个问题,就是他们当初在小区,公用资源的配置说,说的简单一点,就是商品房建成了以后,他有好多公用的土地权益、设施、车库、车位这样一些东西。
  
  那么在创立阶段共有资源当中,像车库、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一直是小区物业纠纷非常高发的一个例子。这个问题也是,关于车库、车位这些共有资源,它的产权到底应该归属谁?这些问题怎么解决?那么物权法颁布以后,建筑物区的所有制度,对共有资源应该如何归属,有这么一个规则。但是这个问题,仍然让人感觉到,有些地方让人感觉到,还是放不下心来。
  
  我想的就是这个问题,我就顺着我发言稿往下说。
  
  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物权法当中,它针对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就是居民楼住宅,很多家住在一栋楼上,这样一个房子依赖于一定的公用资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它的对象叫做区分所有建筑物,区分所有建筑物说白了就是居民住宅楼,法律上说是区分所有建筑物。法律上出现的区分所有权制度,就是区分所有的建筑物商品房小区大的特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特点是呢?它是个家的专用部分和共用部分结合,这个问题专用部分和公用部分有一个关系问题,有一个统一性问题,专用部分和公用部分一个事实上的关系,一个是法律上的关系,事实上的关系是高度的统一,共用的楼梯。
  
  第二,这个共用部分,是居民共用正常生活必要的资源。
  
  第三,专用部分的财产价值又受到共用部分的制约,如果共用部分不好,专用部分单元房财权价值又降低了,那么是一个高度依存性。从立法这个角度看,要不要统一,共用部分和转用部分事实上是高度结合的,但是在权益得力的支配上,专用部分和业主一致的地方处理,这两边利益的取向不一致,这样也使它在事实上高度依存的关系,在法律上对立的关系。
  
  所以说,这个问题的解决,要使它在法律上统一起来,有一个产权的配置,咱们去把这个专用部分和共用部分权利的配置。我们这个物权法,实际上从这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上,实际上坚持了一个指导思想,能够在法律意义上统一起来,而不是业主在转用部分自己作主,然后让另外一部分掐脖子,要和谐起来,它的指导思想还是让社区和谐的这个思想。因为这个社区和谐的问题,确实一个大问题,而且就我们国家来讲,可能这个商品房也好,老住宅区也好,今后发展的取向,大部分都要住楼房,楼房社区。我们这个国家一山国,三分之二是山,大家往哪儿住?大部分都要往楼上住,如果这个立法上不解决,这个社区安全问题,就是一个永恒的大问题。
  
  专用部分和共用部分在法律上要统一起来,这是一个指导思想,也是一个指导研究,从立法思想上操作也好,指导原则也好,不是从技术上这个产权归谁就谁,而是在立法上明确,小区住宅楼共用部分不能和专用部分相排斥这样一个权利,而且在开发商就不能够开发这样一个项目,政府有不能批准这样一个项目。这个原则,实际上在很多立法上比较起来很难,是一个通例,但是我们国家在香港、台湾、澳门,他们在这个问题上,都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无
  
  比如说台湾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他明确的规定,对区别所有权人生活上、内容上不可或缺的共用部分,是禁止设立损害所有人共同权利所有的约定,不随意区分这个东西。像香港它也有这样的规定,任何人不可以在建筑物共用部分,任何地方不能够不合理的使用,不能够有任何导致公共生活影响有害这样一个权利,不允许出现。澳门也是这样。所以这样一个原则,就把把很多东西说的很明白,我们物权法在指导思想上,还是坚持要维持专用部分和共用部分相统一的原则,但是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说出来,不能设立业主专用部分和共用部分利益相排斥的一个权利。
  
  邵夏珍:好,谢谢宁先生,就共用财权问题做了一些探讨。比如说地下车库这样一些问题,还会有很多。到现在为止,非常感谢五位发言人,能够掌握这个时间。现在接下来的12分钟的时间,可以自由提问。
  
  何海兵:维修资金的移交,我想问的是,是业委会直接去收取,还是委托收取?另外就是,我以前有看过,您很多研究,您写居委会这样一个核心概念,核心理论是不是市民社会,如果这个市民社会在我们前几年讨论的也比较热烈,比较充分。你怎么理解市民社会放在东方社会和西方社会有什么不同?
  
  邹家健:按照深圳的一些法规,当时物业管理费和公共资金捆绑在一起,比如说物业管理费两块钱,但是这个费用在广东普遍来讲,都是被物业管理公司挪用了,侵犯了这个费用。尽管相关法规规定,每三个月把这个帐规范起来,但是实际上都是被物业管理公司做假账了。后来,我们觉得这笔费用虽然不多,但是积累起来不少,比如说我们小区有450户,每年有积累基础有11万多,如果这个资金积累起来对小区的改造是有效的。深圳联合媒体起诉开发商,起诉他们监管部到位。因此,我们一定要维修资金要地位,我们把公共设施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费分开。物业管理公司收两块钱,然后公共部分又设。我们建立了我们自己独立的帐号,我们是通过专家组代表中心,跟我们锦州大厦特批了这样一个,因为我们把停车场的收入,我们率先解决了停车场的收入问题。这笔钱就是为今后更换电梯做了一个储备,但是我们这个钱没地方存,我们交给街道处保管,交给区政府保管,我们希望存在我们自己的口袋里,如果公款私存是违法的。
  
  最后,我们这个钱怎么存?因为我们看到包括上海的养老金,我们对政府的主管单位不放心,我们也聘请了物业管理公司,我们以前的20几万也被挪用了,因此我们有了一个教训。因此我们就最后,经过申请,要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我们收的钱是维修资金费用。我们现在是每年,每个月收取,这个业主大会通过以后,改为半年收取一次,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在我们合同里面有明确的要求,一次性交。这样对我们小区的改造起了很大的作用,因为小区的一些设施很破烂,然后我们进行整体的改造。我们改造了以后,物业每平方米增加了一千块。
  
  邵夏珍:下面的提问,最好好一个人提问一个问题。
  
  杨贵华:我们认为西方社会的研究,也是二元对立的,我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我掌握的材料不是很丰富,在美国,刚才罗教授讲到的。这两种组织和原来的设去政府之间,他们的合作关系,或者说现在的社区政府,它现在也没有自己的作用?这个问题请您做一下进一步的解释。
  
  罗思东:美国城市社会里面没有,社区政府因为美国社区的概念是非常笼统,放的不一样,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对一个城市来说,我把你这个社区政府理解为城市政府。
  
  杨贵华: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会有一个城区政府是吗?
  
  罗思东:没有。没有直接的命令和指导,都是合作关系。市政府在这个组织的法律地位,然后它的人事,它的资金,没有支配权。第二个,他这个钱主要的可能还是由自己来管,来进行连邦政府社会其他方面,基金会和企业方面的联系。跟政府有一定关系,是合作关系,如果你基金会跟当地的市长,或者是当地政党的一些核心人物,跟他们关系比较融洽的话,市政府就会帮你寻找一些合资,或者公关介绍。如果没有这个合作的话,你这个钱是不够的。如果你没有他们的辅助,你事情不好做,就是这个意思。
  
  邵夏珍:由于时间关系,我们这个时段的分会到了,非常感谢我们五位发言者和参会的嘉宾予以的讨论,那么谢谢大家,我们第七分会的讨论到此结束。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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