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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业/多元文化视角下的社区治理国际研讨会(十)

时间:2015-11-26 22:0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秩名 点击:
现代物业/多元文化视角下的社区治理国际研讨会 主题八: 社区组织、商业机构、政府合作伙伴关系 时 间:2007年6月25日 上午9:0010:30 地 点: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 (主持人)Tracy Gordon:会议马上开始,还有几位领导、嘉宾没有到
  现代物业/多元文化视角下的社区治理国际研讨会
  
  主题八:社区组织、商业机构、政府合作伙伴关系
  
  时  间:2007年6月25日 上午9:00——10:30
  
  地  点: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
  
  (主持人)Tracy Gordon:会议马上开始,还有几位领导、嘉宾没有到场。告诉大家两个消息,好消息是,我们现在已经有两位嘉宾到场了,坏消息有两位嘉宾尚未到场。我的名字叫Tracy Gordon,我是一个研究员。 我是加利福尼亚公共政策研究单位,而且已经到马力论大学担当教授了。
  
  第一位嘉宾陈亚联,来自于社科院。他是和美国科学院一个单位吧,由于有两位演讲嘉宾没有到,所以给你们前两位发言的人要多一些时间,一个人可以讲20分钟,但是如果那两个人突然出现的话,我们可以考虑其他的安排。现在可以讲话了。
  
  陈亚联:各位专家、学者,大家上午好,我是来自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我首先感谢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为我们提供这个交流的平台,也为社区研究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组织。昨天也听到很多学者的发言,感到有很多启发。
  
  我发言的题目是社区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定位和功能。一提到党组织,希望翻译成中国共产党的党组织。所以昨天我听到有一位老师说社区建设者应该是没有美国特色或者中国特色,我想这个可能就是中国特色最大的特色。咱们中国的社区建设,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的作用是相当大的。我这个报告的题材是来自于2005年底到2007年初差不多一年多的时间参加两个大的课题,也是中国社科院重大调研课题,一个是浙江的、一个是广东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与理论思考。这两个大的课题都有四五十个人。比如浙江大的调研课题,我们社科院去的专家学者有40多位,都是在各个单位抽调的。其中有五位给政策局讲过课的专家。
  
  我们两个课题差不多模式都是五个组,经济建设组、政策建设组、文化组、社会组、党建组。我在党建组,我注重关注的是社区党建这一块,所以我今天汇报的内容就以浙江和广东社区党建为例。我主要讲三点。
  
  第一点构建和谐社区,对社区党组织提出新的要求。
  
  第二点社区党组织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领导核心。
  
  第三点社区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区中间的功能。
  
  我的核心观点就是社会建设离开党组织玩不转,更重要的是转不好,这是中国特色,也是我们的优势。
  
  第一个关于社区党建,我们党对社区党建都非常关注。社区党建的概念,据我的一些研究,或者说一些查找,它提出来也就十几年的时间,最早可能在上海提出来的,代替传统的街道。
  
  从全党来看,对社区党建的重视,今年十六大报告有三次提到社区建设,而且明确提到了要重视社区党的建设,而且提出了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的这么一个目标。另外我们党的领导人,****、胡锦涛等等对社区党建都有明确的一些讲话。而且他们的讲话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把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都结合在一起讲。
  
  你比如说这个图片是2001年胡锦涛同志考察浙江省杭州市的一个党建工作。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近几年来,我们提出构建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个目标提出来以后,对社区党组织也提出新的要求。社区发生新的变化,一个是改革不断深入,社区承担了新的功能。社会利益交织、社会矛盾出现、突发事件都在社区聚集。
  
  第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中国的城市化,特别是最近多少年来,发展是非常之快。北京房地产开发的面积,一年是不是等于整个欧洲的六倍?这个资料不一定准确。还有一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的目标以及还有一个所有制结构的不断变化,利益也在不断地多元化。这也是一个对社区党组织都提出要求。
  
  第二社区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区时的领导,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行政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有这个制度关键是怎么解读,以及在和谐社区的背景下怎么实现领导?这是问题的关键,也是问题的难点所在。
  
  浙江和广东对这个都有一些探索。比如浙江在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方面,有一些创新。比如说支部建在楼道。他的支部建在楼道搞的是非常棒,有一些上海经验在里面。现在楼道的支部从全省来看差不多有四分之一的党支部都建在楼道。我这有一些数据提供给各位导师。
  
  到2005年底,浙江全省城市街道287个,社区2400多个,社区党员20多万,其中社区楼道党支部2106个,占社区党支部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支部建在楼道是怎么回事?是怎么具体做法呢?前提一个背景就是现在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社区的党员,有的是党员已经社区化管理了,还有下岗失业的,流动党员比较多。支部的党员人数过多,规模过大,管理较难,开展活动难的情况。具体的做法,是以一栋楼房或者几栋相邻楼房为主,以20名党员为基础建立党支部。这个办法从浙江省来讲,最早是在杭州推行的,或在宁波、绍兴、温州、台州都采取了这个办法。所以这是浙江的一个创意。他创意的结果,就是扩大了在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覆盖面。
  
  这是杭州最大的经济适用房社区,他这个社区我感觉到比咱们北京经济适用房社区好得多。我有一个奇怪的感觉,我到浙江去了七个城市,有的城市跑了三五趟,感觉他们的社区建设搞得非常好,而且比较实在,跟北京大不一样。比如我所住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整个社区的居委会不知道在哪,还在筹备阶段。我感觉新小区都是开发商在专政。
  
  这是浙江温州的廉政文化进社区,他的一些具体做法。我后面也要讲,这体现了社区党建一个重要的功能,倡导一种廉洁的风气,监督党员干部在社区里面的一些活动。这也是温州一些社区的情况。
  
  这是浙江望海社区党员活动服务咨询站,而且还有一些以党员为骨干的社区服务队伍,我不知道国外是以什么为骨干?这确实是事实。
  
  我要讲的第二个问题,社区党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里面的功能。
  
  第一个功能是政治导向功能。这个好理解,政治导向功能保证社区整个政治方向。社区党组织是整个共产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在社区被视为领导核心地位。很多东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由他们直接去宣传。这是第一个政策导向功能。
  
  第二个资源整合功能。这个是一个非常棒的功能,也只有党组织能做到的这么一个功能。社区里面利益多元化,各个方面都是有很大的不同。只要谁能搞定这些所有的人和单位只有党组织,他们能把整个社区里面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所有的其他社会资源优化整合。对于强化社区单位、社区各类组织和社区全体成员的地缘优势、餐饮意识以及公共服务意识,都有重要意义。
  
  在浙江省的做法就是民政厅牵头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整合资源。据我的调查,其他的省也有这样的做法,都是由政府部门下文件整合资源。第二个功能里面有一个数据提供给大家一下,整个浙江省90%以上的社区和辖区单位都开展了共同空间。比如有的学校开放自己的资源,甚至有的部队也开放自己的篮球场等等一些东西,供社区居民无偿的使用,还有一些是有偿的使用,但是是廉价的。
  
  参与共建的辖区单位达到31200个,这是04年底的数据。05年又有很大的提高,也就是几乎所有的都是这样。
  
  第三个引领风气的功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是我们社区党组织一个重要的任务,广东也好、浙江也好都有一些新做法,而且不仅广东、浙江,我想北京其他各个城市都有这样,这个功能很明显。比如一些绿化,更重要是宣传一些精神文明方面的东西。净化社会风气、美化居民生活环境的功能。
  
  第四个功能社会稳定器功能。这是中国的特色,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更重要也是历史形成的。社区党组织和广大的居民打成一片,他是最深入群众、最了解群众。涉及到居民利益的事情都是由他们处理,涉及到民事调解、治安巡逻、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的管理、户口等等工作都*他们组织、落实。特别像广东、浙江外来人口特别多,外来人口的管理就是社区。
  
  第五个约束党员干部功能。有的地方在社区,像杭州社区有纪委监督干部。
  
  第一个刚才已经讲了,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要自上而下的、社区建设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离开党的领导社区秩序玩不转,转不好。
  
  第二个社区党建不如单说就党建做党建。
  
  第三个社区党的建设也应该根据新时期的特征来做。
  
  第四个搞好社区党的建设,实际上实质是打牢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
  
  这是我的发言,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各位领导和专家。
  
  Tracy Gordon:谢谢,我们今天时间非常充裕,尤其是我们要介绍现代概念的话,我们要说的慢一点,并且做解释,这样翻译起来才容易,所以新的东西要解释。下面我们请孙教授,他来自同济大学,同时他也是业主委员会的一个委员。
  
  Tracy Gordon:谢谢,我们今天时间非常充裕,尤其是我们要介绍现代概念的话,我们要说的慢一点,并且做解释,这样翻译起来才容易,所以新的东西要解释。下面我们请孙教授,他来自同济大学,同时他也是孙荣:各位专家、学者早上好,我是来自上海同济大学。我今天的发言题目是社区共制,合作主义事业下,业主委员会的治理。说实话,参加这么一个会议,我感觉到学到很多东西,尤其是昨天的一天会议,看到了来自全国各地专家学者、来自海内外专家学者对社区发展的一些高见,听到这么一些高见,我感觉到受到了很多的教育。
  
  我想今天要谈的这个题目是因为随着房屋产权私有化程度的不断地深入,以及公民参与意识逐渐加强的这么一个背景下。在我们社区,当然我们中国大陆的社区的概念还是有很大的争论,有很大的争议。目前不管怎么说,社区里面存在着五大主体,城市社区存在着五大主体。哪五大主体呢?一:街道;二:居委会;三:业主委员会;四:物业管理公司;五:业主。这是目前城市社区治理结构的五大主体。这五大主体在法理上具备了不同的分工责任。那么在这五大主体之间,它存在着三个关系。并且在实际的操作当中,又折射出三个焦点。
  
  接下来我想谈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城市社区存在着这么三大关系。
  
  第一个业主委员会和街道居委会的关系,也就是说我们目前存在着街道委员会制度,业主委员会和接居制的关系。比较这两者的关系、比较这两者的功能,我们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业主委员会面对的利益群体是住宅小区的业主。维护的是小区业主的利益。而居民委员会他所面对的是所有的社区居民。当然包含业主,维护的是全体社区居民的利益。那么这两者可以说都是居民,同时也是业主利益的代表。维护着居民的合法的权益。这是一对关系,毫无疑问,这一对关系在许多职能上存在着重合的地方。
  
  大家在昨天讨论当中,我听了很多的发言,很多的专家学者都有这么一个观点。这就在无形当中为业主委员会的独立发展形成了障碍。当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矛盾的时候,从职能上来看,居委会和业委会都应当介入进行协调。但正因为两者都介入,这就容易导致两者都因为推托不予承担这份责任,或者两者都采取介入,也由此产生的结果必然会有所差异。这两者居委会和业委会如果一方在处理某一个问题上具有比较高的能力,另一方处于弱势的话,久而久之对业主来说,他就会比较信任强势方面,而忽视弱势方。这种绩效的差异就容易导致两方产生矛盾。尤其是大家都知道中国城市的社区居委会,他实际上是一个准行政组织,当然不是行政机构,但是他是一个准行政组织。他承担了许许多多街道下派的任务。那么与业主的利益相比较的话,业主委员会比较能够获得比较多的社会资本。这就使得居委会和业委会之间两者在法制赋予的地位上面矛盾比较明显。这是目前我们在研究城市社区必然会碰到的一对关系。那么业委会同街道的我就不说了。
  
  第二方面业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按照法律的权利业主委员会有权选择物业管理公司实行物业管理,并且对物业管理公司实行监督,敦促有关方案的落实。但是在现实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比较少的由业主委员会选聘,也很少有业主委员会予以解聘,当然有,但是相对来说,这方面现实的例子不是太多。这就极大的缩小了业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作用。同时在各地也出现一些物业管理公司忽视业主权益,不能严格按合同制度办事,处理问题和矛盾比较简单,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不能够使业主满意,这么一些情况。这是第二对矛盾。是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第三个关系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的关系。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利益的聚合,他代表着业主的利益。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由于业委会与居委会在职能上有重叠、交*之处,并且他也很少能够向有关部门去反映业主的利益诉求。对于一些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的这些问题,有的时候难以加以干涉。这就会造成部分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失去信心。这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的关系,由于存在这三个关系,第二个,我想讲一下,也就形成了三个焦点。哪三个焦点?
  
  第一个焦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欠缺。这我想不说了,因为昨天一天会议上大家都提到这个问题。业主委员会到目前为止还不具有法人地位。
  
  第二个焦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班子素质不佳。根据我们国家现有的业主委员会的实际工作的这些成效,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应该有赖于一些精英人物、灵魂人物和专业人士的这么一些共享。业主委员会的职能要求他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化水准和零距离。这些都离不开强有力、高素质的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班子。但是由于业主委员会目前来说,比较多的处于东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广大的业主生活节奏普遍比较快。加上在东部城市比较发达的这些地区,个人意识正在加强,小区内的这些人际交往并不是十分充分。所以一般的业主很难了解后选人的具体情况。这就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班子埋下的隐患。
  
  我举个例子,我在上海也在一个小区居住,我对我们小区业委会的成员就很少了解。除了了解两个人,因为一个是住在我楼下,我住在11楼,他住在7楼,电梯上上下下有时候看见打打招呼,稍微聊上几句,对他有一点点的了解。还有一个他有时候常常骑着自行车在小区走来走去,碰到他,他常常拖住我,因为他知道我是大学教授,硬是拖住我交流问题。所以业主对业委会班子很少了解,对他们也不熟悉,而且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第三个焦点,业主结构差异以及自治精神比较薄弱。一方面物业区内的这些业主由于历史或者现实的原因,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结构差异。这个结构差异表现在文化差异、素质结构的差异等等。
  
  我举个例子,就在我所居住的小区,第一届、第二届的业委会的产生还是比较顺利,但是到了第三届由于时间的推移以及业主委员会可能在工作当中,发扬民主不够的充分,因为他们也是在职的,只有业余的时间为小区进义务,所以有的时候,我也比较的理解他们。他们有的时候做的一些决定就在我们小区一共是五栋楼,尽500户人家,然后在每栋楼的楼道上贴一张告示,大家看了以后没意见就决定了。这样就形成了在我们小区业主当中有一部分人认为业委会决定的事项没有合法性,没有得到广大业主的同意就做了。所以就形成了一部分的业主与业委会的对立。
  
  第二届任期满了以后,第三届业委会的选举拖了两三年还没选出来,我们小区有一段时间有点像文化大革命,在座的中国人都知道,大字报、小字报贴来贴去,双方两种不同的意见争执的很厉害。这是一个方面,历史因素、现实因素存在不同程度的结构的差异。
  
  第二个由于业主的自治精神比较薄弱。自治精神主要体现在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热情和参与意识之上。
  
  我举个例子,有的时候,也许我这个人O型血,有的时候难免会头脑比较热一点,喜欢出来讲讲话。但是我太太就跟我说,小区的事情管你什么事,你这么忙,你还管,人家对你有意见,你不要去时候。这就是我们广大的一些小区的这些业主,他相对来说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热情和参与意识相对来说比较薄弱,倒不是说我太太对我不好,她也是对我好。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参与热情、参与意识不是很高。所以我这次来到北京,在一个住宅小区里面,那么多业委会的成员,他们工作非常热情、参与意识非常强,真的使我很受启发和感动。
  
  第二个由于业主普遍没有自治的经验。有一部分业主对于自治的法律意识比较单薄,不明白自身权利,在自身权利遇到侵害的时候,不会维护自己的利益,使得业主委员会的群众基础不扎实。
  
  第三个当然也有少数的业主私立膨胀,鼓动部分业主干扰业委会的正常运转。使得小区区无宁日。在我的小区当中,也许我的看法是错误的,我就感觉到我们小区有几个人就是要夺业委会的权,而这个权是什么呢?就是七八百万人民币的维修资金使用权。当然我跟北京同志交流,他们说这个钱怎么能随便动,但是他们做了业委会的领导就可以掌控这部分的资源。所以我们小区几次提候选人,几次选举,但是最终有那么一批人,就是吵,当然在选举的过程中,已经吸收了一些人进了业委会,但是他们觉得没有当业委会的主任还不行,一定要当领导。上一次有一些人征求我的意见,我说他们当我不放心,为什么你这么看中业委会主任的位置?小区居民七八百万的维修资金交给你们几个人,我感觉到更不放心。所以这是业主结构差异以及自治比较薄弱。
  
  第三个基于制度式伙伴关系的社区共制。合作主义的治理模式,我认为应该是基于对不同利益的协调,主张社会行为主体的制度化合作与良性的互动。要求社区治理的主体,也就是我们前面讲到的五大主体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日益复杂的公共事务和丰富多样的工作需要,使得今天的政府已经不可能单独的应对这么一些问题。这也是今天社会的发展,使得中国政府为什么要提出社区发展、社区建设的这么一个理念?我认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背景。
  
  公共权利资源的配置应当适当的向非政府组织转移,并且在政府权威和社会自治团体风险治理过程中,公共权利的时候,必须重视相互之间的合作。按照合作主义的要求,城市社区治理主体应该由一元转变为多元。目前拿上海的情况来说,还是街道居委会这一元的治理比较明显。如何将一元转变为多元?治理过程由行政控制转变为制度式的伙伴合作。治理的组织体系应该由垂直的结构转变为横向的网络结构。具体来说,要解决业主委员会的法律主体地位。因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主体地位,据说目前正在考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这个我就不展开说了。
  
  还有基于制度伙伴关系的社区的共制应该协调这三大关系。那么这三大关系应该根据五大治理主体的不同功能界定,应该发挥他们各自的比较优势。比如说街道,街道它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作为政府机构的代表,他应该鼓励扶持居委会和业委会的工作。街道应该给予业主委员会倾向型的支持,能够获得稳定的支持来源、合法性和控制权。因为中国老百姓对政府的依赖目前来说还是非常之强。老百姓对政府很多问题,感觉政府出面解决,就有可能问题能够得到解决,所以这是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居委会在文化教育方面具备比较强的能力,能够帮助业主委员会对民众开展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公民意识方面的培训。
  
  第三个方面业主委员会应该独立自主的承担起住宅小区的管理功能,应该可以帮助居委会减轻原本必须肩负的物业矛盾的协调的重担。业委会并且和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定期收集一组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一组的动态情况,将它转达给物业管理公司。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物业公司则可以借此提升自身的绩效,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
  
  所以这五大治理主体不同的功能界定,我认为目前来说,是基于合作主义的这么一个伙伴关系,具体途径,我认为目前主要要做三个事情。
  
  第一件事情应该建立定期的五大主体之间的一个协商会议制度。常常能够开一些协调会议,沟通互相之间的问题来协调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对于广大的业主来说,重要的是加强培养民主的意识和民主的操作的方式。
  
  第三个给予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以一定的培训,提高他们治理住宅小区的这么一个能力。当然这些业主委员会都是业余的工作,都比较忙。但不管怎么说,这里面还是应该要通过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的治理能力。
  
  好,我的发言就到这里,希望大家能够提出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Tracy Gordon:谢谢孙教授。我现在作为主席,先问一个问题,我觉得你们两个人的发言都很有意思,你们都谈到了志愿者的参与以及他们同业委会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且我们也发现在美国这种有选择的来参加业委会,谁来选?孙教授说有些人想控制大学基金,这种人你不想让他们成为业委会的头和主任,因为你不相信他们能承担起这么严肃的责任,我觉得这样的问题很有意思,很原则。所以你怎么能确保广泛的社区居民的参与呢?在美国,你给予人们一些财务方面的补贴,你为了使得你的社区打扮得越漂亮、越好。有些人为了把社区打扮以后,将来把自己的房子卖出高价钱。那么这个情况之下,我想听听在座人的意见,你们希望怎么把你的社区建得更好、更漂亮,使社区更有吸引力呢?有什么办法?其他人。
  
  外国女(年纪比较大的):你说是担保,如果我们正确理解的话,参与社区活动是耗神又耗力,要参加会议、参加讨论。但是这样做没有任何担保,因为有些人有很多天真的想法。比方说社区委员会的成员好吗?或者是这一组人好吗?因此人们应该有一种意识,告诉他们,让这些社区委员会的成员,让他们知道自己本身也随时处在危机当中,如果他们自己表现不好,别人也可以把他给选去。让他们知道同他们打交道的人并不是善主。
  
  实践者:大家好,我是一个实践者,从事这个工作已经五六年了,我刚刚到昆明调查,有一个案例可以回答刚刚主席的一个提问,就是我们怎么样去规避业主在实际运作中的发展。我们在昆明接触一个小区,他们叫金星新区(音)这里提到一个业委会主任一个灵魂的人物是非常重要的,他们在小区里面创建了会议制度,他是每个月开两次会。中旬13号开业主委员会的会议,开完之后的第二天,如果是周六、周日那就到星期一结合,物业公司开一个会,首先对上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完之后下面再提一些新的问题,然后再和物业公司的第二次会议进行安排或者进行一个监督。
  
  实际上在我们很多小区开会议的时候,大家都是一开始热烈,后来越来越少,实际上他们一直能够保留每次会议过半的人数。他们有一个激励机制,每个月的会议都给他们一个补贴,就是会议补贴和通讯补贴。如果你这次会议没有来的话,你这个月的补贴就没有,包括通讯费补贴。他们的主任是不管公章的,他们业委会设立了两个常委,都是退休的老人来做。他们很希望来做,但是他们没有具体的技能,但是后面有技能的人,就是参加工作的这些人有一个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他懂得跟各个环节打交道,他在会议上就安排了一些具体的事情,有两个常务是拿工资的。一个月拿900块钱左右。他们在物业公司有一个收入,就是车费。他们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全部由物业公司拿走,最后他们坐下来谈判,结果是4、6开。他们将停车费的40%作为自己的活动基金,他们业主委员会已经正常运作了好几年,已经比最开始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看起来很不错。我们去过他们小区,他们原来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包括有限电视网络,整天搞得乱糟糟,然后之前也有小区业主的汽车被盗,这种事情也经常有。关键他们还有一个业主大会,需要进行监督业主委员会制约的一个东西。我就讲讲一下刚才主席所提的一个问题。
  
  孙   荣:我不知道昆明和深圳的情况怎么样?也许深圳和昆明小区的业主素质比较高,在上海就拿我所居住的小区来说,目前存在的一个比较尖锐的矛盾,当初有一点,就是第二届业委会的时候,曾经也是支付两个人的补贴,也算不上工资,800元一个月。一个是退休的人,因为其他业主的成员都是很忙的,有的是老板,有的是单位里的技术人员。因为他相对来说工作做得比较多,因此给他每个月800人民币的补贴,还有一个聘请小区退休的医护人员,能够给小区老人上门打打针、量量血压。这些闹事情的业主就认为这个钱是业主的,你没有资格动用,要每个人都同意的情况下,你才能支付。所以昨天中国政法大学的杨教授在这里也讲到一个问题,他也担任业委会的副主任,他也感觉到花费很多的时间,而业委会如果不拿一点报酬感觉到很难继续做下去。后来香港城市大学的一位博士,他就讲到香港很多小区好像也给一定的车马费的。
  
  后来我在会议上报告的时候,他也有一个同感。我不是业委会的成员,我只是一个业主代表,但是我想如果我做业主委员会的主任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我是绝对不敢拿这个钱。因为当时我也不需要它,第二我也绝对不能拿。你拿了以后今后讲不讲清楚都不知道,为了以后说话理直气壮一点。这是我的想法,但是不一定正确。
  
  南京大学:我是来自南京大学的,我的一个问题是回应陈老师的,关于社区党建问题,我去年暑假的时候,也曾经到南京市的社区党建做过一些调研。首先我觉得陈老师说的问题是中国社区发展中没有办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打一个比方来说可以说是一个中国社区发展中的一个把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可以说过去我们在革命战争年代,说党建在支部上赢得了革命胜利。现在建设中,我们又提出来党要进社区,实际上他要进入到社会最微小的神经末梢里面。现在党组织的发展在各个地方出现了很多不同的模式。刚刚陈老师在发言中提到浙江和广东两省的模式。浙江是支部进在楼道,广东是双联双建(音)。我们也有一个做法,一会一站。有党员轮流在服务站值班,就是收集社区居民提的各种各样的意见和建议,然后提交到议事会上里讨论,怎么解决?如果居民提出来这个意见和建议,如果说是一个具体的问题,就由党员志愿者直接把这个问题解决掉。如果涉及到整个社区范围内的公共事务的问题,那么这个党员议事会会把他们相关形成的决议提交到居委会,然后由居委会再讨论再做出决议。所以他们形成这样一种机制。
  
  我的问题,我不知道您在调研中或者研究中有没有发现,您这里提到社区党建两种不同的模式,然后您认为社区党组织在社区里起到五种功能。不同的党建模式在发挥五种功能的时候有没有不同的差异,也就是说这种结构的差异会不会带来功能的差异?这是我比较感兴趣的话题。谢谢!
  
  陈亚联:社会党建的载体非常多,而且各地从省到市,再到区再到街道都想了很多办法。不同的载体、不同的一些办法,最终达到的目的,以及他的功能,我想在五种功能方面应该没有什么大的区别。
  
  南京大学:我理解您的意思,从规范上来说应该发挥这五个功能。在事实层面,他们是不是发挥了这些功能?或者他们在发挥这些功能方面有没有一定的差异?就是在事实层面。
  
  陈亚联:事实层面,差异应该是有的。但是根据我们调研的实际成果看,确实有这个功能,特别是最后一种功能,因为有来自各个方面的同志,我觉得最后一个功能,特别是国外的专家,他们可能没太注意,我们社区党建,还有监督党员干部的功能。以前改革开放前,大家所有的干不都聚集在一起。后来住房改革以后,大家都分散居住。很多党员干部8个小时之外干什么事不知道。社区党组织有这么一个监督的功能,很多地方已经做出尝试。他建立计委,看你房子有没有多?浙江确实有这么一回事。
  
  有的干部在提升之前,咨询社会党组织,然后社区党组织发明有几套房子来历不明,或者有的人在单位里跟小区里表现不一样,单位里是好领导,在家里面虐待家里成员,或者不交纳卫生费的情况,就是社会党组织对他有一个制约的作用。这是一个功能。不过您刚才讲的肯定是有,在事实层面多少肯定是不一样的。特别从广东、浙江的经验来看,确实已经发挥了这个功能。还有一个,我觉得应该强调一下,他的社区的主任和社区书记交*监制,这种情况下效率特别高,就跟农村里面的党委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交*任职的时候也很多,这也是我们党鼓励的情况,所以党建很多情况下的工作内容还是社区建设。
  
  Tracy Gordon:是不是还有一个问题?
  
  外国男:在洛杉矶我们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那里有15个区,大概每个区有25万人,在这些区之内,有很多民间组织,或者是邻里委员会,所有这些组织的职能都是一样的,他们的职能和业主委员会都差不多,就像中国一样。在洛杉矶,我们看到议会的成员和社区机构成员之间的这种交往关系很不相同,有些交往非常多。这些是政府与民间组织密切合作,了解社区问题,从而找到解决的方法。有些交往不多。我不知道在中国的情况怎么样?那么在中国,街道和居民委员会以及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相互关系怎么样?是不是经常积极的进行交流、沟通,还是各地方不一样?
  
  孙  荣:我来试着回答,中国街道和居委会,我认为是一个上下隶属关系,中国的城市居委会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个城市居民自己组织的这么一个性质。所以我们中国理论界、学界一般来说都把这个居委会看成一个准行政组织。为什么?因为它承担了很多应该由街道承担的任务,而且他同街道的关系,我刚才讲几乎是一个隶属关系。
  
  刚才陈先生讲到一个党建问题,我也想在这里提一个问题,实际上在我们中国很多的官员,比如说像街道的这些官员,我跟他们接触比较多,他们头脑中感觉到你居委会也好,什么也好,这个钱是我给你的,我给钱你必须听我话,他这个概念不仅在他头脑当中存在,而且他公开这么说。有时候他当着我也是这么说,我给他们钱,他们不听我话,这怎么可能呢?他总得听我指挥。所以在这样的思想下面,要形成刚才(英文)教授所讲的,像洛杉矶的发展状况在中国还有一个过程。因为这些官员很少考虑你手中的钱是哪里来的?还是老百姓的钱,因为财政收入是老百姓的税收。他头脑中根本没有考虑,我当这个官我掌握这个财政,这个钱就是我所控制的一样。所以这个观念上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当然业委会和街道很清楚这完全是一个自治组织,在他们的工作实际当中,他们也知道,但是由于这个问题在我们中国还是一个十年来才刚刚产生的一个事务。所以从街道角度来说,他也感觉到缺乏解决问题的方法。所以他们一般来说,很多的都采取回避、拖延等等这么一些方式来处理这些问题,这是我所观察到的,当然不一定是全面的情况。
  
  外国男:简单的评论一下,我想中国的税收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在这里,由于缺乏物业税或者财产税就意味着在这里缺乏几种责任环节,不像美国或者欧洲或者其他国家一样。因此公共官员他们没有服务沟通的意识。业主和居民他们如果交税的话,认为地方政府很多时候都是来自于土地出让,这种制度不利于培养人们的责任。市政府好像一个公司一样,他通过卖地获得资金,然后提供一些服务。他因此认为自己就可以独立的决定如何提供服务、提供多少服务?认为钱是他自己的,不是从居民那收的。
  
  东方金座咨询公司:我有个问题向在座的专家学者给我们提一点建议,我来自北京第一烂尾楼,我现在是准业主,就是没有进入社区的业主,但是我现在有一个问题,因为我们没有进入社区,但是我们也属于业主。我们社区的楼好几年没有盖成,但是我们业主需要维权,然后我们大伙聚在一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但是它并没有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但是我们又需要这种组织委我们这些业主服务。在这种形成下,我们也找过有关部门说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一直没有得到认可,也就没有成立,没法成立。这样一来以后,我们成立一个公司,叫东方金座咨询公司(音)代替业主委员会的责任。这样我们的组织就基本建立了,我们的经费就是大家集资,每家500块先,我们大约有100多户业主。然后就开展我们社区的自制,通过有关部门解决我们烂尾楼的问题,最近我们烂尾楼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了,业主的违约金已经拿到了。
  
  这样一来我们有什么样的问题呢?我们是一个公司,不是业主委员会,你想成立还不能成立,但是业主确是需要这样的组织。所以我们就不知道这个方向怎么搞?我们公司毕竟不是业主委员会,但是现在的职能就是按照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在走?所以我们也在探讨,像司法部有个研究员高刘武俊(音)他当时对我们的定位很支持,他说业主是理性物权,领导大伙走非理性物权。这对我们没有进入社区的业主怎么办?希望专家、学者给我们提点建议。
  
  外国男:您非常有创新性,向您表示感谢、向您鼓掌。在美国业主委员会、业主协会开始也是商业机构,现在仍然按照商业化组建,而不是按照社区法组建的,所以他们今后发展也会以商业模式发展。与此中国业主委员会不是按照商业模式发展来的,而是作为一种作用民间组织发展来的,或者以居民委员会相竞争的方式发展起来的。
  
  我们昨天也在讨论这个问题,并且建议业主委员会解决办法之一,把他们自己看成商业机构,像美国商业做法一样。即便在美国,业主委员会,他们有自己的商业业务,在业务之内,他们来运作这个社区。
  
  Tracy Gordon:我作为主席,我们有请(英文名)给大家做评论,它作为一个商业的组织还是作为一个政府的组织?
  
  (英文名):在美国这些组织是非盈利的商业组织,在这方面法律丰富,规定了他们的业务,以及他们的法律地位,以及他们的运作程序,他们是非盈利的商业组织。他们的运作是可以按照商业化的模式进行,他们的结构也就像一个商业性的公司,但是他们没有股票,他们不能盈利。但是他们在运作的时候,就像商业企业一样,他们的会计程序,他们的监管都是由州务卿来监管的,每个州都有州务卿。他们通常有一个商业监管的机构,所以每年他们需要去登记注册一次。每年都要提交非盈利汇报,同时他们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其他的非盈利组织一样。他们甚至可以被解散。美国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且可以召回有关董事,如果他们不喜欢的话,按照法律程序召回。这些都是制定的法律程序,适用于所有非盈利企业,但是他们也适用于业主委员会。昨天我们说过,我们有特定的一些法律,每个州都有,仅仅适用于康都(英文音)协会,这是另外一个层次。他们所采取的行动,如果法院询问他们的时候,他们受到(英文)规则,这个规则用来保护董事免予个人责任,如果他们做出错误决定的话,同时也保证他们所做的决定,这不是决定的保护。
  
  这个规则就是,只要他们董事做出适当的判断,他们个人就不受追究。这些规则,董事受到保护,他们的决策也是受到保护的,只要这个董事是以诚信的态度做出决定的,只要他们没有私利在里面,比如他们以权谋私做出某些决定,就不受商业判断规则保护。同时他们也不能任意的,也就是说他们作为决策的时候,应当有道理。另外一点,就是这些董事必须有充分的根据,这些董事,做出知情决定的保护,这种要与专家协商,如果专家有意见的话,要问专家。比如他们要进行重大的维修,他们肯定必须咨询工商社或者合作承包人,这些人会告诉他怎么做?同时他要进行公开的招标,这是标准的商业化运作方式。只要他们这样做,他们的决定受到保护,他们的个人也受到保护,但是他们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他们的决定就会被推翻,他们个人做不到,他们个人的责任也会受到犯错。我不知道这样说对不对?
  
  Tracy Gordon:时间差不多了,我总结一下差异,然后我们再展开讨论。
  
  中国和美国的协会讨论地位不同,尤其是他们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有很大的不同。第二我们两国的税收结构不一样,我想从我们今天的讨论当中可以看到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地方政府以及协会、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在美国协会和社区其他政府机构也有冲突,可能社区其他人想使用设施,协会不愿意。
  
  解决冲突的时候,往往需要政府的帮助。那么在洛杉矶,他们有比较大的政府机构,同时他们也可以在法院解决冲突,我觉得我们的讨论非常有意义。中国的这种做法也许我们美国可以学习学习。
  
  下面大家可以休息、休息!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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